競賽章程 |
第十一屆甲中盃排球賽競賽規程
一、活動主旨:為提倡排球運動風氣,促進青少年暑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增加後甲校友運動交流聯誼機會,並提昇排球技術水準,達到以球會友,培養正當的健康休閒娛樂及團隊精神。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立後甲國中。
三、協辦單位:後甲國中家長會、後甲國中男女排球隊、後甲國中排球校友會。
四、承辦單位:後甲國中學務處。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5:00止。
六、比賽地點:後甲國中進德堂。
七、比賽日期:
1. 女子組106年7月22-23日(星期六-日)。
2. 男子組106年7月29-30日(星期六-日)。
八、比賽組別:
1. 排球推廣男子組(最多18隊為限),網高2.35m資格限定在籍國、高中生為主,可男女混合跨校組隊(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此組以排球運動推廣為主,如被檢舉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2. 排球推廣女子組(最多18隊為限),網高2.24m資格限定在籍國、高中生為主(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此組以排球運動推廣為主,如被檢舉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九、抽籤日期:106年7月7日(星期五)下午5:30線上抽籤。
十、報名費用:500元,請郵寄台南市東區東平路260號黃建松老師收,並且於信封註明報名組別及隊名,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費後會利用【BsaiLa盃賽網】即時公告。如要親送至學校請事先撥打連絡電話0920918885告知。
十一、更改名單期限:106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5:00止。
十二、報名網址:請連結【BsaiLa盃賽網】完成報名,每隊報名12名球員。
十三、獎勵內容:各組錄取前4名頒發紀念獎牌。
十四、比賽制度:依報名隊伍多寡編排賽程。
十五、比賽規則
1. 規則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六人制排球比賽規則。
2. 比賽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
3. 比賽隊伍應於公告比賽時間前十分鐘到場,比賽時間開始十分鐘內未場或比賽人數未達法定人數,視同棄權論。
4. 請出賽隊伍備妥隊員之身分證件,以便查驗。
5. 若在預賽循環賽戰績相同,以該組循環各隊勝負分之商數優劣決定名次,如商數再相同時則以兩隊對戰時的勝隊晉級。
十六、一般規定
1. 為提高比賽水準,將聘請專業裁判擔任本次賽會裁判,希望參賽隊伍至少上衣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上有明顯號碼(1-20號)。
2. 嚴禁穿皮鞋、涼鞋、拖鞋參加比賽,嚴禁穿高跟鞋入體育館。
3. 嚴禁在體育館內抽煙、嚼檳榔或賭博行為,如在體育館用餐者,請務必隨手將垃圾清除乾淨,做好垃圾分類。
十七、賽程公告:所有賽程在抽籤結束後將公布在網路上,大會不再電話通知。
十八、本人報名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十九、若有未盡事宜者,主辦單位得以臨時會議決定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