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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屏東縣【縣長盃】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屏東縣106年縣長盃排球錦標賽實施計畫

一、宗    旨:為提倡全民體育,提供正當休閒活動,提昇排球運動水準及運動風氣,增進全民健康為目的。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屏東縣體育會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屏東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屏東縣立玉田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屏榮高級中學、萬丹國民小學、明正國民中學、內埔國民小學

六、比賽日期:106年9月15、16、17日(星期五、六、日 )3天。

七、比賽地點:屏東縣立排球場。

八、開幕典禮:訂106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正,同以上比賽地點舉行。(不另通知)

九、參加資格及組別:凡社會人士或服務及就讀於縣內各公私立機關、學校、團體者均可依下列規定參加該組比賽。

(一)高中男子組六人制:設籍本縣目前在籍滿一個月以上。

(二)高中女子組六人制:設籍本縣目前在籍滿一個月以上。

(三)社男6人制:設籍本縣目前在籍滿一個月以上。

(四)社女6人制:設籍本縣目前在籍滿一個月以上。

(五)社男9人制:民國67年以前出生(含)設籍本縣目前在籍一個月以上。

(六)社女9人制:民國72年以前出生(含)設籍本縣目前在籍一個月以上。

(七)國中男子組:在校目前設籍一個月以上。

(八)國中女子組:在校目前設籍一個月以上。

(九)國小六年級男童:在校目前設籍一個月以上。

(十)國小六年級女童:在校目前設籍一個月以上。

(十一)國小五年級男童:在校目前設籍一個月以上。(含五年級以下男童)

(十二)國小五年級女童:在校目前設籍一個月以上。(含五年級以下女童)

十、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6年8月18日(星期五)止。

(二)方式:請逕至BSaiLa盃賽網」網站點選排球項目搜尋本次比賽名稱,進入後再點選線上報名,報名詳情請洽總幹事潘正憲,行動電話:0919121605。網址:http://www.bsaila.com.tw/cup/signup/index.aspx?bsid=111936

(三)抽籤:106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玉田國小校長室舉行。(不另通知,未到場者由大會代抽)

十一、學生資格:

(一)國小學生請攜帶貼有照片之在學證書、相片邊緣以校長職章騎縫,以示負責。

(二)國中生請攜帶學生證備查。

十二、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於抽籤前決定。

十三、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六人制及九人制排球規則。

十四、比賽用球:大會指定用球(明星牌MVR290)。

十五、比賽獎勵:

(一)獲獎指導人員及績優工作人員敘獎等,皆依屏東縣政府規定申請核可。

(二)各組取冠亞季殿軍,由大會頒發優勝獎品獎狀。

(三)各組報名隊數不足三隊則取消該組比賽,報名3隊取一名、報名4隊取二名,報名5至6隊取三名、報名7隊以上取四名、報名10隊以上取六名。

十六、經費概算:詳如附件。

十七、經費來源:由屏東縣政府補助,不足部分由屏東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自籌。

十八、比賽細則及申訴:

(一)有關球員資格問題之申訴應在比賽前提出。

(二)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亦不得提出申訴,如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三)合法之申訴,應由各單位有關項目之領隊或教練簽字蓋章,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需繳納保證金五千元整,如經委員會判定申訴無理由時,則沒收該保證金,轉為挹注比賽相關經費。

(四)申訴應於該場比賽終結後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五)各組球員得跨組比賽,如於報名時同時代表同組兩隊,應以先出場比賽之隊為準。

(六)賽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補充修訂公佈。

十九、本計畫陳經屏東縣體育會核轉屏東縣政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