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章程 |
第一屆新民高中校友盃競賽章程
◆主 旨:為提倡排球運動風氣,促進全國運動交流,並提昇排球技術水準,達到以球會友,培養正當的健康休閒娛樂及團隊精神。
◆主辦單位:私立新民高中校友。
◆比賽時間:民國106年8月19日、8月20日(星期六、日)早上八點起兩天。
◆比賽地點:私立新民高中室外排球場。
◆比賽組別:混合組(場上至少三名女性)。
◆比賽用球:比賽指定球 conti 300
◆參加資格:不限年齡,凡對排球運動有興趣者,皆可自由組隊報名,每隊人數最多10人。每位球員限報名參加一隊,如有隊員重複報名兩隊之情形,由大會依賽程順序將該隊員保留於先出賽之隊伍,另一隊則必須刪除,避免開賽後爭議。每隊至少須有一名為新民高中之校友或教職員。
◆獎勵辦法: 取前三名,頒發獎品。
◆報名手續:
(1)自106年7月15日起,至106年8月12日23點59分截止
匯款於106年8月13日23點59分截止
(2)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並以ATM轉帳方式繳交報名費1000元及保證金200元,共1200元整。匯款完成後請將匯款之帳號後五碼及隊名、聯絡人姓名及電話等資料e-mail toby36972358@gmail.com至告知劃撥完成,若未收到回信,煩請傳簡訊至0921742048確認。匯款成功即於盃賽網公布報名成功隊伍。
*保證金將於比完賽當天至服務台退還。
< 匯款資料: 銀行代碼:700(郵局) 匯入帳號:0021550 0222759 戶名:吳宜恬 >
(3)匯款聯絡人:吳宜恬 0921742048 E-MAIL:toby36972358@gmail.com
(4)報名網址 : http://www.bsaila.com.tw/cup/other/rule.aspx?bsid=111943
◆競賽辦法:
比賽時間:民國106年8月19日至民國106年8月20日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發行之最新排球規則
(二) 本次活動混合組採特殊規則,說明如下:
1. 比賽時至少三名女性上場。
2.場上體保男、女至多各一名,在校生、校友、教職員不在此限制內。
3. 男子選手在前區時,只能對對方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不能對對方女子選手進行攔網 [試圖攔網即犯規]
4.男子選手只能後排攻擊。[在前區以任何動作將高於網上端的球完成攻擊即犯規]
5,網高230cm
(三) 各參賽選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需有照片之證件)參與比賽。需於第一場比賽前15分鐘報到檢錄,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隊員,將不得上場比賽。未在登錄時間內填寫名單即視為遲到,遲到一次扣保證金 100 元、第二次則保證金全數沒收。
(四) 每隊球員參與比賽時,需穿著有號碼之運動上衣,可以非同款式,號碼不可重複。
(五)每隊須推派一名隨隊裁判。
◆附 則:
(1)合法之抗議由各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後,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
以書面文件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五百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大會認定抗議成立,退還保證金並審理抗議,否則沒收保證金充為大會基金。
(2)參賽隊伍於該隊第一場比賽前,請先至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
(3)請各參賽隊伍維持球場及選手休息區整潔。
(4)請參賽者自行衡量身心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比賽,並自行負責。
(5)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酌予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