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報名表下載網址(Registration form download URL):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zH9Nq5m7RducWQ3Um8xbVQ5LUU
一、本活動目的:
鼓勵移工建立正當休閒運動習慣,提升產業競爭力,促進勞資和諧外,並增進各國移工與國人互動交流機會,創造中部縣市更多互動合作之機會。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三、承辦單位:CSL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系際運動聯盟
四、比賽日期:106年10月29日(星期日)
五、比賽地點:臺中市立安和國中(臺中市西屯區天助街1號)
六、比賽項目:3對3籃球、11人制足球
A. 足球比賽規則
B. 籃球比賽規則
七、獎勵
足球第一至第四名、籃球第一至第四名及最佳團隊獎、足球MVP、籃球MVP。得獎者頒發獎座及獎金。
八、罰則
1.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或侮辱裁判等事件發生時,則取消該名選手資格。
2.賽後如有隊員資料經質疑而查有實據,得取消該隊名次並追回獎勵品。
九、雨天備案
1. 若活動前一日有下大雨,且中央氣象局天氣預報顯示星期日也是下雨的狀況,則於星期六下午與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確認是否延期;若確定延期會馬上用電話通知各隊領隊,若沒有延期則照常比賽。
2. 活動當日如因大雨造成場地溼滑導致無法讓選手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比賽,則取消當下的比賽。如雨勢有趨緩或停止的情況則由裁判來判定場地是否能繼續比賽,可以的話則依照賽程繼續比賽,前面因雨延賽的部分則視情況進行補賽或是擲硬幣決定勝隊;如裁判判定場地無法繼續比賽則取消後續賽程。
如籃球賽進行到八強賽,足球賽進行到四強賽因雨勢太大無法進行比賽且無法補賽狀況下則不適用擲硬幣決定勝隊,改由各隊並列同一名次,比賽獎金則由獎金總額平分發給各隊。
十、申訴
1.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提出抗議。
2.關於選手資格之查驗,請各隊上網檢視所有參賽選手名單,有疑慮者若於比賽現場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場上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若經查明場上有球員不符合選手資格,則該隊伍該場比賽沒收。
十三、大會保留更改章程之權利,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改核備後公佈之。
十四、本活動提供有意願參與之民眾復康巴士接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