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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淡大盃全國邀請賽(學生組)
競賽章程
第三屆淡大盃全國排球邀請賽學生組競賽章程
 
1.活動名稱:2017淡大盃排球邀請賽
 
2.主辦單位:淡江大學體育事務處、淡江大學男子排球隊。
 
3.活動宗旨: 推廣淡水觀光,結合旅遊與運動,並藉由排球比賽的進行,
 
聯絡各地球友情感,並促進排球運動的盛行,力求身心平衡發展,培養運動家之
 
精神。
 
4.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05年 10 月14、15 日(星期六、日)。
 
5.比賽地點:淡江大學體育館4樓。(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6.比賽組別:  男子六人制共計20隊:每隊至多報名15人。                      
 
                 女子六人制共計12隊:每隊至多報名15人。
 
7.賽制:
 
(一)賽程將視報名隊數多寡由主辦單位排定,並於抽簽時公布,決
 
賽各組取前三名頒發冠軍隊伍獎金5000元、亞軍2000元、季軍1000元整。
 
(二)未滿四隊報名之組別,將取消該組賽程。
 
(三)因賽程緊湊,主辦單位保有要求提早進行比賽之權利。
 
8.比賽規則:
 
MIKASA MVA-300 國際排球比賽指定用球
 
(一) 男子六人制:比賽球網高度為243公分,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
 
前兩局 25分,決勝局15分。
 
 (二)女子六人制:比賽球網高度為224公分,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
 
前兩局 25分,決勝局15分。
 
 
 
 (三) 各參賽選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需有照片之證件)參與比賽。本次
 
賽事將於每場次開始前檢查證件,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隊員,將不得上場
 
比賽
學生男子組及學生女子組,105、106學年度註冊在學或應屆畢業生可組隊參賽,凡參加過高中甲級、大專公開一級、企業聯賽及各級國手身分者,謝絕參賽
 
(四) 隊球員參與比賽時,各場次均需著單一服飾,並有單一格式號碼之運
 
動上衣,否則不得參與該場賽事(以上規定不包含自由球員)。
 
(五)依據國際排總公佈最新規則,每隊於每局可以暫停兩次,每次暫停計時
 
三十秒。
 
(六)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權論。
 
(七)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八)循環賽勝一場可得積分2分,敗隊可得積分1分,棄權0分,以積分多
 
者為排名在前者。
 
(九) 再相等時,則以相關個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
 
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十) 除本競賽章程另有規定外,本次活動採用FIVB公告2015-2016國際排球規則,並聘請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認證之專業裁判進行比賽。
 
9.參賽資格:
 
同一組內,任一選手限報一隊。
不得冒名參與比賽,經通知後仍不更正者,該名選手將不得參與本次賽事。所屬球隊扣保證金,改場比賽直接沒收。
球員資格皆不限制。
10.裁判:聘請中華排協專業裁判人員擔任。
 
11. 報名費用:每隊3500元 (500為保證金,比完賽後退回)
 
12. 報名辦法:
 
a. 報名日期:自9月10日起至9月30日午夜 12 點前報名截止。
 
b. 報名方式: 
 
聯絡人:淡江男排 陳重宇  
 
連絡電話:0911019589
 
比賽信箱:ninimomo520520@gmail.com
 
請將報名費轉帳至:
國泰世華
帳號: 119506060238
 
繳費後請將匯款資料寄到以下信箱
 
   ninimomo520520@gmail.com  告知後五碼及報名隊名。
 
報名費則須在報名後盡速繳交。繳費完成才算報名成功;除大會無故取消賽程外,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c. 報名成功隊伍也會於盃賽網及FB網址公佈
 
d.申訴辦法:
 
(一)球員證件審查應於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予受理
 
(二)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參賽隊伍不得提出異議
 
(三)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成績 亦不予計算,該隊隊職員將陳報其所屬縣市有關單位暨大會獎懲委員會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