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7年 第六屆 立派盃 排球錦標賽 競賽規章
一、主 旨:提倡全民運動。
二、主辦單位:立派。
三、比賽日期:社會女子組-中華民國106年11月12日(星期日)。
社會男子組-中華民國106年11月19日(星期日)。
四、比賽地點:大忠國小活動中心排球場(桃園市八德區忠誠街18號)。
五、比賽組別:社會男子組12隊,比賽未滿9隊則取消該組賽事並全額退費。
社會女子組12隊,比賽未滿9隊則取消該組賽事並全額退費。
(主辦單位保留男子+女子組各1隊名額) 。
六、參加資格: (一) 每隊至多報名12人。
(二) 自由組隊,惟一人限報一隊依該員第一場出賽為準,不可跨隊參賽。
(三) 如經查證資格不合屬實,則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
(四) 報名僅能報兩位甲組選手(含上場比賽) 。
(五) 甲組球員資格(於民國76年12月2日以後出生含12月2日)且曾為:
a.當選過中華民國成年或青年國家代表隊者。
b.曾列為排協舉辦的企業聯賽之球員名單者。
c.高中甲組球員。
d.曾參加大專聯賽公開一級球員(特優級球員)。
(六) 凡不具甲組球員資格者均為一般生。(凡民國76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含12月1日之甲組球員皆視為一般生) 。
(七)大會可依比賽球隊賽前提出要求適時檢查球員身份以及參賽資格,若
發現資格不符,可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
七、報名手續:
(一)日期 — 即日起至106年10月20日止。
(二)費用 — 報名費3000元整
(三)手續 — 採兩階段報名
1、第一階段:
至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 填妥相關資料(依順序) 超過12隊則第13隊為候
補依此類推 。
2、第二階段:
a.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交報名費用(不接受現金及現場繳交),匯款或轉帳至: 郵局
(700) 帳號: 02814000814011 戶名: 連振宗 。
b.繳費後將繳費資訊寄至負責人信箱以確認報名完成,(主辦人電子信
箱:kobebrian080@yahoo.com.tw註明: 隊名、轉帳或匯款日期、匯款請留姓名,轉帳
請留後5碼 ) 。
c.請報名隊伍於盃賽網報名後5日內完成繳費動作並寄送繳費資訊(例:9月1 日 報
名,則需於 9 月6 日前完成繳費,若未在期限內完成繳費則依順序遞補。
3、第一階段報名之後補球隊請勿提前轉帳 / 匯款,待主辦人通知後補球隊補上後,方可進行匯
款 / 轉帳,若提前匯款將扣除手續費後,報名費再行退還。
4、主辦人資訊 連振宗 0910561544 kobebrian080@yahoo.com.tw 。
八、裁判:聘請持有國家級裁判證之裁判人員 。
九、規則:比賽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規則。
十、比賽賽制及細部說明:
1. 預賽賽程統一由大會安排採三角循環取兩隊晉級,決賽採單淘汰制(決賽統一於預賽結束
後檢錄台抽籤,預賽分組冠軍抽決賽單數籤,預賽分組亞軍抽決雙數籤,若抽籤組合與
預賽相同時則全部重抽)。
2. 球員名單修改僅能於盃賽網上公告之名單修改截止日前更改,逾時不予受理。
3. 三戰兩勝制,(25.25.15)每局勝兩分以上才能結束該局比賽,第三局任一方到達八分
時交換場地。
4. 參與比賽請隨時攜帶身分證件,各球隊第一場出賽前10分鐘須至檢錄台檢錄,每隊並派
人領取12瓶礦泉水。
5. 比賽時間開始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賽論。
6. 服裝限制:衣服樣式須統一,須有背號否則對手有權要求終止比賽,以維護比賽水準,
球褲不限制。
7. 獎 勵: 冠軍3000元 亞軍2000元 季軍1000 元 。
8. 競賽中若有判決上的爭議依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9. 各球隊查驗對手選手身份必須於該場比賽前向大會提出,比賽開始後將不再接受查驗身
份之請求。
10. 本比賽用球為MIKASA MVA300或MVA200。
11. 主辦單位並無為參賽選手投保,建議有需要之隊伍球員可另行加保意外傷害與醫療險。
12. 本盃賽不製作秩序冊,一切資訊全依盃賽網上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