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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興大盃全國大專校院系際球類錦標賽
競賽章程

2017興大盃全國大專校院系際球類錦標賽 競賽規程

壹、宗旨:為促進運動交流,舉辦多元的球類競賽,以球會友增進大專校院各系學生間彼此友 誼,特舉辦本賽事。

貳、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二、主辦單位:國立中興大學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中興大學運動與健康管理研究所、3S 運動競賽工作坊、鴻遠有限公司

參、比賽日期:民國 106 年 10 月 28 日至 29 日(週六、日)

肆、比賽地點:中興大學室外籃球場、室外排球場、體育館。

                            地址:台中市402南區興大路145號。

伍、比賽項目與組別:籃球、排球、羽球、桌球,男生組、女生組團體賽。

陸、參加單位與資格:

       一、凡大專院校均得組隊報名參加。參賽隊伍之組成須以單一系(所)為單位。

       二、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06 學年度第一學期完成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 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 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該學期正 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比賽

              (一)曾具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生。

              (二)入學管道採計運動專長術科檢定或術科測驗(非基本體能)或運動成績之學生。

              (三)曾具社會甲組(企業聯賽及全國運動會會內賽)或職業運動員資格。

              (四)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入選各競賽種類之國家代表隊運動員,唯身心障礙比 賽之國家代表隊,不涉及 106 年全大運競賽規程第十條第七款第一至四目者,得 以參加。

              (五)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參加國際運動總會、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舉辦之錦標賽、 認可之國際比賽,或列有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之國際排名。

              (六)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獲得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 校運動聯賽最優級組或教育部升學輔導指定盃賽最優級組前八名運動員

 

    符合本條前述「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係指下列系所: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學系、運動競技學系(含碩士班)

2.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3.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4.  國立嘉義大學體育與健康休閒學系暨研究所

5.  國立屏東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6.  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陸上運動學系、水上運 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技擊運動學系、競技運動訓練研究所

7.  國立體育大學--陸上運動技術學系、球類運動技術學系、技擊 運動技術學系、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

8.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競技運動學系 (含碩士班)、技擊運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體育研究所

9.  國立清華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10.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運動學系(含碩士班)

11.國立臺南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12.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13.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運動競技學士學位學程

14.國立東華大學體育與運動科學系(含碩士班)

15.輔仁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中國文化大學體育學系(含運動教練碩士班)、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

16.中國文化大學體育學系(含運動教練碩士班)、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

17.國立中正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18.國立高雄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19.長榮大學運動競技學系(所)

柒、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0 月 12 日(星期三)止,逾期概不受理。

       二、報名手續:於本賽事官網 http://3s.nchu.edu.tw/23,依公告報名操作說明填寫球隊資料,在賽事官網 上傳註明(校名+系名)之報名費匯款收據或 ATM 轉帳明細表,始 完成報名手續。

       三、報名人數:各項球類職員,領隊、教練、管理各 1 人。選手每隊報名人數請分別依大 會規定(如附件)實施。名單經領隊抽籤會議後即不得再更改。

       四、報名費用:各個項目每隊報名費新台幣 2500 元整。各參賽單位總計費用請存入: 戶名:鴻遠有限公司,銀行代碼 009 彰化銀行,帳號 4059-01-033608-00

              匯款方式如下: (一)匯款、轉帳:至郵局匯款或 ATM 轉帳,請註明參賽隊伍名稱 (校名+系名),以利核對。 (二)繳費完成後,需至報名系統上傳匯款收據或交易明細表, 加註(校名+系名)之圖片檔,始完成報名手續。費用未繳或逾期均不受 理。

       五、賽事官網及報名網址:3S.nchu.edu.tw/23

              賽事聯絡人:陳老師 04-22840845#888;0988965942;fachen@nchu.edu.tw

捌、領隊及抽籤會議:106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11:00 假國立中興大學 體育館會議室。採電腦公開抽籤,未出席者事後不得異議, 賽程時間表預計於抽籤後 3 天內在本賽事網站公告之。

玖、一般規定:

       一、球隊出場比賽前,應準備該場出賽球員足以證明該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件(含相片), 以供彼此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二、球員報名註冊確定後不得再要求變更,未經登記之球員,不准出場比賽。

       三、各隊比賽時,逾時十分鐘未出場時,以棄權論。各隊出場比賽時,請務必穿著整齊 之比賽球衣出場比賽。

       四、各隊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球員出賽,則取消該隊之資格,其已比賽之成績全部 不予計算。

       五、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裁判員有權決定規則上所未提及的事項, 且該場裁判員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拾、比賽規則及制度:各項球類內容如附件。詳見3S.nchu.edu.tw/23

拾壹、獎勵辦法:

       各組參賽隊數不足 6 隊時,取消該組比賽。各組參賽隊數 6-12 隊,取前 3 名;13-32 隊,取前 4 名;33 隊以上取前 5 名(5~8 名並列)。分別頒發獎勵如下:

       一、 第 1 名:冠軍獎盃乙座、錦旗乙幅、球員個人金牌各乙面、球員獎狀

       二、 第 2 名:亞軍獎盃乙座、錦旗乙幅、球員獎狀

       三、 第 3 名:季軍錦旗乙幅、球員獎狀

       四、 第 4~5 名:球員獎狀

拾貳、本實施辦法如有新增或修改部分,則以賽事官網公告為依據。

拾參、申訴:

       一、有關競賽場上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參賽球隊應於比賽結束前提 出,並在比賽結束後 1 小時內,以書面由教練或隊長簽章,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参仟元整,向大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本會没收。

       二、申訴以大會之判決為終決

拾肆、罰則:

       比賽中如有球員發生鬥毆事件,或遇球員、球隊有關人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事 件發生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並於次年停止該單位參加本項 比賽一年,情節重大者,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拾伍、保險:球隊隊職員比賽期間,請參賽單位自行投保。

拾陸、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告實施。

更完整資訊請至http://3s.nchu.edu.tw/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