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新北市106年推展運動城市
第三屆大漢溪盃女子組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暨報名表
一、計畫宗旨:提倡全民體育活動,推展籃球運動,提高本市女子籃球水準,建立運動人
口交流,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鶯歌區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新北市鶯歌區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北市議員廖本煙服務處、新北市大漢溪籃球協會、財團法人大漢溪文
教基金會、新北市私立中華中學、和成欣業(股)公司、家和有線電視(股)公司。
六、競賽規程:
(一)組 別:社會女子組含大專(限12隊)
(二)參加資格:
註冊報名為第12季WSBL超級籃球聯賽參賽球隊及註冊報名為105學年度UBA大專籃
球聯賽第一級球隊,經正式登錄註冊球員不得參加本賽會。
(三)競賽日期:106年12月2日~3日(星期六.日)分預賽、決賽。
(四)競賽地點:新北市私立中華中學 (或備用場館)。
(五)競賽制度:視報名隊數於抽籤會議決定
(六)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頒行之最新籃球規則。
(七)比賽用球:採用大會指定女子6號皮質籃球。
(八)報名方式:
日期:即日起至11月2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或額滿為止。
地點:新北市大漢溪籃球協會(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一段398號)
聯絡電話:(02)2681-6535協會黃小姐或0918-431831夏老師
(九)報名人數:1.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共三人。
2.每隊球員14人為限,比賽登錄12人。
(十)費 用:報名費每隊2000元,保證金每隊3000元(完全比賽後退回),報名時繳交。無故
棄權者沒收保證金並取消所有賽程,充當大會基金,不得異議。
(十一)報名手續:
(1)請於報名地點索取報名表並以電腦打字,繳交費用5000元(請購買郵局匯票,
匯票抬頭:新北市大漢溪籃球協會,報名表連同5000元匯票,一律請以郵
寄(掛號通信報名)。
(2)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繳交相關費用,不予受理不予編排賽程。
(十二)領隊及抽籤會議:訂於106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七時、在本會舉行,商討有關競賽
事宜並抽籤編排賽程,各隊請派人參加,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三)獎勵:各組隊伍頒發(獎盃及獎金)以資鼓勵,錄取隊數4取1>6取2>8 取3>12(含以
上取4)。
(十四)申訴:(1)有關球員資格問題,應於賽前或事實發生時提出;經察覺即停止該隊繼續比
賽,所有已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賽後則不受理。
(2)其他爭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併同保證金新台幣參
仟元整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十五)附則:
(1)開幕典禮:報名參加必須參加開幕,不得缺席。
(2)球員每場出賽必須攜帶證件備查:限身份證、駕照、健保卡,(需有相片)正本
擇一即可其他證件均不採用,未帶證件不得出賽,如有不合規定經發現或檢舉
屬實即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3)各隊在每次比賽前30分鐘必須主動將整隊證件繳交至記錄台並接受檢核,
未帶證件不得下場比賽。
(4)每隊球衣及球褲必須整齊畫一,球衣前面必須繡有隊名及前後面必須繡有
號碼,若球員未依規定,則不得下場比賽;若整隊無法出場比賽,則沒收保證
金。
(5)比賽期間如有發生互毆、棄權、侮辱裁判及職員之球隊,等事情發生時除
按規定停止相關隊職員出賽及沒收保證金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
辦理之球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6)為提倡環保,比賽現場設有飲水機,大會無提供礦泉水。
(7)各隊自行辨理運動傷害及意外或平安保險事宜,大會不負責上述任何賠償
事宜,大會只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十六)預估參賽單位及人數:12隊230人。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訂之。
新北市106年推展運動城市
第三屆大漢溪盃女子組籃球錦標賽報名表
隊 名 |
| 通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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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 □社會女子組 | 領 隊 |
| 教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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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
| 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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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 衣 號 碼 | 球員姓名 | 出生日期 | 身分證字號 | 服務單位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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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隊在每次比賽前30分鐘必須主動將整隊證件繳交至記錄台並接受檢核,未帶證件不得下場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