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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2017國立東華大學東羽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提升全體師生對於羽球運動的興趣,並增進學生身體之健康,以及在比賽中培養勝不驕、敗不餒的運動家精神。

藉由此次的活動讓熱愛羽球的教職員或學生可以彼此互相觀摩學習、切磋球技,以球會友,增進彼此之間的情誼。

 

二、主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

 

三、承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飛羽社

    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乙組校隊

四、比賽日期: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五、比賽地點:國立東華大學體育館

 

六、參賽資格:國立東華大學全體在校生(體保生謝絕參加)、教職員及畢業校友(體保生謝絕參加)、慈濟大學全體在校生( 體保生謝絕參加)。

 

七、比賽分組:

(一)團體賽:限同校不限同科系

1. 各系已註冊之學生及畢業校友組隊參賽。

2. 各系之教職員工可自行報名或與學生組隊參賽。

3. 比賽依序採男雙、女雙、混雙三點,每人不可兼點。

4. 每隊可報名6人,後補2人。

5. 每人限報一隊。

6.體育系之學生謝絕參加團體賽。

(二)個人賽:限同校不限同科系

1. 各系已註冊之學生及畢業校友皆可組隊參賽。

2. 各系之教職員工可自行報名或與學生組隊參賽。

3. 採男單、女單、男雙、混雙、女雙,每人限報二項。

4. 女生可打男生點。

    5.現役羽球校隊成員,以及有參加過大專盃及體育系(包括沒參加大專盃)之學生及校友,單打讓11分,雙打一人讓7分,兩人讓11分。

    6.如有棄賽一律為0分,對手31分。

 

八、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比賽規則。

  (二)比賽用球: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合格之比賽用球。

  (三)比賽制度:

  1. 團體組:

             (1).   預賽:均採三點雙打搶31分制,16分交換場地,均需打滿三點。

(2).   決賽: 先贏兩點者獲勝

  2. 公開個人組:

(1).   男單:採單局搶31分制決勝負,16分交換場地。

(2).   女單:採單局搶31分制決勝負,16分交換場地。

(3).   男雙:採單局搶31分制決勝負,16分交換場地。

(4).   女雙:採單局搶31分制決勝負,16分交換場地。

(5).   混雙:採單局搶31分制決勝負,16分交換場地。

 

  3. 如採循環賽時,積分計算如下:

       (1).  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積分多者為勝。

       (2).  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  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I.    (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II.  (勝局和)÷(負局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III.(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

IV.  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九、報名費用:

   (一)團體賽一隊1200元

   (二)個人組單打每人200元

   (三)個人組雙打隊400元


十、領隊會議:

時間:12月11日(一)晚上7點~8點
地點:體育館旁會議室
本次比賽由大會代抽,(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球員名單)各隊不得異議

    抽籤後隨即舉行領隊會議

 

十一、注意事項:

1.    參賽選手請於開賽前20分鐘攜帶所有隊員學生證進行檢錄。

2.    參賽選手請於賽前20分領取出賽名單,出賽名單繳回後即無法再做更改。

3.    裁判唱名後5分鐘未到場即視同棄權,如遇賽程延後時,經大會廣播2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 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4.    請勿拿走比賽用球。

5.    為了賽程進行順利,比賽場地、時間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有異議。

6.    團體組及個人組預賽時皆須派人擔任裁判(線審)。

7.    各項目報名隊數少於3組則不舉辦。

8.    女生可打男生點,男生不可打女生點,各選手不可兼點。

9.    若團體賽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 出賽時,雙方球員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球員身分無誤後,開始比賽;比賽結束前,若賽中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球員身分。

(2). 若出賽單位球員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可賽球員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空點,而未排之各點均判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可重新排點,唯球員不足一方無權重新排點)。

(3). 比賽期間若某隊球員因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

(4). 出賽時,若有資格不符之球員,不得填入出賽名單中,如有填寫則判定為空點,空點後將不再繼續比賽,且立刻宣判比賽結果。

10.  各組別之參賽資格以參加本會主辦的比賽為依據,於競賽規程中皆有明文規定,敬請各位球員自重,勿冒名參賽。若於比賽期間被抗議或檢舉並查證屬實後,除取消該球員資格,團體組亦不補人,並按照規程相關規定處分外,且公告並拒絕參加本單位所辦理之比賽,敬請配合。

11.  賽制視報名隊(人)數決定採循環賽或淘汰賽,於賽程公布時宣布。

12.  比賽時務必攜帶貼有相片之文件正本(身分證)、學生證、教職員工證,以備查驗。

13.  若質疑對方球員資格問題者,請於賽前主動向裁判提出查驗身分,賽後將不予受理。

14.  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者,給予5分鐘休息時間,並請務必賽前告知賽務台,以便調整賽程。

15.  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天災、停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十二、報名方式:盃賽網

 1.填妥報名資料後,請於11/21~ 12/8 23:59前將相關報名費匯至【郵局700 匯款帳            號:00913900000656 戶名:東華飛羽社陸孟蕾】,同時煩請各聯絡人記得於登入盃賽網BSaiLa,於「我的隊伍」頁面填寫匯款帳號,以避免遺漏,如有不足之金額將會以郵件方式與聯絡人聯繫。

2.於12/11(一)19:00~19:40領隊會議前繳交。

十三、獎   勵:

(一)  報名組數3隊(人)錄取一名。

(二)  報名組數4隊(人)至8隊(人)錄取二名。

(三)  報名組數9隊(人)或16隊(人)各錄取三名。

(四)  報名組數17隊(人)或24隊(人)以上各錄取四名。

 

十四、抗議規定:

(一)  對球員資格有疑議時應於球賽開始後30分鐘前提出,經大會查證屬實後,取消比賽資格。

(二)  如有抗議事件,除當場口頭抗議外須於事實發生後30分內具正式抗議書經教練簽章,送大會審查。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整,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抗議。若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不成立保證金沒收,不得異議,抗議時間內球賽不得停止。

 

十五、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佈實施之。

 

十六、本屆2017東羽盃紀念衣預購網址:

 

預購截止日為12/8   23: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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