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8富邦甲子盃桌球賽競賽章程
一、宗 旨:為活躍健康以及人際共融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桌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東軒有限公司、迦勒文創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28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臺北車站大廳(台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1樓)
七、參賽資格: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符合各組比賽年齡規定者均可報名參加
八、比賽項目
(一)男女單打:
設男子、女子單打及60歲、70歲等4組,每人限報名1組
(二)百歲混雙:
為不限性別之雙打組,可為男/男、女/女或男/女組合,唯兩人年齡應符合下列三項規定:
九、比賽方式:
(一)預賽採分組循環,各組取1名參加決賽
(二)決賽採單淘汰賽制
(三)預、決賽均採五局三勝制
十、比賽用球:符合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認可之比賽用球
十一、比賽用桌:符合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認可之比賽用桌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訂公布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三、報名
(一)男女單打,每人繳交新台幣300元整
(二)百歲混雙,每組合繳交新台幣500元整
(三)上述繳交費用將全額贈與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台北富邦銀行基金會將再捐贈對等金額
(四)每位完成報名選手,可於比賽當日現場領取市值超過新台幣300元報到禮一份,包含:午餐、點心餐盒、7-11禮券200元等(主辦單位保有調整內容之權利)
(五)日期:自107年4月16日12:00 起至107年6月15日,或額滿為止
(六)報名方式:於『富邦甲子盃』官方網站進行線上報名,並填寫匯款資訊
(七)繳費方式:請匯款至台北富邦銀行長安東路分行,帳號:203102600892 戶名:東軒有限公司
(八)聯絡電話:02-23951356 林小姐
十四、107年7月1日12時於官方網站公告賽程
十五、比賽獎勵:取各組前四名依名次頒發獎盃、獎牌及獎金
男女單打:冠軍10,000元、亞軍 6,000元、季軍2,000元(2名)
百歲混雙:冠軍20,000元、亞軍12,000元、季軍4,000元(2名)
十六、比賽細則:
(一)禁止使用2016年國際桌球總會(ITTF)公認以外之不合格及變造膠皮。
(二)參賽球員應穿著運動服裝、短褲出場比賽(禁穿白色上衣及短褲),並於球衣背面別上大會發給之姓名布 。
(三)賽程表印製完成之後,不得更換隊員名單。
(四)參賽選手出賽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證明文件必須附有照片,不可影印)否則以棄權論。
(五)凡發現冒名頂替情事應當場向裁判提出抗議,如成立則喪失比賽資格
(六)為不拖延比賽時間,賽中得實施比賽促進制。
(七)參賽選手應於預定比賽時間前30分到指定賽場檢錄,逾5分鐘不出賽,由裁判宣布棄權不得異議,比賽時間若異動,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八)比賽飲水由大會提供,為配合環保,請參賽選手自備水壺/杯。
十七、 罰則:凡有冒名頂替者喪失比賽資格,比賽成績不予列入。
十八、申訴
(一)比賽爭議如規則無明文規定,以裁判長為終結。
(二)申訴應於問題發生15分鐘內,由選手簽章提出書面申訴,並繳納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整,送裁判長審查,經判決無理由時,沒收保證金轉入捐贈款。
十九、保險:比賽會場設有醫務組並投保公共意外險,惟各隊隊員出賽時請衡量個人之身體健康狀況,身體不適者請勿出賽,如勉強出賽致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二十、報名參賽者同意參賽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文字、錄影、肖像權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宣傳本活動及其他公益推廣目的範圍內,得不限期間、地區、方式無償使用。
二十一、凡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