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8 第一屆 D-LIVE全國排球聯合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促進全民體育、推展全國大專校院各校系之間的相互交流,藉由排球運動的倡導,讓全民透過正當休閒活動,點亮全民休閒生活並提升排球技術水準,以促進身心健康,增進感情友誼,同時促進各科系間的了解與認同。本活動希望能以貼近參賽球隊的需求,提供全民排球運動之交流平台,培養全民熱情、付出、堅持之精神。
二、主辦單位:達樂友貿易實業有限公司D-LIVE運動世界。
三、協辦單位:中原大學體育室、元智大學。
四、贊助單位:Footer除臭襪、ANGO。
五、比賽日期:
(一)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2018年6月30日至7月1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二)大專男子組:2018年7月2日至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三)大專女子組:2018年7月3日至7月4日(星期二至星期四)。
(四)大專混合組:2018年7月5日至7月6日(星期四至星期五)。
六、比賽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元智大學體育館。
七、比賽組別:
(一)社會男子組。參賽球隊上限為24隊。
(二)社會女子組。參賽球隊上限為24隊。
(三)大專男子組。參賽球隊上限為48隊。
(四)大專女子組。參賽球隊上限為48隊。
(五)大專混合組。參賽球隊上限為12隊。
八、參加資格:
(一)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全國排球愛好人士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海外人士亦同。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得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並得拒絕不符資格者參賽。
(二)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
1、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大專校院106學年度第2學期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包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等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者,然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參加本組比賽之運動員須以同校並且為同系人員為單位組隊報名(如因特殊需求須以院隊名義出賽,須先親洽大會聯絡人),並憑學生證(須附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已示資格。106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證明。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得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並得拒絕不符資格者參賽。
2、承前款,考量各校多元入學管道,針對已完成報名手續之參賽校系,各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亦可透過補登記方式報名參加,惟需於6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向大會提出補登記始可報名,未符合程序提出球員補登記者,將不接受任何形式補登記報名;如因其他特殊事由須補登記者,亦同。
3、凡曾經任何體育項目進入各大專校院就讀之體保生、體資生不得參與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比賽。
(三)大專混合組:
1、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大專校院106學年度第2學期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包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等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者,然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並憑學生證(須附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已示資格。106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證明。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得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並得拒絕不符資格者參賽。
2、承前款,考量各校多元入學管道,針對已完成報名手續之參賽校系,各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亦可透過補登記方式報名參加,惟需於6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向大會提出補登記始可報名,未符合程序提出球員補登記者,將不接受任何形式補登記報名;如因其他特殊事由須補登記者,亦同。
(四)同一球員得跨組參賽,但同組比賽限報一隊,不得跨隊。如同一球員於同一時間分別有兩個以上之比賽同時進行者,由該名球員自行擇一出賽。
(五)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之隊伍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性別認定有疑義者以身分證正本為依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六)運動員登記:所有參加本賽事之運動員,必須向主辦單位報名系統(即盃賽網)辦理運動員報名登記;未辦理登記之各隊運動員將無法參加本比賽。
(七)凡經核備判處停止參與比賽權之運動員、相關職隊員及隊伍,至本賽事正式比賽前1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予登記報名。
(八)參賽選手資格注意事項:
1、各隊可於賽前提出身分檢查要求,惟檢舉隊伍需負舉證責任。賽後異議將不予接受。
2、主辦單位可要求檢查球員身分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及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
3、如遇資格爭議時,由比賽裁判、裁判長和主辦單位共同裁定之。
4、身分之查驗:社會組以身分證正本;大專組以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應屆畢業生以畢業證書)出示。
九、報名辦法:採用盃賽網之網路報名供主辦單位核備及審查資格。
(一)日期:自107年3月31日起至6月8日(星期五)中午12:00分止,至活動官網(即盃賽網)填寫報名相關資料(球員姓名、性別、所屬校系、球衣號碼及隊職員資料等)並附上球員可資辨別之照片。報名截止後非有正當事由不得修改球員名單。
1、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報名隊名須以中文校系名稱,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2、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同校系之人員以報名二隊以上者,須使用A、B 作區別。
(二)報名費:含保證金共新台幣4000元。
1、各組每隊新台幣3500元整。
2、各隊另需付保證金500元。
(1)若球隊超過報到時間未報到,則不退還保證金。
(2)球隊之比賽球衣於比賽時須與報名時之球衣號碼相同,如有不符仍得繼續參與比賽,但大會得沒收該隊保證金。
(3)各隊於比賽進行中如有不符資格之運動員上場比賽,大會得沒收保證金。
(4)各隊於該隊完成所有賽事且無發生其他任何違規事宜後得由大會退還該隊保證金。
3、報名費獎勵辦法:
(1)凡報名時訂購D-LIVE團體服者,減免該隊報名費1000元。
(2)凡曾為訂購D-LIVE團體服者,減免該隊報名費500元。
(3)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凡為106學年度全國各大專校院大X盃、北X盃、中X盃、南X盃、全X盃等同等級校際間各類群賽事之冠、亞軍隊伍(類群之定義得請洽大會詢問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各校系際盃冠軍之隊伍,減免報名費300元。
(4)以上各獎勵辦法擇其一較優者為各隊報名時之獎勵依據。
(5)凡符合本條第1至2款者,於報名時須向大會提出相關證明;符合第2款者於賽會期間須穿著D-LIVE團體服出場比賽。
4、報名截止後方服獎勵辦法之條件者請親洽大會聯絡人。
(三)報名流程:
1、至活動官網填寫報名相關資料(如符合報名費獎勵辦法者請附相關證明)後並繳交報名費用。
2、繳費方式:請匯款至郵局 (代號700),帳號:00510910313769,戶名:謝佶櫳。於繳費後兩天內(包含繳費當天)於盃賽網上填寫匯款資訊(線上報名→我的隊伍→匯款資訊),匯款資訊備註欄須註明報名組別、隊伍名稱、匯款人姓名、轉帳帳號(如符合報名費獎勵辦法者請一併說明,報名截止後方服條件者請親洽大會聯絡人),資料須完整。若因逾時或資料不全影響隊伍參賽權益,請各隊自行負責。
3、報名錄取順序以報名後優先完成繳費者為主。
(四)人數:
1、各隊領隊、教練、助理教練及管理均得各報名1人;各隊球員(含隊長及自由球員)報名上限為18人(並以之為確認名單),但於每場包括自由球員僅能12人上場。
2、若最後確認名單中之球員,於比賽前受傷需更換者,請提出公立醫院證明,於比賽前一天通知大會進行替換,並附替換球員之相關報名資料,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確認名單。
(五)活動資訊諮詢聯絡方式:請私訊臉書(Facebook)粉絲專業「D-Live排球我的路」洽詢。
十、抽籤及賽程公布:一律由大會採用電腦抽籤後,於網路上公布賽程。
十一、比賽用球:大會指定之ANGO用球。
十二、比賽網高:
(一)社會男子組、大專系隊男子組:2.43公尺。
(二)社會女子組、大專系隊女子組:2.24公尺。
(三)大專混合組:2.24公尺。
十三、報到手續
(一)球隊報到:請各隊派代表至大會服務台辦理,並領取大會秩序冊、水、保證金。所有隊伍請於各隊首場比賽當日上午8時起於大會服務台陸續辦理報到手續(海外隊伍除外)。為因應環保且比賽場館均備有飲水機,報到時僅發放各隊每位球員各一瓶水,不重複發給。
(二)球員報到:請球員於各隊首場表定時間比賽前30分鐘至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
1、報到時請派代表向大會出示各隊球員之證件(社會主以身分證正本、大專組以附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本或在學證明為主;應屆畢業生以畢業證書或相關文件證明)。
2、逾時報到者將不另行提供或補發紀念品。
3、各參賽球員於各場比賽前進行檢錄時,須派員向大會服務台出示相關證件已示參賽資格。
(1)各參賽球員除該隊首場比賽須親自向大會服務台出示相關證件外,其餘比賽僅須該隊派代表即可。
(2)各參賽球員於該隊首場比賽未進行檢錄者,仍須親自向大會服務台出示相關證件已示參賽資格。
十四、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公布之2017-2020最新排球規則。
(一)除大會訂定之特殊規則外,其餘依據FIVB頒布後於國內現行實施之排球規則。
(二)本賽事採用自由球員制度。
(三)混合組特殊規則:
1、於比賽時至多2名男子隊員(含自由球員)同時上場。
2、比賽進行中,每邊三次觸球中,需有1名以上女子隊員觸球。
(1)球隊於一球中,如己隊中無女子隊員觸球(攔網之觸球不含在三次擊球次數內),並完成攻擊,判該隊失一分,對方得球權(但每邊觸球不及三次者不在此限)。
(2)以上情況視同擊球犯規。
3、網高為224公分,前區以3公尺論。
4、男子隊員於己方前區不得將高於網上端的球完成攻擊。
5、男子隊員於己方前區僅得對對隊男子球員進行攔網,不得對女性球員攔網。
十五、比賽制度:
(一)賽制由大會依各組參加隊數之多寡決定,若該組報名未滿4隊,則該組取消比賽。如因賽程緊湊,主辦單位保有要求提早進行比賽之權利。
(二)各組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如因天候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將由主辦單位即時變更。
(三)預賽採循環賽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四)循環賽計分方法:
1、勝一場得二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如一隊之任何一場無故棄權時,除該隊取消資格外,所有與該隊比賽球隊之積分也不予計算,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2、如二隊以上(包括二隊)積分相等時,以各相關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3、如前項之商相等時,則以各相關隊在該賽程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4、如前項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勝隊為勝,三隊以上時則以彼此之勝負分、勝負局之商率多寡判定名次。
5、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除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外,與該隊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並依大會規定予以懲處。
6、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判處為沒收比賽之該場比賽,該場比賽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賽程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十六、獎勵:
(一)各組前四名將分別頒發獎盃乙座以資獎勵。
(二)報到時,每一隊伍贈送本活動專屬紀念之D-LIVE運動商品。
(三)各組獎勵辦法:
1、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1)冠軍:新台幣5000元整。
(2)亞軍:新台幣3000元整。
(3)季軍:新台幣2000元整。
(4)殿軍:新台幣1000元整。
2、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由D-LIVE依名次贊助每隊出賽之12名選手獎品:
(1)冠軍:D-LIVE之團體服式12套。
(2)亞軍:D-LIVE之特定團體服式12套。
(3)季軍:D-LIVE之排汗衫12件。
(4)殿軍:D-LIVE之排汗衫12件。
3、大專混合組:
(1)冠軍:D-LIVE 4000元商品折抵卷。
(2)亞軍:D-LIVE 3000元商品折抵卷。
(3)季軍:D-LIVE 2000元商品折抵卷。
(4)殿軍:D-LIVE 1000元商品折抵卷。
(四)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另設最佳攻擊球員、最佳防守球員各2名,以及最佳攔網球員、最佳舉球員、最佳發球員、最有價值球員(MVP)各1名,等個人獎項。
十七、附則:
(一)凡參加各組之運動員在出場比賽期間應攜帶身分證,大專組並應另攜學生證(遺失者應附在學證明)正本查驗,非正本者均不予承認。大專組應屆畢業生如學生證已繳回者,以畢業證書為證明,以供查驗。
(二)每一選手各組限報名一隊,若同時報名二隊(含)以上,須於報名截止前確定歸屬球隊,若未確定則由大會刪除該員於任一報名球隊之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三)各隊須於表定比賽時間至少30分鐘前至大會服務台檢錄球員名單,逾時未辦理者不予出賽;若影響球隊權益,由球隊自行吸收負責。
(四)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及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1~20號),隊長胸前號碼下應有明顯標誌(自由球員與一般隊員之比賽服裝、顏色、款式需有明顯不同),球褲必須為短褲(如球褲號碼與球衣號碼不同者,以球衣號碼為主),否則不予出賽。若服裝未符合規定(如球衣號碼脫落或不明顯致難以辨識、穿著長褲、球衣僅有單面有明顯號碼等)造成裁判執法不便,以致於球隊權益受損,由球隊或個人自行負責。
(五)大會保有調度比賽場地之權利,參賽球隊不得異議。
(六)貴重物品請各球隊自行看管,大會不負保管之責。
(七)未違反大會規定之隊伍之保證金請該隊於完成該隊所有比賽後,逕向大會簽領。
(八)凡報名後因故未出賽者,不退還報名費用,並於二年內不接受該隊報名。
(九)相關規定及資訊請自行上網查詢,大會不另行通知。
十八、申訴:
(一)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於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該場比賽結束後不予受理。
(二)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之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
(三)比賽中對裁判之判決經請示裁判後仍有不服,須由提出抗議之比賽隊長於比賽爭議當下記錄於記錄表,並由球隊隊長以書面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5000元整,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審判委員會判定抗議有效,則退還保證金,並對該場相關人員進行懲處;如審判委員會認所提異議無理時,得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不得異議。惟抗議結果如何,均無法改變已賽結果。
(四)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該球員所屬球隊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並沒收所屬球隊保證金。失責之隊職員將呈報所屬上級有關單位議處。
(五)因故召開大會臨時獎懲委員會時,委員及出席人員之車馬費暨出席費由事故主支出,如屬二單位以上時則平均分擔。
十九、注意事項:
(一)運動員須知: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應遵照比賽規則,並注意下列各項:
1、比賽時須在該場比賽開始前30分鐘到場,並於該場比賽開始前10分鐘提出球員名單。凡超過比賽時間,以棄權論。逾時進行檢錄之球員不得參與該場比賽。
2、各隊離開比賽場地時,應派員與大會聯絡下一場比賽的時間,否則若遇提前比賽而無法出賽時,被裁定棄權,大會恕不負責
(二)一般規定:
1、球隊有隊職員者(執行教練、教練、領隊、管理各1名)須一併報名,非報名登錄者,不得於球隊比賽時坐於球隊席。
2、參賽球員之球衣號碼以1~20號為限,否則不予參賽。且各隊隊員報名上限為18人(並以之為確認名單),但於每場包括自由球員僅能12人上場。
3、參賽隊伍請準時,逾比賽時間未出場比賽者,沒收該比賽不得異議。
4、比賽隊伍於該場比賽開始前10分鐘,由裁判召集雙方球隊隊長進行挑邊事宜,逾10分鐘仍未出場比賽或陣容不完全者即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5、參賽隊伍請於該隊首場比賽前30分鐘,先至大會辦理報到手續。
6、每隊報名人數含隊長一併登錄,未登錄於秩序冊者不能上場比賽。
7、進入球場內必須穿著膠質球鞋,並請勿在場內吸菸、嚼食檳榔、口香糖。
8、如有任何經大會判定屬於違規事宜,大會得沒收該參賽球隊保證金。
(三)參賽選手安全宣達事項:
參賽選手在賽事當天應視個人身體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參賽,並應遵守競賽規程、遵從裁判指示與排球規則。一旦報名參賽,參賽人員等同同意若在賽事過程因個人疾病、身體因素、不遵守排球規則或不遵守裁判指示而導致猝死或意外發生,將不要求賽會負任何責任。賽會亦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參賽人員若不同意,請勿報名。
二十、報名系統之個人資料僅供大會於本次賽會使用。
(一)報名前請詳閱活動聲明,了解並同意大會為執行報名作業及其他參賽的權益等事宜,並使用報名時所提供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例如: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照片、電話等資訊。
(二)在前開報名作業及取得相關競賽活動過程或結果的資訊及照片的事項前提下,會將這些「資料」分享給大會合作之廠商俾利其執行相關服務作業。
(三)各隊均於同意大會及贊助單位為了行銷本活動及可能需求的參賽權益目的範圍內,在賽中或賽後蒐集、使用,並透過網頁、合作服務廠商渠道平台及各種媒體工具,公開、播放、展示比賽活動過程中取得照片、參賽者的賽事動態追蹤紀錄與影片、及賽後的競賽成績(包括參賽人員姓名、參賽組別) (合稱為「賽事資訊」)的條件下進行報名。最終比賽結果及部分賽事資訊將匯入主辦單位及大會合作服務廠商平台渠道公布提供大眾公開查詢。若參賽人員不同意分享前開資訊及資料,請勿報名。
二十一、賽事如遇有颱風或是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相關權宜措施由大會決定,參賽選手不得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將退回全額報名費。
二十二、大會保留更改章程與是否接受或保留特定隊伍報名之權力。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公佈之,並有解釋規程之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