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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屆成大新寶島盃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2018年第二屆成大新寶島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賽事辦理宗旨

  本賽事以品德教育為出發點,以新思維、新觀念、新行動,共同推動此國民素質扎根工程,以達精緻、深耕、成效、永續之計畫目標。以全國高中職以上之具學籍之在學學子為參賽資格,透過運動競賽的舉辦,推動學子在競賽場上應有的品德與行為上之學習,除促進全國校際間之相互交流,更能提升學子在球場上應有的禮儀、風度、人際關係之關注,讓學子在參加活動的過程中,潛移默化與品德相關之各項學習。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全國大專校院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教務處體育室

四、承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女、男子排球校代表隊

五、贊助單位新寶島運動廣場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5日(六)、6日(日)

七、比賽地點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室外排球場

比賽組別:高中職各組: (一)高中男子組、(二)高中混合組;

       大專校院各組:(三)大專男子組、(四)大專女子組、(五)大專混合組。

參賽資格

(一)高中男子組:

凡中華民國各高中職之學生,以校為單位,且有該學年註冊章的學生均具有參賽資格,每隊報名12人;不可多校組成一隊參賽,每位球員限報乙隊,不得跨組、跨隊。具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之報名人數上限為2位,每局上場僅限1位;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如違反規定,經大會確認後視為敗場。

(二)高中混合組:

凡中華民國各高中職之學生,且有該學年註冊章的學生均具有參賽資格,可多校組成一隊參賽,每隊報名12人;每隊參賽名單至少需4 名以上女性球員,每局上場2名男性球員、4名女性球員。每位球員限報乙隊,男性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不得報名參賽,女性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至多一名。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如違反規定,經大會確認後視為敗場。

(三)大專男子、女子組:

凡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之學生,以系為單位,且有該學年註冊章的學生均具有參賽資格,每隊報名12人;不可多系組成一隊參賽,每位球員限報乙隊,不得跨組、跨隊。具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之報名人數上限為2位,每局上場僅限1位;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如違反規定,經大會確認後視為敗場。

(四)大專混合組:

凡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之學生,且有該學年註冊章的學生均具有參賽資格,可多系組成一隊參賽,每隊報名12人;每隊參賽名單至少需4 名以上女性球員,每局上場2名男性球員、4名女性球員。每位球員限報乙隊,男性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不得報名參賽,女性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至多一名。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如違反規定,經大會確認後視為敗場。

備註: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定義為 “曾經”具甄審、甄試資格,或曾參加高中聯賽甲級以上,或曾採體育加分為入學資格之學生。

十、賽事官網:

    請搜尋"Facebook粉絲專頁",2018年第二屆成大新寶島盃排球錦標賽

十一、報名方式:

    填寫報名資訊送出後,經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通知繳費,於5月1日前繳交報名費即完成報名,若於期限內未完成繳費將由候補隊伍遞補。

 

十二、報名費用、保證金與賽事輔導員制度:

 (一)高中各組:每隊新台幣2000元整,外加保證金1000元整。

 (二)大專各組:每隊新台幣2500元整,外加保證金1000元整。

 (三)保證金制度,本賽事特規劃"賽事輔導員"制度,由大會指派每隊一位輔導員,協助各隊進行環境介紹、品德教育與各項賽事規範等輔導與諮詢,至各隊完成最後一場賽事後,完成大會各項活動推廣後,即退還保證金。

 (四)繳款資料:銀行代號808;銀行帳號1311-968-013448;戶名:吳家媛。

    (完成轉帳後,請將帳號後四碼連同隊伍名稱寄至【h34030017@mail.ncku.edu.tw】之電子信箱,以茲確認。)

 

十三、競賽獎勵:

高中及大專各組,分別取前三名:

第一名:獎盃一座暨運動用品禮卷新臺幣2000元整。

第二名:獎盃一座暨運動用品禮卷新臺幣1500元整。

第三名:獎盃一座暨運動用品禮卷新臺幣1000元整。

 

十四、競賽制度:

  • 分組循環賽(預賽)與單淘汰(複決賽)為賽制設計,由大會根據各組別參賽隊數多寡決定,並有條件式進行比賽(如,各組之報名隊數未滿6隊不予進行比賽,完成報名之參賽隊伍可全數退還報名費及保證金,或決定是否併至其他組別進行競賽);其餘規定將於賽事官網公告。

  • 比賽採三局兩勝25分制,先取得27分者獲勝;決勝局先取得17分者獲勝;每隊於每局各有兩次30秒暫停。

  • 晉級採積分制(勝場得2分、敗場得1分、棄權得0分);積分相同者比得失分率(總得分/總失分)。

  • 各參賽隊伍請於賽前十五分鐘至比賽場地完成檢錄;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完成賽前各項規定並未進入球場進行比賽者,該場次將以"棄權"裁定。

  • 各參賽隊伍請著統一球衣,球衣至少背部印有固定號碼,經各場次裁判員完成球員登錄後不得換穿。如實施自由球員制度,請著明顯不同之球衣,背號不得重複。

  • 所有上場球員須帶學生證、在學證明與含有照片之正式身分證件(如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健保卡)以便備查。經查驗相關證件未能符合者,不得出賽。

  • 除混合各組,其餘規則同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頒訂之最新規則。

  • 比賽全程使用Conti膠球。

  • 雨備賽制:

由主辦單位認定天候狀況,決定是否啟動雨備;雨備場地為本校室內球館(中正堂);賽制改採一局30分決勝制;競賽時間由當天主辦單位另行公布。

 

十五、混合組規則:

  • 網高採行女網高度(224cm)。

  • 男性球員僅允許對男性球員攔網。

  • 男性球員輪轉至前排區(三公尺線前),不得以手高於球網方式擊球過網,僅可在前排三公尺線後做攻擊動作;但以拳頭向上將球擊至對方球區的情況則不在此限。

  • 比賽進行時,每邊三次觸球中,須有一名以上女子選手觸球;即一次來回中若無女子選手觸球(攔網之觸球不算在此內),而該隊在完成攻擊該球過網時,判決該隊失一分,對方得發球權(但每邊觸球不及三次者則不在此限)。

 

十六、其他規定與申訴:

  • 各隊可於賽前提出身分檢查要求,惟檢舉隊伍需負舉證責任。賽後異議將不予接受。

  • 主辦單位可要求檢查球員身分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即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

  • 如遇資格爭議時,由比賽裁判、裁判長和主辦單位共同裁定之。上述不得參賽球員之身分由主辦單位做最終認定,如無法同意此項規定者,懇請勿參加本盃賽。

 

十七、主辦單位聯絡人:

   吳家媛0933222755  E-mail:h34030017@mail.ncku.edu.tw

 

十八、如有未盡事宜本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附錄、球場地圖:

 

(一)光復校區:室外排球場

(二)本校室內球館(中正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