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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第9屆茶の魔手盃全國慢速壘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一、活動目的:為回饋社會,培養國人正當休閒活動,特推展慢速壘球運動。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意精研有限公司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茶魔手壘球隊

五、比賽日期:107年6月23、24日(星期六、日)。

六、比賽組別:(1)普羅組:投球高度不得低於1.82m,不限球棒。

             (2)聯誼組及健康組:投球限高1.82m~3.65m。

七、比賽地點:臺南市各棒壘球場(暫定:仁義、春風、文中AB、忠孝南北、中山、體一、安  定、永勝等)。

八、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6-2018年慢速壘球規則。

九、比賽方式:聯誼及健康組預賽至少2場,複、決賽由大會決定。

十、組別資格: (1)普羅組:由主辦單位邀請

               (2)聯誼組(不限隊數):自由報名

               (3) 健康組(不限隊數):自由報名(欲報名本組,由主辦單位認定)

十一、報名日期:107年5月1日(二)0時至106年5月8日(二)24時止(郵戳為憑)。(報名隊伍可更改球員資料期限至5月24日中午12時)

十二、領隊會議:107年5月24日(星期四)下午7時31分,假台南市中西區大南里活動中心舉行,當日未參加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十三、報名辦法:

  1. 有賽事相關問題,洽詢電話:0961091330。
  2. 請務必加入LINE以利通知匯款轉帳用,LINE ID :kobemagichand 。
  3. 至全省各茶魔手分店索取推薦表(各分店僅有一張推薦表影印無效),將推薦表連同107年3、4、5月份消費發票3000元郵寄至『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2段256號茶魔手』收,各隊球員資料自行至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22314填寫。
  4. 參賽球隊須於報名期限內(5/1-5/8七天郵戳為憑),郵寄上述資料,即完成報名。
  5. 主辦單位審核完畢後,通知各隊於5/12前匯款(用LINE通知匯款),匯款完成者即報名成功。

十四、報名費、保證金:聯誼及健康組繳交報名費500元及保證金2500元。(消費發票於領隊會議時退還,保證金於賽後無違規者無息退還,若未賽完全程,則保證金沒收)。

十五、獎勵辦法:

     【團體獎】 健康組:冠軍獎金 3萬元、亞軍獎金 2 萬元、季軍 1萬元

聯誼組:冠軍獎金 4萬元、亞軍獎金 2 萬元、季軍 1萬元

                普羅組:冠軍獎金 4萬元、亞軍獎金 2 萬元、季軍 1萬元

     【個人獎】 各組:打擊獎取2名及打點獎1名,頒發獎座

      (普羅組由前2名球隊球員(冠軍賽)計算,其餘組由前2名球隊球員(四強賽起)計算,每場以2打席計算,普羅組以3打席計算)。

十六、保險:本次盃賽球員強制投保意外險,費用逕由各隊保證金支付(每人15-20元)。

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 開幕典禮:民國107年6月23日(星期六)下午6時假中山壘球場舉行,每隊至少6人,人數不足者扣保證金(每少一人扣500元)。
  • 閉幕典禮:民國107年6月24日(星期日)下午6時假文中A壘球場舉行,獲奬參加隊伍至少10人著整齊球服參加,否則團體、個人名次取消,獎盃、獎品及獎金皆不予發放。
  • 本次聯誼組及健康組比賽特殊規則:

每場比賽實際參賽人數至少13人,須有13人(含)以上完成打擊打席一次及守備打席三次(EP不在13人數內),各隊如未有13位球員(含)以上完成時,該場次即以0:20由對手獲勝,本項須由對手隊伍於該場裁判員離開場內前提出,逾時不受理。

  • 聯誼及健康組用竹、木球棒限需有合格廠商廠牌標示違者以違規球棒論處,打者判出局。各組別若發現有變造球棒者,該隊以奪權論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並通報中華民國慢壘協會以違反運動精神停止該隊參加全國各縣市各項慢速壘球比賽一年。
  • 比賽期間若對對手竹、木棒有變造球棒疑慮時,得於比賽結束前提具保證金每支疑慮球棒NT2,500元向大會報備,於比賽結束時當場鋸開該支球棒為憑。無變造時NT2,500賠與對方,若有變造情形則持有者依變造球棒處,NT2,500退回異議方。
  • 球衣須有隊名標示且為印刷、燙印於球衣於胸前或背後,與推薦表隊名一致。
  • 普羅組需報名20位球員(上限25位),聯誼及健康組可報名20位球員(至少13位),未登錄球員者不得下場比賽。
  • 球員不可跨組跨隊參賽。報名人員重覆,如領隊會議抽籤完沒有修改,一律刪除。
  • 比賽採七局限制,聯誼及健康組滿五局相差十五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普羅組滿四局相差十二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複、決賽採「突破僵局制」。突破僵局採跑者滿壘1出局開始比賽。
  • 比賽之時間限制:各組預賽、複賽、挑戰賽每場60分鐘限制,聯誼及健康組開賽50分鐘後不開新局,冠亞軍比賽時間70分鐘【以上皆自裁判員就定位宣告2隊集合時起算】。

*不開新局是以第三出局數時間為基準;全部比賽採2好3壞球制(打者由1好1壞計算)。

  • 各組預賽採循環賽制【勝得2分、和局得1分、敗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1.相關勝負2. 淨得分(相關總得分-相關總失分)較多者,3.相關總得分多者,4.相關總失分少者 5.抽籤。
  •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繼續比賽時,由大會決定比賽方式,若己賽滿四局以上者則可裁定勝負,若己賽一局以上未滿四局則成績保留,另定時間賽完(時間由大會訂定不得異議),若未賽滿一局則重新比賽,其保留賽應以原來人員繼續賽完未完成部份,若因原上場球員未到,且無替補球員,則被判定輸隊,(原攻守名單不可更改,但可使用替補規則)。
  • 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完整(姓名及號碼),教練或經理 應註明球衣號碼,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 擊球員、擊球跑壘員、跑壘員之安全頭盔脫落,出局與否:

       頭盔之規定安全頭盔脫落出局與否:

1.比賽進行中-出局

                         (1)擊球員進入擊球區未戴安全頭盔且投手已投出球。

                         (2)進壘次壘或返回原壘取下安全頭盔。

                         (3)安全頭盔脫落並造成妨礙守備及故意取下安全頭盔。

    2.比賽中(死球) 取下安全頭盔者-不出局

    3.比賽進行中-不出局

                         (1)跑壘員進次壘或返回原壘、被守備方碰觸脫落。(Tag)

                         (2)揮棒落空、頭盔脫落及意外(不故意)安全頭盔脫落者。

    4.由裁判員依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6~2018規則書判定之

  • 抗議:比賽中對於裁判之判決有疑問時,僅接受該隊教練、經理出場詢問。
  • 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
  • 球員應攜帶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身份證、駕照、健保卡)正本備查,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替補球員上場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開賽後,欲查核先發選手資格,可提具每位選手NT2000元為保證金,查核不成時沒收供為大會經費。
  • 本次比賽不採用九人開賽制,於規定比賽時間超過5分鐘,尚不能出賽者(意即聯誼及健康組人數未達13人)得由主審裁判宣告該場棄權論,比數為20:0。
  • 投手好球帶依各組限定(使用好球板)且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皆計好球。
  • 本次比賽採用4.5米封殺線。守備方,持球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其狀況如果跑壘者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守備和跑壘者均可使用本壘板或好球板,唯跑者於本壘的滑壘不得故意衝撞守備員,違規者視同出局,由裁判員裁定。
  • 比賽之球隊因不服大會工作人員、罷賽、冒名頂替、變造球棒或其他違反運動員精神遭奪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比賽期間凡對大會裁判、工作人員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判該名選手或教練驅離出場並禁賽一場,領隊、經理、管理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若是勸告不聽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並通報教育部、各縣市政府教育處、中華民國慢壘協會、各縣市體育會、各縣市慢壘委員會(協會)及107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