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章程 |
活動時間:民國107年4月25日起,結束依賽程多寡而定。
宗 旨:逢甲大學校內排球風氣頗盛,排球人口眾多。為了讓更多對排球痴狂的同好能夠共聚一堂,切磋球技、聯絡感情,特舉辦〝逢甲挑戰盃〞以增進健康,發揚逢甲團結的排球精神。
主辦單位:逢甲男子排球隊。
指導單位:逢甲大學課外活動組、逢甲大學體育室。
比賽地點:逢甲大學室外排球場、逢甲大學體育館1F風雨球場。
比賽制度:由大會依據參加隊數之多寡於抽籤前決定。
比賽規則:依據中華名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新制排球規則。
人 數:六人制,比賽得登錄12人(包含自由球員L),請穿著統一制服(L除外),並且衣服前後需有號碼。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得重複,若有重複應歸屬第一次出場比賽之單位。
資 格:逢甲大學在學學生(男/女),一系可報名兩隊以上,非同系可自由組隊,凡逢甲大學畢業之校友,可以以校友之名義自由組隊(男女)報名報名參加。場上6位球員,登陸本年度大專聯賽12人名單且上場者(一年級除外)加逢甲大學畢業之校友合計人數不可以超過3位。以系隊之名義報名則不受此限。系隊中若有校友參與比賽,則不能以系隊名義報名之,須以自由組隊之名義報名,是否為代表隊成員之限制依舊。
獎 勵:冠軍:獎盃乙座
亞軍:獎盃乙座
季軍:獎盃乙座
最佳球員(一名):獎盃乙座 及 皮球一顆(由陳銘鐘老師贈送)
運動員須知: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應遵照競賽規程及比賽規則,並注意以下事項:
(一)參與比賽務必準時,逾時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
(二)1.採三局兩勝制。
2.以先得25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該局。
3.決勝局15分,一方先得 8分時,交換場地。
4.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
(三)凡參賽隊伍出場比賽前15分鐘,請先至大會辦理報到手續。
(四)遇有比賽時,應在規定時間前10分鐘到場,並於紀錄台進行登錄手續,比賽後立即退場,並由教練及隊長率同之。
(五)球衣上前後有固定號碼,請勿隨變換穿,以免錯誤。須穿著運動短褲。
(六)出場運動員姓名,識別及號碼,發球順序,應於比賽開始前五分鐘由教練或隊長送交紀錄員。
(七)每隊應派聯絡員在場,以便聯繫。
(八)比賽進行中,除隊長外,不得質詢。
(九)經查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特別注意事項:
(1)隊員需著統一服裝且清楚標示背號(1~20號),並且號碼不得以黏貼方式,違者取消該比賽資格。
(2)登錄時,無學生證請附上本學期在學證明單及附有頭像之身分證件一份,否則視為資格不符,當場比賽不得上場。校友登入時則附上有圖證件一張即可。
(3)室外(內)排球場及體育館內禁止飲食,飲用水除外,請參賽隊伍共同維護場地清潔。
(4)已報名表格一概不可無故退賽,報名費用亦不退還。
(5)報名採用網路報名,報名時請確認資料是否正確,若資料不符則該名球員不得以登錄。
登陸本年度大專聯賽12人名單且上場者、校友請在報名時備註處標明,否則不予以登錄
(6) 若因雨取消比賽,大會將會另行通知比賽時間,大會保有最終決定之權力。
(7)請當日出賽之隊伍注意賽程情況,若前一場賽事提早結束,接下來的賽程將會往前推移,大會最多以保留二十分鐘為限 。
(8)領隊會議進行最後一次所填寫的資料核對,逾期則不可修改,資料有誤的選手則不予以出賽。
有參加的隊伍務必注意領隊會議時間派遣人員過來確保自己的權益。
如遇到此情況另一方的選手仍需要派遣至少1名選手代表完成比賽程序。
循環賽計分法:
1、如二隊或二隊以上戰績相同,則以各隊勝分總數除以負分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2、如上項商數依然相等時,則以該循環賽程中各隊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3、如上項商數依然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