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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第十六屆雲科大友好盃競賽章程

   旨:為提倡排球運動風氣,促進校內及斗六地區之社區運動交流,並提昇排球技術水準,達到以球會友,培養正當的健康休閒娛樂及團隊精神。

主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體育室。

承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排球代表隊。

比賽時間:民國107年7月07日、7月08日(星期六、日)早上八點起兩天。

比賽地點: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室內排球場。

比賽組別:社會公開男子組、社會公開女子組、混合組。

比賽用球:比賽指定球 Mikasa MVA300

 

參加資格:不限年齡,凡對排球運動有興趣者,皆可自由組隊報名,惟每隊人數最多12人(混合組人數最多20人)。每位球員限報名參加一隊,如有隊員重複報名兩隊之情形,請於5/25自行更改隊伍並刪除於其他隊伍之球員資料,若逾期未改,將由大會依網路報名隊伍順序將該隊員保留於先報名之隊伍,其他隊則必須刪除,避免開賽後爭議。但報名混合組可重複報名男、女組,如欲衝場,請自行調配

 

比賽隊伍限制:男子組二十四隊(雲科畢業校友保留一隊)

女子組二十四隊(雲科畢業校友保留一隊)

混合組十八隊    (5/17加收6隊增至18隊)

 

獎勵辦法:凡參加隊伍即獲得大會贈送第十六屆友好盃紀念襪6雙

男子、女子組:

冠軍:獎盃一座及獎金

亞軍:獎盃一座及獎金

季軍:獎盃一座及獎金

殿軍:獎盃一座及獎金

混和組:

冠軍:獎盃一座及獎金

亞軍:獎盃一座及獎金

季軍:獎盃一座及獎金

 

報名手續:

(1)自107年5月05日00點00分起,至107年5月18日23點59分截止,匯款於5月25日23點59分截止、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優先順序以線上完成報名記錄時間為準)。

(2)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並以匯款方式繳交報名費3500元及保證金500元,總共4000元整。

匯款完成後請盡快上盃賽網登記匯款資訊,程序如下:
*線上報名>我的隊伍>匯款資訊(右上角)>填入轉出姓名、時間(請在備註欄另外填寫隊伍名稱)、帳號末五碼

(3)未在期限內完成匯款及回報匯款資訊者,主辦單位有權力將名額留給候補隊伍,請各隊伍敬請配合,謝謝
匯款成功即於盃賽網公布報名成功隊伍。

(4)保證金將於隊伍賽程結束後至服務台退還,請隊伍在比賽兩天領取,若在第二天最後一場賽程結束前尚未領取,則不退還保證金

(5)匯款資料:

銀行代碼:700(郵局) 匯入帳號:0301008 1281607
戶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男子排球代表隊李昇達
匯款聯絡人: 李昇達 0928017757

(6)報名網址:http://www.bsaila.com.tw/cup/other/rule.aspx?bsid=132327

(7)名單更改辦法:報名開放後 至5/25前可自行至盃賽網更改名單,若過更改時間後球員臨時有事可於7/7 比賽第一天早上隊長會議提出並附證明方予更改。

(8)報名所需資料:球員姓名、可清楚辨析臉部五官照片、身分證字號

 

男子組、女子組比賽方法:

 

(1)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頒佈之規則。

(2)分組單循環制,決賽籤表於預賽結束後,依大會現場公布時間公開抽籤決定之。

(3)比賽制度採三局兩勝制。

(4)每局皆為二十五分,採取落地得分制,第三局為15分,deuce 無限延長, 直到領先兩分為勝。

(5)不實施技術暫停,維持每隊每局兩次暫停,每次各隊三十秒的暫停時間。

 

混合組注意事項:

 

(1)比賽時間:民國107年7月08日(星期日)

(2)比賽規則:

預賽、決賽:採50分落地得分一局決勝制,無DEUCE上限,贏2分以上者為勝。每局於25分時換場,每場每隊有三次30秒暫停、有六人次更換選手的權利。

(3)本次活動混合組採特殊規則,說明如下:

1. 比賽時至多可以3名男子隊員(含自由球員)同時上場。

2. 男子選手在前區時,只能對對方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不得對 對方女子選手進行攔網 [試圖攔網即犯規]

3. 男子選手只能後排攻擊。[在前區以任何動作將高於網上端的球完成攻擊即犯規]

4. 球隊的每一回3次擊球當中,必須有一次是由女生擊球

5. 網高230cm

(4)服裝規定:

每隊球員參與比賽時,各場次均需著單一服飾,並有單一格式號碼之運動上衣『男、女各自一致即可 但號碼不可重複』,否則不得參與該場賽事(以上規定不包含自由球員但號碼不可重複)。

(5)報名人數6~20名[可重複報名男、女組] 如欲衝場 請自行調配

 

一般規定:

(1)出賽之選手須著統一服裝,並有號碼可供判別。

(2)嚴禁穿皮鞋、涼鞋、拖鞋參加比賽

(3)嚴禁在體育館內飲食、抽煙、嚼檳榔,並禁止寵物進入體育館。違者一律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視情況扣除保證金。

(4)檢錄方式:各參賽選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需有照片之證件)參與比賽。本次賽事將於每場次開始前檢查證件,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隊員,將不得上場比賽。

 

領隊會議及抽籤:

於107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一點在雲林科技大學體育館一樓舉行,請各隊務必派員參加,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比賽當日7月07日早上7點40分召開第二次領隊會議,請各領隊必準時參加。

友好盃負責人:總召 廖彩雯  0953688170

副召 蔣仲軒  0972006556

賽務聯絡人:簡禎葶  0966786576

邱泓彥  0988418448

    則:

(1)合法之抗議由各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後,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文件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五百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大會認定抗議成立,退還保證金並審理抗議,否則沒收保證金充為大會基金。

(2)參賽隊伍於該隊第一場比賽前三十分鐘,請先至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檢錄手續。

(3)請各參賽隊伍維持場內及選手休息區整潔。

(4)比賽場地一樓、四樓球場內嚴禁飲食,水除外。用餐、飲食請至五樓球員休息區,違者將視情況扣除保證金。

(5)請參賽者自行衡量身心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比賽,並自行負責。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酌予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