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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第七屆羽鈦盃

 

一、活動時間:2018年06月16、17日。

二、活動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體育館三樓。

三、活動對象: 

  • 男子組-報名隊數以24隊為上限。
  • 女子組-報名隊數以24隊為上限。(待調整)

四、參加資格:

  • 男子組:自由組隊。
  • 女子組:自由組隊。

五、報名需知: 

1.報名費:3,500元(含500元保證金,隊伍的賽事完畢後,請至大會領取保證金,當日若未領取者,大會拿去做公益;棄權隊伍不予退還)。

2.報名方式:請至線上系統報名,線上報名成功後,實際錄取名額依匯款先後為準。〈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3.本次活動大會將不提供選手證,請參賽人員攜帶含身分證字號及照片之證件,以利賽前檢錄。

4.各隊名單異動於107/06/11 (00:00前)截止,截止後所有報名資料不得再做異動。

六、賽程方式: 

1.預賽採三角循環賽制,每組取冠軍進入複賽;另加取4隊,將依照各組亞、季得失分商數(總得分/總失分),取高者進入複賽,如遇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調整後---
男子組:預賽採三角循環賽制,每組取冠軍進入複賽;另加取5隊,將依照各組亞、季勝一場得積分兩分,負一場得積分一分,以積分較高者進入複賽如遇積分相同之情況,以該分組所有比賽得失分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如遇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女子組:預賽採三角循環賽制,每組取前二進入複賽。

3.複賽後皆為單淘汰,取前三名(主辦單位可視各組報名隊數多寡調整賽制)

4. 隊伍全數報名完成後,預賽賽程請隊伍於指定日期線上抽籤,未抽者由系統代為抽出,決賽請見賽程圖。

5.若報名隊數不足,大會將重新規劃循環賽制,並於官方部落格上公布,請隊伍注意網路公告,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七、比賽規則 

1.網高:男子243 cm  女子224 cm

2.球衣各隊自備,全隊需穿著統一服飾,並附清楚背號,若無印刷背號,需在背後貼明顯號碼,自由球員需穿著與其他球員明顯不同之球衣。

3.計分方式:

  • 採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每局先得25分且至少領先兩分為勝。(採無限deuce)
  • 決勝局採15分,落地得分制,以先得15分且至少領先兩分為勝。(採無限deuce)
  • 第三局決勝局一方先得8分時,交換場地。
  • 棄權未出賽者取消所有賽程比賽資格,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 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 並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並依籌委會規定予以懲處。
  • 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以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予該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4.實施自由球員制:

  • 自由球員之衣著顏色必須明顯與隊友不同,於比賽前向裁判表明有使用自由球員並且註明在第一局的出賽名單內,號碼須登記在記錄表上。

5.換場時間:

  • 局間休息皆2分鐘。
  • 若遇賽程延誤,大會有權將休息時間縮短為一分鐘或取消休息時間。
  • 如遇任何爭議以主審為最高判決,主審有權更改前次爭議判決。
  • 本比賽參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排球規則,不完善處,請參照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

八、獎勵辦法:

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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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軍 日本羽鈦萬元購物金

         季軍 日本羽鈦千元購物金

女生

         冠軍 日本羽鈦萬元購物金

         亞軍 日本羽鈦萬元購物金

         季軍 日本羽鈦千元購物金

九、注意事項 

1.參賽隊伍請於賽前10分鐘至檢錄站報到並完成檢錄。

2.若參賽隊伍未於開賽前10分鐘完成檢錄及5分鐘前將輪轉表交予副審,以棄賽論 (放棄此場賽事並沒收保證金)。

3.參賽隊伍未於開賽後10分鐘到場,以棄權論 (棄權未出賽者取消所有賽程比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4.參賽選手請務必攜帶身分證及含有照片之第二證件以利查驗,外籍人士必須持有該國籍護照,如身分不符或未攜帶學生證、身分證者,立即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若有代打,則以整隊棄權論。

5.球衣各隊自備,全隊需穿著統一服飾,並附清楚背號,若無印刷背號,需在背後貼明顯號碼,自由球員需穿著與其他球員明顯不同之球衣。

6.比賽中僅隊長及教練可和裁判及檢錄站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7.比賽中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情況嚴重者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

8.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大會視情況調度時,各隊不得異議。

9.隊伍如有棄權、未完成比賽及沒收比賽之情形者,則取消獲獎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十、申訴

1.合法之抗議應由各單位領隊用書面簽名蓋章並將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整於該場比賽完畢1小時內提出,如大會認為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提出異議。

2.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沒收比賽之權。

4.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開會決議定之,其議決即為終決,最後所有決定以大會決定為主。

十一、聯絡方式:

      詳情詢問請上官方部落格或與以下人員聯絡

      總召:王洛婕 0973458107

      副總召:石一伶 0936593510

      執秘:顏辰玲0978139911

十二、備註:

1.本實施辦法如有新增或修改部分以官方部落格公告為依據,不另行通知,參賽球隊應主動瀏覽以免權益受損。

2.大會保有隨時因情況調整章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