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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設計汪聯盟盃
競賽章程

【競賽章程】第二屆設計汪聯盟盃

1️⃣️主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系排

2️⃣️協辦單位:汪事屋、名人坣

3️⃣️比賽時間:民國107年6月16日(六) 17:00-21:00、6月17日(日) 1700-21:00。

4️⃣️比賽地點: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室外排球場。

5️⃣️競賽項目:女子組8隊、混合組12隊、男子組4隊。(如未達隊伍上限將以實際報名隊數做調整。)

6️⃣️報名費用:共800元(報名費700元,保證金100元)比賽結束後,全程參與者退保證金100元。
‼️本賽事須出隨隊裁判,報名費須在報名截止前繳交,逾期未繳報名費者視為取消參賽資格,便通知備取隊伍補上,報名成功後,除大會取消賽程外,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隨隊裁判未於時間內至賽程吹裁將沒收其保證金。

7️⃣️報名方式:
1.請於BSaiLa盃賽網報名。(👉https://ppt.cc/fCEMQx)
2.並請將證明文件寄至:tl199145@gmail.com,聯絡人信箱請盡量使用gmail,防止信件遭過濾為垃圾信件。
3. 報名完後請於5月22日前匯款完成,並來信告知其匯款尾碼即完成報名手續。

8️⃣️報名時間:107年4月20-107年5月22日

9️⃣️匯款資訊:
郵局代碼:700
戶名:林雅惠
分局:東寧郵局
帳號:00312830462961

🔟參賽資格:

▽女子組:

(1)凡國立成功大學之現役及畢業學生(含碩博班),以系為單位,至多僅能跨一系組隊(上限二系一隊)。報名時請附上各選手學生證亦或畢業證書之檔案。
(2)另如有以下資格者之隊伍僅能一位出賽:
A.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積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
B.「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看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資生;排球之專項體資生,惟單場比賽僅限一名在比賽。
(3)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含混排),不得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
(4)如經查證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以沒收比賽資格及保證金。

▽混合組:

(1)凡國立成功大學之現役及畢業學生(含碩博班),以系為單位,至多僅能跨一系組隊(上限二系一隊)。報名時請附上各選手學生證亦或畢業證書之檔案。
(2)另如有以下資格者之隊伍僅能一位出賽:
A.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積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
B.「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看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資生;排球之專項體資生,惟單場比賽僅限一名在比賽。
(3)至少三名女生在場上。
(4)男生不得於三米線以內前排區以手高於網子方式擊球過網,並不得對女生的扣球攔網。
(5) 網高 224 CM
(6)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得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
(7)如經查證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以沒收比賽資格及保證金。

▽男子組:

(1)凡國立成功大學之現役及畢業學生(含碩博班),以系為單位,至多僅能跨一系組隊(上限二系一隊)。報名時請附上各選手學生證亦或畢業證書之檔案。
(2)另如有以下資格者之隊伍僅能一位出賽:
A.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積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
B.「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看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資生;排球之專項體資生,惟單場比賽僅限一名在比賽。
(3)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含混排),不得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
(4)如經查證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以沒收比賽資格及保證金。
(5) 網高 243 CM

🔢競賽規則:

(1)比賽採三局兩勝25分制,先取得27分者獲勝;決勝局先取得17分者獲勝。
(2)每隊於每局各有兩次30秒暫停。
(3)晉級採積分制(勝場得2分、敗場得1分、棄權得0分);積分相同者比得失分率(總得分/總失分)。
(4)各參賽隊伍請於賽前十五分鐘至比賽場地完成檢錄。若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到球場,以棄權論。
(5)各參賽隊伍請著統一球衣,球衣上有固定號碼,請勿隨意換穿,以免錯誤。若有自由球員,請著明顯不同之球衣,背號不得重複。
(6)所有上場球員須帶學生證、在學證明與另一身分證件(具照片)以便備查。經查驗相關證件未能符合者,不得出賽。
(7)其餘️規則同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頒訂之最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