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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2018澎湖吉貝沙灘嘉年華-沙灘排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2018 Penghu Jibeiyu Beach Carnival Beach Volleyball championship

Competition regulations

一、活動宗旨:

(一)藉由活動結合觀光以吸引參與及觀賞性人口,對地方經濟帶來正面的助益。

(二)配合國民休閒運動參與的潮流,更有效能與效率推動動態或參與的運動觀光,運動觀光在

       國外已經盛行,澎湖目前處於開發階段,運動觀光遊程是結合運動休閒、觀光旅遊、環境

       保護、生態教育及社區文化等元素,將觀光旅遊導入多重資源,使行程不再是傳統旅遊型

        式,嘗試開展旅遊新契機,其未來走向值得期待。

(三)推廣當地運動觀光風氣,提振所有愛好沙灘運動的熱度,以及民眾對澎湖沙灘運動的認同

       感與向心力。藉由最美麗海灣的媒體宣傳下,吸引外來觀光人潮觀賞及參與賽事,配合當

       地各種方式行銷,並印製活動海報、DM、網頁等宣傳工具,加強行銷澎湖吉貝沙灘之美。

二、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三、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四、承辦單位:原力創造有限公司

五、協辦單位:澎湖縣沙灘排球發展協會、吉貝村辦公室、吉貝社區發展協會、澎湖體育會

六、比賽日期:107年8月17日至19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澎湖縣白沙鄉 --- 吉貝沙灘排球場(吉貝沙尾)

八、比賽組別:不得跨組參賽 (親子體驗組除外)

(一)公開男子組(二人制):網高243公分,隊伍上限24隊。年齡不限,歡迎國內外有興趣及優秀社會選手自由組隊報名參加。(採自由組隊報名)

(二)公開女子組(二人制):網高224公分,隊伍上限24隊。年齡不限,歡迎國內外有興趣及優秀社會選手自由組隊報名參加。(採自由組隊報名)

(三)推廣休閒組(四人制):網高235公分,隊伍上限28隊。(至少1女生在場上),年齡不限,歡迎國內外有興趣及優秀社會選手自由組隊報名參加。(採自由組隊報名)

(四) 國中男子甲組 (二人制):網高224公分,隊伍上限12隊。(限在校生含應屆畢業生)

(五)國中女子甲組 (二人制):網高224公分,隊伍上限12隊。(限在校生含應屆畢業生)

(六)國中混合乙組(三人制):網高224公分,隊伍上限12隊。(限在校生含應屆畢業生,至少一女生在場上)甲組之選手不得報該組別,甲組選手包含:國家各級代表隊、室、沙排國中甲組之球隊。

(七)國小混合組(三人制):網高200公分,隊伍上限12隊。(限在校生含應屆畢業生 (至少一女生在場上)

(八)親子體驗組 (三人制):網高200公分,限國中以下國小以上之學童與家屬。隊伍上限12隊。

 ※推廣休閒組報名均可報8名,每場出賽限4名(至少1女在場上)

※公開組、推廣休閒組及國中甲組報名時需上傳2吋證件照片,以利製作選手證。

九、比賽服裝規定:

 1、公開組及國中甲組:以泳裝為主。男選手為背心及泳褲、若女選手依規定正式比賽之

                  服裝穿著兩截式泳裝(泳褲為三角形)比賽,樣式顏色須統一,號

                  碼須容易識別(號碼1-2號)。

 2、推廣休閒、國中小混合乙組:服裝短袖(褲)為主須一致,球衣號碼須容易識別(號碼1-6號)。

十、比賽規則:依據最新國際沙灘排球規則實施。

十一、比賽制度:

(一)依實際報名隊數多寡於抽籤前決定。

(二)公開組及國中甲組採三局二勝制(第一、二局為21分、分數和達七的倍數則交換場

      地繼續比賽,第三局為15分,每局須領先2分為勝,無得分上限)。

(三)推廣休閒、國中、國小混合乙組:

      1.預賽採單局21分制、於領先達11分則交換場地繼續比賽。

        (採用一局決勝制,須領先2分為勝,上限為25分)。

      2.決賽採用單局25分制,於領先達13分則交換場地繼續比賽。

       (採用一局決勝制,須領先2分為勝,上限為30分)。

 (四)親子體驗組:採單局16分制、於領先達9分則交換場地繼續比賽。

                 (採用一局決勝制,須領先2分為勝,上限為20分)。

 

十二、比賽用球:大會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認證之沙灘排球比賽用球。

十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27日(星期五)20時止(或額滿為止)。

(二)報名人數:1.每人限報1隊(不得跨組、親子體驗組不限)。

                2.可列領隊、教練各一人。

                3.推廣休閒組每隊可報名4~8人。

                4.國中、小混合乙組每隊可報名3~6人。

                5.親子體驗組:每隊可報3人(2大人1小孩)。

(三)報名: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52445   (BSaiLa盃賽網)

        ※登錄報名資料及收到報名費用後即完成報名

        若有問題請洽 活動競賽組-組  長:林佳享 0984-000-155

                                  副組長:董宜涓 0986-773-302

 

             1.轉帳方式

                       轉帳帳號:郵局:700   帳號:0241006-1609782

                       戶名:澎湖縣沙灘排球發展協會胡毅中

                       ※轉帳後請告知帳號後五碼,以便確認。

報名費用: 公開男、女及推廣休閒組:每隊:1500元整。(含行政、選手之夜、紀念衣/品費用等)

國中、小、親子體驗組免收。

公開、推廣休閒組未到達比賽之隊伍大會將紀念衣以郵局包裹方式寄出;報名費用無法退還,請見諒。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參賽,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告知主辦單位,不予扣除費用,報名截止日後告知將扣除必要支出(行政費、選手之夜、紀念衣/品等費用),餘款退還。

十四、抽籤方式:

皆採用報名系統線上抽籤:107年7月30日(一)12時至31日(二)12時止,未抽籤之球隊系統將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領隊會議:107年8月16日(星期四)(時間與地點另行公布)。

 

十六、開幕典禮:107年8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吉貝沙灘排球場舉行或選手之夜舉行。

請參賽隊伍準時參加開幕典禮,未參加開幕典禮將不贈送紀念衣

    ※選手之夜  日期:107年8月18日 晚上6:30 於 舉辦地點:吉貝國小。

十七、比賽計分及名次判定:(預賽採用分組循環,決賽採用單淘汰)

  1. 每場勝隊得兩分,負隊得一分,棄權或沒收比賽0分,雙敗淘汰賽時直接落敗

,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如二隊或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將採用以下方法決定名次。

X(勝分總數) / Y(負分總數)  = Z    Z值高者名次列前

※如Z值仍相等時,採用下列辦法

A(勝局總數) /B(負局總數) = C   C值高者名次列前

  1. 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棄權未出賽者直接判敗,雙敗淘

              汰賽時將直接落入敗部,並依大會規定予以懲處。

  1. 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以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

          保留並給該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

          賽。

十八、獎    勵:

(一)公開男(女)子組: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金;其餘各名次則頒發優勝獎盃或獎品。

       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

             (報名隊數未滿12隊,獎金減半;未滿8隊獎金取消)

(二)推廣休閒組:錄取之名次頒發獎牌。

(三)國中男(女)子甲組:錄取之名次頒發獎牌。

(四)國中混合乙組、國小混合組:錄取之名次頒發獎牌。

(五)親子體驗組:錄取之名次頒發獎牌。

各組錄取名額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

三隊取一名、四至六隊取二名、七至九隊取三名、十至十二隊取四名、十三隊~十七隊取五名、十八隊~二十三隊取六名、二十四隊以上取八名。

 

十九、申訴:

(一)所有爭議規則未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有關資格問題之申訴應於賽前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三)合法之抗議應由各隊領隊用書面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整,

            於該場比賽賽完30分鐘內提出,如審判委員會認為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 

 

二十、附則:

  • 公開男女、推廣休閒及國中甲組:第一場出賽時需攜帶選手證至大會檢錄處檢錄,

往後的每場出賽時只需攜帶選手證或有相片之證件至各記錄台即可。

國中混合乙組:檢錄時請攜帶學生證,以便查驗。

(二)每一選手限報一隊,不得跨組報名(親子體驗組除外)

(三)運動員身份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發現時當場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四)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該球員所屬球隊本屆所

      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將呈報所屬上級有關單位議處

(五)任一球隊若在比賽中有嚴重違反大會規章及運動精神者,除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議處

      外,並取消該隊在該次比賽之所有積分。

二十一、由大會統一保場地平安險,往返路程若需要保險,請事先自行辦理。

二十二、本競賽章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公布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