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8年第七屆立派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章
一、主 旨:提倡全民運動。
二、主辦單位:立派。
三、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4~25
日(六~日) 。
四、比賽地點:大忠國小活動中心排球場
(桃園市八德區忠誠街18
號)。
五、比賽組別:社會男子組24隊,比賽未滿
18隊則取消賽事並全額退
費,(主辦單位保留1隊名
額) 。
六、參加資格: (一) 每隊至多報名14人。
(二) 自由組隊,惟一人
限報一隊依該員第
一場出賽為準,不
可跨隊參賽。
(三) 如經查證資格不合
屬實,則取消該球
員參賽資格。
(四) 報名僅能報兩位甲
組選手(含上場比
賽) 。
(五) 甲組球員資格(於民
國77年11月25日以
後出生)且曾為:
a.當選過中華民國
成年或青年國家
代表隊者。
b.曾列為排協舉辦
的企業聯賽之球
員名單者。
c.高中甲組球員。
d.曾參加大專聯
賽公開一級球員
(特優級球員)。
(六) 凡不具甲組球員資格
者均為一般生。(凡
民國77年11月25日以
前出生含11月25日之
甲組球員皆視為一般
生)。
大會可依比賽球隊賽前提出要求適時檢查球員身份以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大會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沒收報名費+保證金、得獎資格,不得有議。
七、報名手續:
(一)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09月30日
20:00起至10月31日
20:00止。
(二)費用 — 報名費3000元+保證金500元
合計3500元整 。.
註1:11/24(六)為選舉日,配合校方
故參賽車輛一律停地下停車場
(收費停車場),違者 經查證屬
實將沒收該隊伍之保證金,(裁
判老師及工作人員除外)。
11/25(日)可正常停放於活動中心
前汽機車格。
註2:嚴禁於川廊練球,若造成玻璃
破損沒收該隊伍之保證金且須
照價賠償校方修復。
註3:若球隊超過報到時間未報到,
則不退還保證金。
註4:各隊於比賽進行中如有不符
資格之運動員上場比賽,大
會得沒收保證金。
註5:各隊於該隊完成所有賽事且
無發生其他任何違規事宜後
得由大會退還該隊保證金。
(三)手續 : a.至盃賽網
填妥相關資料。
b.匯款或轉帳至:
郵局(700)
帳號: 02814000814011
戶名: 連振宗 。
c.繳費後將繳費資訊寄
至0910561544或於
盃賽網上→線上報名→
我的隊伍-右上方點
匯款資訊註明: 隊名、
轉帳或匯款日期、
匯款請留戶名,
轉帳請留後5碼 ) 。
(四)順序 : 報名費須在報名後盡速繳交(本
賽事依匯款順序核准參賽)。
繳費完成且經核准後才算報名
成功;除大會無故取消賽程外,
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請於報
名時間開始後匯款,如提前匯
款者將扣除100元手續費後予
以 退費) 。
八、裁判:聘請持有國家級裁判證之裁判人
員 。
九、規則:比賽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
之最新排球規則。
十、比賽賽制及細部說明:
1. 賽程緊湊故一場比賽結束後緊接下場比
賽,請各隊伍注意各場地比賽狀況,預
賽每場比賽皆採共同熱身3分鐘。
2. 預賽賽程統一由大會安排採三角循環取
前二晉級,決賽採單淘汰制(統一於預
賽結束後檢錄台抽籤,預賽分組冠軍抽
單數籤,預賽分組亞軍抽雙數籤,若抽
籤組合與預賽相同時則全部重抽)。
3. 循環賽名次判定:
a.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得
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b.如積分相等時,以各隊勝分總數除以
負分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c.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以該循環賽
程中各隊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之商
數大者為勝。
d.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
決定之。
4.球員名單修改僅能於盃賽網上公告之
名單修改截止日前更改,逾時不予受
理。
5.三戰兩勝制,(25.25.15)每局勝兩分以
上才能結束該局比賽,第三局任一方
到達八分 時交換場地。
6.參與比賽請隨時攜帶身分證件,各球
隊第一場出賽前10分鐘須至檢錄台檢
錄,每隊並派人領取1箱礦泉水。
7.比賽時間開始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
伍,該場比賽以棄賽論。
8.服裝限制:衣服樣式須統一,須有背
號否則對手有權要求終止
比賽,以維護比賽水準,
褲不限制。
9.獎 勵: 獎盃冠亞季殿軍各頒發一座
,獎品冠亞季殿軍各一 。
10.競賽中若有判決上的爭議依裁判之
判決為最終判決。
11.球隊查驗對手選手身份必須於該場
比賽前向大會提出,比賽開始後將
不再接受查驗身份之請求。
12.本比賽用球為MIKASA MVA300或
MVA200。
13.主辦單位並無為參賽選手投保,建
議有需要之隊伍球員可另行加保意
外傷害與醫療險。
14.本盃賽不製作秩序冊,一切比賽資
訊全依盃賽網上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