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一、主辦單位:長庚科技大學排球社
二、比賽日期:民國108年06月22(六)日 至06月23(日)
三、比賽地點:長庚科技大學體育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61號)
四、比賽組別:
-男子組(上限16隊,報名數未達下限8隊以上,取消賽事)
-女子組(上限12隊,報名數未達下限8隊以上,取消賽事)
五、參加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研究所在籍學生,即有107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或註冊組核發之在學證明者。
-體保生/體資生不得報名,高中曾為排球甲組球員亦不得報名,非排球體資生可報名。
-曾註冊報名98-107學年度大專排球聯賽公開一級者不得報名,公開二級人數不得多於兩名,一般組則不限制人數。(如有公開二級之選手,請於報名表中選手備註欄註記)
-可跨校組隊,惟一人限報一隊,不可跨隊。
六、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即日起 至 2019/05/01(三) 00:00
-匯款日期:主辦通知後3天內
-報名費用:4000(報名費)+1000(保證金)+74*隊員人數之保險費用(如不需要保險,請在報名時保險欄填0,並填寫切結書於比賽當天交至報到處)
-郵局代號:700
-匯款戶名: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熱血排球社吳振彬
-匯款帳號:01213610030230
※注意:無褶匯款需使用附姓名的匯款單。
※匯款完畢一天內請至以下連結填寫表單(https://goo.gl/forms/m1PKyjuDxVEbCuZF3)。
※如未在時間內完成匯款將會由候補隊伍補上
-報名人數:隊員(含隊長)至多18人,比賽檢錄人數上限為12人, 每隊可檢錄兩位自由球員。
七、裁判:聘請持有各級裁判證之裁判人員 ,四強會安排專業線審。
八、規則:比賽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規則。
九、比賽賽制
-初賽:三戰兩勝制,採四循環取二,(25.25.15)每局勝兩分者為勝(duce上限35分,先達35分者勝)
-複賽:單敗淘汰制,三戰兩勝,(25.25.15)每局勝兩分者為勝(duce上限35分,先達35分者勝),第三局任一方到達八分時交換場地(duce上限25分,先達25分者勝)
-賽前無練球時間,且比賽結束後請立即退場,由隊長管理率同進退。
-各隊每場比賽可喊兩次暫停,時間為30秒。
-若隊上有選手因選手證不見或不符規定,導致隊上檢錄無法達到參賽規定之六人,則以棄賽論之。
十、比賽用球 Conti7000
十一、獎勵辦法:
冠軍:獎盃乙座、獎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