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逢甲大學全國系際排球錦標賽章程
- 宗旨:為推廣排球運動,提升排球運動水準,倡導學生運動習慣,以增強體能、團隊精神,促進人際交流。
- 主辦單位:逢甲大學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排球隊
- 協辦單位:逢甲大學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系學會
-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逢甲大學體育處
- 比賽日期:2019年07月19日(五)、2019年07月20日(六)
- 比賽地點:逢甲大學室內排球場1F及3F。
- 比賽分組:六人制男子組、六人制女子組。
- 賽事官網:https://reurl.cc/7M045
- 報名對象:
- 各校該系所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
- 應屆畢業生
- 參加單位,均得以系(所)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本競賽:
- 曾為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生。
- 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助辦法規定入學大專校院及專科學校五年制之學生。
- 入學管道採計運動專長術科檢定或是術科測驗(非基本體能)或運動成績之學生。
- 曾具社會甲組(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企業男女甲級排球聯賽及全國運動會會內賽)或職業運動員資格。
- 2019年03月15日(五)00時00分 至2019年05月07日(二)23時59分 或隊數額滿為止。(以線上完成報名記錄時間為準)。
- 第一階段報名為止若名額不足,則開放男女排補名額(若女排報名隊伍較少,隊數上限數量可挪至男排報名,反之女排可挪至男排之名額),第二階段報名會由主辦單位公佈於粉絲專頁。
- 報名完成(資料齊全+匯款完畢)時間做為優先順序。
報名人數:
- 每隊得登錄球員上限20人(含隊長、自由球員最多兩名),且至少 6 人。
- 報名隊數:男排 24 隊、女排 12 隊。
- 每校以三隊為上限。
- 每隊新台幣5000元整(含保證金1000元)。
- 請轉帳至台新銀行(812);帳號:28881004580494;戶名:王昕鋐。
- 報名後若於2019/04/15後取消報名,每隊收取新台幣1000元,剩餘之報名費將於比賽結束後退還(保證金恕不退還)。
- 於 2019/05/01後取消報名,不退還任何報名費及保證金。
- 場地冷氣費需再酌收新台幣200元,於第一次領隊會議表決。
- 報名步驟:
- 第一階段報名
- 請至https://reurl.cc/QZNdq填寫報名表單。
- 隊名務必取”校名系名中文名”,例:逢甲大學-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A隊,否則不受理報名。
- 收到主辦單位回覆電子郵件,即完成第一階段報名。
- 第二階段報名
- 繳交比賽費用並寄送報名資料(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基本資料表)至大會信箱。
- 一星期之內匯款至指定帳戶,未繳費之球隊不受理報名。
- 收到主辦單位回覆電子郵件,即完成第二階段報名。
※基本資料表:https://reurl.cc/aL3V7
※大會信箱:2019fcu.uvl@gmail.com
2019逢甲大學全國系際排球錦標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排球規則(https://reurl.cc/EoEjA)。如遇爭議,由裁判長決議。
- 預賽採小組循環制(一個循環取兩隊晉級複賽);複賽採單淘汰制。
- 預賽、複賽均採三局兩勝制,率先贏得兩局隊伍獲得該場比賽勝利。
- 三局兩勝制,第一局、第二局首先取得25分,並領先對隊至少2分,取得該局勝利,若比數為24:24,比賽持續進行,直至比分達30分為止。
- 如前兩局未分出勝負,進入決勝局。決勝局首先取得15分隊伍,並領先對隊至少2分,獲得比賽勝利,若比數為14:14,比賽持續進行,直至比分達20分為止。決勝局其中一方隊伍取得8分需交換場地。
- 循環賽以積分多寡排名。計算方式如下:
- 第一排序:每場局數比數為2比0時,勝隊得2分,敗隊得0分。每場局數比數為2比1時,勝隊得2分,敗隊得1分。(如積分相同,則進入第二排序)。
- 第二排序:以勝的總分數除以敗的總分數,以所得的商數多寡排名。 (如商數再次相同,則進入第三排序)。
- 第三排序:以勝的總局數除以敗的總局數,以所得的商數多寡排名。(如商數再次相同,則以抽籤決定排名)。
- 如隊伍棄權、被沒收該場比賽,該隊伍得積分0分,對隊得2分。
- 隊伍請穿著背號清楚之統一運動服裝,若未穿著運動服者,均不得上場比賽,請各隊伍務必遵守。
- 不得穿著長褲上場比賽。
- 自由球員上衣必須與其他球員明顯不同,惟仍有清楚且不與其他球員有重複之號碼。
- 如有冒名頂替參賽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即取消隊伍資格,爾後比賽視情況恢復,並扣除該隊保證金。
- 無故棄權之球隊,取消其繼續參賽資格,且已賽成績不予計算,且扣除該隊保證金。
- 若發生球員打架,主辦單位即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扣除該隊保證金。
- 隊伍嚴禁不當叫囂、挑釁或嚴重干擾比賽進行之行為,若有此行為得由對隊隊長向裁判提出申訴,裁判得予以警告,屢勸不聽者,裁判得將其驅逐比賽場地,並扣除該隊保證金。
- 比賽隊伍若逾時5分鐘未出場比賽時,由該場裁判宣判以棄權論。
- 所有比賽爭議,未有明文規定之項目,不得提出異議。
- 比賽進行中除比賽隊長外,其它職、隊員不得提出質詢。
- 若須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始前5分鐘向申訴委員會提出,並繳交新台幣500元,如申訴成功,將退回500元。
- 球員資格之抗議需在比賽結束前向裁判長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 若於該場比賽完成後提出申訴並繳交新台幣1000元,比賽不予重賽,判決由裁判及申訴委員會裁決為準。
- 若有違反各組報名資格規定、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主辦單位查屬實者,除沒收該球員及所屬球隊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及保證金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且不予重賽。
- 比賽期間選手應攜帶學生證(若無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則需攜帶有蓋註冊章之在學證明),以及有照片之第二證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以備查驗,未帶雙證件者,不得參加比賽。
- 同一人不可報名兩隊,違者取消兩隊比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 男生不得報名女排項目,反之女生亦不可報名男排項目。
- 男排不足24隊,女排不足12隊,其中一種情況發生,即取消比賽。
- 男排
冠軍:獎盃一座,Mikasa MVA 300 一顆
亞軍:獎盃一座。
季軍:獎盃一座。
- 女排
冠軍:獎盃一座,Mikasa MVA 300 一顆
亞軍:獎盃一座。
季軍:獎盃一座。
-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比賽無法順利舉行,將於官方粉絲專頁另行公布延期時間。
- 如因場地問題及其餘造成比賽無法順利舉行之情況,將扣除所有支出費用後,歸還所剩餘報名費用(含保證金)。
- 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參賽球隊不得異議。
-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並發布於官方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