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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各項比賽章程

【男子籃球比賽章程】

【女子籃球三對三比賽章程】

【男子排球比賽章程】

【混合排球比賽章程】

【混合羽球比賽章程】

【混合桌球比賽章程】

【自由泳比賽章程】
 


 

第九屆大蘭盃總章程

  • 活動宗旨:

每年專為蘭陽學子於寒暑假期間,所舉辦之一年一度運動賽事大專院校蘭陽盃(簡稱「大蘭盃」),藉著各地宜蘭學子返鄉期間,齊聚ㄧ堂,共同來參與宜蘭縣級的大型盃賽活動,彼此運動交流、切磋球技,發揮各大專院校蘭友會之團隊精神,更可藉此增進彼此情誼,共同展現宜蘭人的熱情與活力。

  • 活動日標:

(1)透過每年的大蘭盃,成為蘭陽學子的返鄉盛事,促進彼此聯繫,強化對家鄉的認同感。

(2)以球會友,匯聚同為蘭陽學子的大專生、高中職生青少年,建立友好橋梁。

(3)大蘭盃賽事鼓勵蘭陽學子組隊報名,帶動運動的健康風氣。

(4)促進全國大專院校蘭友會會員一同來打球,並增進友誼。

(5)大蘭盃活動提供各校蘭陽學子執行活動策畫與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

  • 主辦單位:

宜蘭縣全國大專院校校友會

  • 承辦單位:

第九屆大蘭盃工作團隊

  • 指導單位:

宜蘭縣政府

  • 協辦單位:

國立宜蘭大學

  • 活動內容:
  1. 活動日期:2019年7月13日(六)至7月14日(日)
  2. 活動地點:國立宜蘭大學
  3. 參加對象:年齡介於15歲至24歲之「宜蘭人」、「在宜蘭就學的在學學生」或「各校蘭友會會員」。
  4. 項目:籃球(男籃、女籃)、排球(男排、混排)、羽球(混合雙打)、桌球(混合團體)、游泳。
  • 競賽規程:
    1. 本盃賽只開放給年齡介於1994/09/01~2004/08/31 之「宜蘭人」或「在宜蘭就學的學生」或「各校蘭友會會員」,如有不符合身分之選手參賽,經檢舉後取消該隊比賽權利。
    2. 參賽資格須符合大會公告之競賽規程,若有不符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則取消比賽資格。 
    3. 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參賽者所有不禮貌、不君子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均可被判取消其參賽資格。
    4. 各選手須自行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以便核對身分,進行報到程序。
    5. 各參賽隊伍之隊長須帶著全隊選手之選手證至檢錄台,於每場比賽前20分鐘完成檢錄
    6. 各隊比賽開始時間遲到五分鐘,選手尚未到場,則視同棄賽。
    7. 比賽時全隊請穿著同色系衣服。
    8. 不強制規定一人只能參加一個項目,但比賽時間衝突,請自行負責,且同一項目競賽同一人不可重複報隊。
    9. 如有人比賽遭遇緊急意外(如受傷),除急救員及時進行簡易救護工作外請其隊友盡速通知周邊工作人員。
    10. 如室外球類預賽遇到雨天,所有賽程將移至體育館內進行,並改打雨備賽程。
    • 選手資格
      1. 所有選手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 出生日期介於1994年09月01日至2004年08月31日之間
        2. 須「身分證字號為G開頭」或「有宜蘭縣之戶籍」或「在宜蘭就學過」或「各大專院校蘭友會會員」
      2. 各校蘭友會會員身分需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 須為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完成註冊之大學生、碩博士及應屆畢業生
        2. 需至「第九屆大蘭盃」之盃賽網網站下載「聲明書」,並經各校蘭友會會長核可認證,並蓋會章以示負責
        3. 蘭友會成員也擁有參賽之權利,但和體保生有一樣的限制,在比賽中視同體保生
      3. 身分為體保生之相關規則及限制,詳見各項目之比賽章程
      4. 例外(符合此條件亦具有報名資格):身分為107學年度第二學期之在學生(高中職生、大學大專生、碩博士生),且須「身分證字號為G開頭」或「有宜蘭縣之戶籍」或「在宜蘭就學過」
  • 報名方式:

至盃賽網「第九屆大蘭盃」進行線上報名,球員名單於領隊會議結束後不得再要求變更!!

  • 競賽辦法:比賽規則、比賽用球、比賽制度…等(各比賽的詳細規則,以「公告區」的各項章程為準,若有突發狀況,大會保有修改規則之權利)
  • 比賽抽籤:領隊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