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aiLa
購物車
本網站不支援IE8以下瀏覽器,為得到最好瀏覽效果,請使用FireFoxChromeSafari
臺南市108年市長盃全國沙灘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臺南市108年市長盃全國沙灘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推展台南市沙灘排球特色運動,促進體育交流及本市全運會沙排選手培訓,培養正當休閒。

二、依    據:台南市體育處108年1月31日南市體處全字第1080182416 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排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六甲區公所、國立曾文農工、六甲國中、六甲國小、六甲排委會。

六  贊辦單位:財團法人南六公益基金會、吳通龍議員服務處、永康交通公司。

七、比賽日期:108年5月30日至6月2日(四、五、六、日)

八、比賽地點:六甲沙灘排球場(六甲區和平街) 、七星沙排場(烏山頭)。

九、參賽組別:

   (一)、社會男子組(二人制): 自由組隊參加。(上限18隊)。

   (二)、社會女子組(二人制): 自由組隊參加。(上限18隊)。

   (三)、國男組 (二人制): 國中在籍男生、戶籍不限。(以校報名,每校2隊為限。上限12隊)。 

(四)、國女組 (二人制): 國中在籍女生、戶籍不限。(以校報名,每校2隊為限。上限12隊)。

   (五)、學童組 (三人制): 本市國小在籍學童。(上限12隊)。

   (六)、鄉親組 (三人制): 本市鄉親自由組隊參加。(上限12隊)(需派一名隨隊裁判)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5月13日(星期一12:00截止)。

  (二)報名方式:

      報名網址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52804

      進入盃賽網報名網頁後,完成註冊後即可進行線上報名。

   

      報名隊伍會不定時整理公告於報名網站(同上列報名網址)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比賽官網留言或直接與賽務組連絡。

   

      聯絡人:競賽組林泓瑞 電話:0908827526 e-mail:tnvc0001@gmail.com

  (三)報名費: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每隊1000元,其餘組別每隊500元。請以現金袋在 5月 13 日12:00前寄達台南市六甲區中正路319號(六甲國小)-朱宜敬小姐收 (現金袋請註明「組別」及「隊名」、郵戳為憑,否則不予受理)

 

 (四)每隊報名人數以實際出場人數為主,無替補球員(學童組 鄉親組可多報1名替補)、各隊設置教練一人,並指定隊長。

十一、抽籤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11時10分,在六甲國小迎曦樓會議室舉行,不到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及賽程公告於本會網站請自行參閱。                       

十二、獎勵辦法:

  1. 國男、國女組、學童組取前4名、5隊以下取前3名,由大會頒發獎牌及成績證明。
  2. 鄉親組取前3名,由大會頒發成績證明。
  3. 社會暨高中男子組、社會暨高中女子組前4名頒發獎牌及獎金。總獎金為報名隊數 × 500元,依比例頒發(無條件捨去至百位數)。第一名獲得總獎金之6/11;第二名獲得總獎金之3/11;第三名獲得總獎金之2/11;第四名頒發獎牌。各組於名次確定後,隨即頒獎;未參加領獎之球隊,賽後大會寄發獎牌、獎金。
  4. 比賽成績函送得獎單位。本賽事列入本市體育班、基層訓練站、重點體育參賽績效。

十三、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國際沙灘排球規則。

  (二)、競賽用球:採用大會指定正式比賽沙灘排球。

  (三)、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四)、凡參賽之所有球隊均應遵守各項細則規定,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五)、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奪權』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

  (六)、學童組、鄉親組採一局31分制15分換場,其各組採用三局二勝制

  (七)、比賽中不得要求替補或代換,假如其他球員因故不能繼續比賽,則該隊剩下的局數

        中,可以其他球員繼續比賽(不得少於2人) 。

  (八)、得分方式:

     1、在前兩局中,比賽過程採用落地得分,由先得21分的球隊贏得該局,若20:20平手時,要連勝2分才取得該勝局。決勝局15分制。

     3、在一、二局只要雙方球隊的得分和為7的倍數,則須立即更換場地,如紀錄台疏失,其已得分數依然有效須立即換邊。第三局只要雙方球隊的得分和為5的倍數,則須立即更換場地。

 (九)、擲硬幣選擇(TOSS),須每局開賽前進行之,決勝局亦同。(每局雙方各有一次暫停)

 (十)、球員位置:球員可以自由移動無位置或輪轉錯誤之規定,在三人制比賽中無前後排之分,但發球順序不允許有錯誤。

(十一) 比賽中球員有權利於發球前詢問紀錄台,該輪到哪位球員發球,而紀錄員有義務表明正確發球員號碼。

(十二)、球員的號碼必須編上1、2號(學生組與鄉親組號碼不限­)。

(十三)、服裝規定:男選手需穿著短(泳)褲及背心;女選手需穿著兩截式泳裝(褲子須三角形),否則不得出賽(胸前需有隊名及號碼1-2號,隊長胸前須有標誌)。(學生組與鄉親組不再此限)。

(十四)、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 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其

        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貳仟元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對

        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五)、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隊確實遵守。

(十六)、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國際沙灘排球規則。

(十七)、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