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臺南市議長盃暨第三十屆安慶龍舟盃慢速壘球錦標賽
競 賽 辦 法
一、宗 旨:1.配合慶祝端午佳節活動,發揚傳統固有民俗文化。
2.以球會友,推展全國壘球運動風氣。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議會、台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安慶壘球聯誼會
五、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處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7、8日二天。
六、比賽地點:台南市小北A、B、C、文小45夜間壘球場,聖南壘球場。
七、比賽組別:公開組、社會組、壯年組。
八、參賽資格:1.凡被邀請之聯誼會及球隊,依照邀請組別均各派一隊參加。
2.壯年組為68年次前(含)始有資格,
3.除安慶社會組可跨安慶壯年組外,各組球員皆不得跨組報名,
請各領隊自行協調重複報名球員之資格。
4.球員若有重複報名者,以主辦單位安慶聯誼會為優先,否則以該球員先出場比賽之球隊為優先。
5.凡重複報名之球員,預賽未出賽者,則複決賽取消其出場比賽之資格。
球員資格協調問題請於領隊會議當日議決,翌日大會將不受理任何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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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比賽規則:1.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9最新慢速壘球比賽規則實施。
2.比賽用球採用Camasa 900比賽用球,並使用有品牌之竹、木棒(公開組球棒不限,但需有品牌之鋁丶木丶竹棒)進行比賽。
3.比賽時間採50分鐘響,不開新局
4.每隊務必至少派五位球員參加開幕,未照規定者爾後不再邀請該隊參賽
十、報名手續:1.日期:5月6日起至 5月23日(星期四)止,一律至盃賽網報名,須於截止時間內完成報名,否則不予接受報名。
盃賽網網址: www.bsaila.com.tw
2.人數:除隊職員外,球員含隊長限二十名
(隊職員需填入球員欄內,報名為球員方可下場比賽)。
3.報名單:如報名表詳細填寫,缺出身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者,視同未完成
報名。
十一、領隊會議:108年5月24日(星期五)晚間8點於 台南市夜間球場召開。
同時抽籤決定賽程,未出席者由本會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為求公平原則,除大會主辦隊分組,以及考量非台南市之外縣市球隊路程外,
縣市合併後之台南市球隊一律不接受佔籤安排,若有比賽時間考量之球隊,請報名時事先斟酌,避免困擾。
十二、獎勵辦法:1.各組設冠軍、亞軍、各一名,季軍並列
2.各組設個人打擊獎前三名、最有價值球員獎(MVP)、
領隊獎、經理獎、教練獎各一名
十三、本辦法如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另行修訂通知。
臺南市議長盃暨第三十屆安慶龍舟盃慢速壘球錦標賽
附 則
一、 開幕典禮於民國108年6月7日星期(五)下午17:00整於小北C球場舉行,各隊務必穿著整齊球服攜隊旗準時參加(每隊出席人數不得少於五人)。
二、 閉幕典禮於民國108年6月8日下午比賽結束後於小北C球場立即行。
(第1~4名均需派員參加閉幕典禮,且不得少於五人,否則不發予實物獎)
三、 球賽如遇雨天或特殊情況下不能繼續時,得由大會決定並另行擇期通知比賽,所有比賽中之狀況亦皆予保留。若因不可抗力之天候因素無法進行比賽時,比賽是否中止需由大會總幹事統一發布,決賽各組成績名次由晉級之隊伍抽籤決定各組之成績排名,不採用任何並列成績之形式。(未經大會同意總幹事發布,任何裁判、球隊私下協調停賽、成績並列之任何事項,大會一律不予承認,並以棄賽視同奪權處理)
四、 各隊應於賽前三十分向大會競賽組報到,並決定攻守(先攻在三壘休息區),如逾賽程預定比賽時間超過十分鐘,尚不能出場比賽時得判該場棄權論
五、 比賽以50分鐘響,不開新局,七局制決定勝負,滿五局勝負相差7分及滿四局勝負相差十分時,比賽提前結束,如比賽至七局結束或滿50分鐘該局結束兩隊得分相同時,則於次局開始採突破僵局(一出局滿壘)。各組預複決賽均不採和局制(僅壯年組預賽三角柱可採和局制)。
六、 循環賽制中兩隊以上戰績相同時,以相關比賽勝敗決定。若相關比賽勝敗情況相同時,則以勝率計算;勝率高者勝,若再相同者依序殘壘數、安打數、壘打數多者為勝。凡棄權球隊之後賽程成績不予計算。 勝率=總得分÷(總得分+總失分)×100 %
七、 比賽中打者、跑者均須戴雙耳安全帽。以下慢壘比賽頭盔脫落出局與否之規定
擊球員、擊球跑壘員、跑壘員之安全頭盔脫落出局與否。
1.比賽進行中ball in play>>>>>出局
a.擊球員進入擊球區未戴安全頭盔>>>投手已投出球。
b.擊球跑壘員安全到達一壘後~~回壘時>>>取下安全頭盔。
c.進壘次壘或返回原壘>>>取下安全頭盔。
d.故意取下安全頭盔者。(造成妨礙守備)~~~規則有說明。
e.故意取下安全頭盔>>>>ball in play>>>>>出局
f.意外(不故意)安全頭盔脫落者。(造成妨礙守備) 出局。
2.比賽中(死球) >> ball in play >>>不出局
a.四壞球保送或故意保送>>>>取下安全頭盔。
a.說明:因擊球跑壘員與跑壘員無危險之虞。
b.擊出場外全壘打>>>取下安全頭盔。
(1).打全壘打者,可以取下安全頭盔跑壘。(不出局)。
(2).打全壘打者,前面之跑壘員取下安全頭盔。(不出局)。
註: (1) (2)說明~因跑壘員與擊球跑壘員無危險之虞。
3.比賽進行中ball in play>>>>>不出局
a.跑壘員站在壘包上(無進次壘)、取下安全頭盔。(如擦汗)
b.跑壘員進次壘或返回原壘、被守備方碰觸脫落。(Tag)
c.擊球員揮棒落空、安全頭盔脫落。
d.意外(不故意)安全頭盔脫落者。
八、 4.5米封殺線之規定:
1.跑壘員直接進入本壘時:
a.跑壘原先踏觸本壘板(好球板):得分。
b.守備方持球先踏觸本壘板(好球板):壘員出局。
2.跑壘員踏觸或越過4.5米封殺線又往三壘方向,又往本壘進壘時:
a.跑壘員是否得分:是看跑壘員是否比守備員持球者先到達本壘板(好球板) 。
b跑壘員是否出局:否比守備員持球者先到達本壘板(好球板) 。
3. 跑壘員踏觸或越過4.5米封殺線又往三壘方向回去,立於三壘壘包上時:
a.此時守備方暴傳球出死球線或出場外時:裁判員以球傳出死球線(或出場外)處理,
守備方以野手出手時,給跑壘員前進二個壘包。
b. 此時守備方球在場內(未出死球線或出場外時):守備方球員未持球先踏觸本壘板
(好球板)未完成封殺守備動作(如漏接),若球未出死球線或出場外時,只要守備
方球員持球踏觸本壘板(好球板)促請裁決,則該跑壘員出局。
九、 打擊獎由進入決賽內球隊之球員,且球員規定打席數為該球隊出賽場數每場2.1打席計算(由預賽即開始計算),方可入打擊排行榜。
十、 公開組、社會組、壯年組均採10人守備制,含EP可11人下場比賽。所有比賽下場均以一好一壞開始。投球高度不限,但最低不得少於1米82。本壘板與好球板採攻守共用制。
十一、比賽中若有球員資格問題認定中,請於賽前提出且球員不得私自離開。
十二、大會秩序名單有問題時,以原始報名單為主。
十三、球員資格請各隊負責人自行約束,比賽時球員務必攜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以備核對。
十四、一切比賽之抗議行為須當場解決,否則概不受理,但有關球員資格問題,須提出身分證核對,否則該隊以棄權論。
十五、球員必須穿著款式及顏色均統一之球衣且有明確隊名及背號,球衣隊名需與報名表相
符,否則禁止出場比賽。
十六、比賽中先發之EP球員替補下場後,可再上場ㄧ次。
十七、不得穿著金屬釘鞋或顆粒型之棒球鞋比賽。
十八、比賽期間紀錄台內,除大會工作人員外,嚴禁閒雜人等進入。
十九、除公開組可使用鋁棒外,其他各組之比賽禁止使用竹、木製以外之球棒,且需通過大會裁判組之治具方能認定為合格球棒使用。
二十、比賽採用新制好球板及4.5米線規則,本壘板為好球帶之一部份。
二一、守隊的面授機宜:在七局中,球員席內之經理或該隊代表,只能與任一野手面授機宜累積三次,七局內超過三次,或七局之後每局超過一次,則判投手退出投球位置,可以繼續比賽。
二二、若發現錯位擊球員已完成其打擊,且投手尚未向另一擊球員投出下一球(包括合法及不合法)時,被判出局的正位擊球員之次位擊球員,即為下一位擊球員;若被判出局的次位擊球員正好是錯位擊球員,則該錯位擊球員的次位擊球員,為下一位擊球員。
二三、使用違規球棒之選手均判出局;使用變造球棒之選手均判出局及出場。
二四、因慢壘盃賽長期以來賽後休息室髒亂問題,已嚴重導致負責管理球場之校方的困擾,也因此造成未來商借球場之困難,為提升慢壘選手愛護境整潔之素養,請各隊領隊在要移動出休息區以及看台區時,協助宣導球員將垃圾整理至垃圾桶,大會顧場幹部亦會確定環境整潔,若無整理導致髒亂時會拍照回報大會,未來不再邀請該隊參賽。為提升慢壘素質以及未來商借球場之順利,請各隊領隊教練務必協助配合,謝謝
二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另行修訂通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