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9 第二屆立派盃混合組 排球錦標賽
競賽規章
一、主 旨:提倡全民運動。
二、主辦單位:立派。
三、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12~13
日(六~日) 。
四、比賽地點:大忠國小活動中心排球場
(桃園市八德區忠誠街18
號)。
五、比賽組別:混合組6人制(2男4女)
24隊,比賽未滿
15隊則取消賽事並全額退
費,(主辦單位保留1隊名
額) 。
六、參加資格: (一) 每隊至多報名12人。
(二) 自由組隊,惟一人
限報一隊依該員第
一場出賽為準,不
可跨隊參賽。
(三) 如經查證資格不合
屬實,則取消該球
員參賽資格。
(四) 報名時男生僅能報1
位甲組選手,女生僅
能報名2位甲組選手
,比賽時僅能一名男
生甲組選手上場比賽
或兩名甲組女生上場
,不可男女甲組球員
同時上場比賽。
(五) 甲組球員資格:(於民
國78年10月12日
以後出生)且曾為:
a.當選過中華民國
成年或青年國家
代表隊者。
b.曾列為排協舉辦
的企業聯賽之球
員名單者。
c.高中甲組球員。
d.曾參加大專聯
賽公開一級球員
(特優級球員)。
(六) 凡不具甲組球員資格
者均為一般生。(凡
民國78年10月12日以
前出生含10月12日之
甲組球員皆視為一般
生)。
大會可依比賽球隊賽前提出要求適時檢查球員身份以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大會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沒收報名費用、得獎資格,不得有議。
七、報名手續:
(一)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07月13日
20:00起至08月31日
20:00止。
(二)費用 — 報名費3500元。
註1:嚴禁於川廊練球,若造成玻璃
破損沒收該隊伍參賽資格及報
名費用且須照價賠償校方修復。
註2:各隊於比賽進行中如有不符
資格之運動員上場比賽,大
會得取消該員參賽資格。
(三)手續 : a.至盃賽網
填妥相關資料。
b.匯款或轉帳至:
郵局(700)
帳號: 02814000814011
戶名: 連振宗 。
c.繳費後將繳費資訊寄
至0910561544或於
盃賽網上→線上報名→
我的隊伍-右上方點
匯款資訊註明: 隊名、
轉帳或匯款日期、
匯款請留戶名,
轉帳請留後5碼 ) 。
(四)順序 : 報名費須在報名後盡速繳交(本
賽事依匯款順序核准參賽)。
繳費完成且經核准後才算報名
成功;除大會無故取消賽程外,
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請於報
名時間開始後匯款,如提前匯
款者將扣除100元手續費後予
以 退費) 。
八、裁判:聘請持有國家級裁判證之裁判人
員 。
九、比賽規則:(一)球網高度為224公分,
預賽採分組循環排名,第一
、二局最高搶27分,第三局
最高搶17分機(即第一二局
24:24DUCE開始時最高到
27:26時為27分該隊伍勝該局
;第三局14:14DUCE開始時最
高到17:16時為17分該隊伍勝
該局。
決賽採三局兩勝進行比賽。
每局每隊有兩次30秒暫停、
有六人次更換選手的權利,
DUCE時需領先對隊2分為勝。
(二)混合組採特殊規則說明如下:
1.比賽時至多2名男子隊員
(含自由球員)同時上場。
2.每邊三次觸球中,需有一
名以上女子選手觸球;即一次來
回中如無女子選手觸球(攔網之觸
球不含在三次內),而該隊在完成
攻擊該球過網時,判決該隊失一
分,對方得球權(但每邊觸球不及
三次者不在此限)。
3.男子選手輪轉至前區,在前區內
僅能以低手方式將球送過網,其他
任何型式均屬犯規由對隊得分。
4.男子選手在前區時,只能對對方
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不能對
對方女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
(「攻擊的定義請參照排球規則」)。
5.男子選手後排攻擊必須完全於後區
(三米線後)落地,落地踩在三米
線上(線內)皆屬後排攻擊犯規,
對隊得分。
6.除本競賽章程另有規定外,依據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
規則。
十、比賽賽制及細部說明:
1. 賽程緊湊故一場比賽結束後緊接下場比
賽,請各隊伍注意各場地比賽狀況。
2. 預賽賽程統一由大會安排採三角循環取
前二晉級,決賽抽籤採單淘汰制(分組第
一直接排定樹狀圖兩側,分組二抽剩下
位置;若抽簽籤組合任一組和預賽相同
時則分組二全部重新抽籤。
3. 循環賽名次判定:
a.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得
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b.如積分相等時,以各隊勝分總數除以
負分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c.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以該循環賽
程中各隊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之商
數大者為勝。
d.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
決定之。
4.球員名單修改僅能於盃賽網上公告之
名單修改截止日前更改,逾時不予受
理。
5.決賽三戰兩勝制,(25.25.15)每局勝兩
分以上才能結束該局比賽,第三局任
一方到達八分 時交換場地。
6.參與比賽請隨時攜帶身分證件,各球
隊第一場出賽前10分鐘須至檢錄台檢
錄,每隊並派人領取1箱礦泉水(第一
次領12瓶飲用完可領第二次12瓶,
合計1箱水)。
7.比賽時間開始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
伍,該場比賽以棄賽論。
8.服裝限制:衣服樣式須統一,須有背
號否則對手有權要求終止
比賽,以維護比賽水準,
褲不限制。
9.獎 勵: 視報名隊伍數斟酌頒發獎盃及
獎金。
10.競賽中若有判決上的爭議依裁判之
判決為最終判決。
11.球隊查驗對手選手身份必須於該場
比賽前向大會提出,比賽開始後將
不再接受查驗身份之請求。
12.本比賽用球為MIKASA MVA300或
MVA200。
13.主辦單位並無為參賽選手投保,建
議有需要之隊伍球員可另行加保意
外傷害與醫療險。
14.本盃賽不製作秩序冊,一切比賽資
訊全依盃賽網上公告為準。
15.聯絡人: 0910561544 連振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