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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二屆桃園市排球俱樂部區域競賽
競賽章程

2019第二屆桃園市排球俱樂部區域競賽

競賽規程

一、宗旨:推廣桃園排球運動,結合競技與娛樂,以區域俱樂部模式發展在地化組隊的排球運動賽事,並倡導正當休閒活動、提升排球技術水準,以促進全民參與運動及身心健康,增進感情友誼。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運動推廣協會。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運動推廣協會排球組。

五、協辦單位:中原大學。

六、贊助單位:WILDLAND荒野國際有限公司、歐亞諾烘焙坊。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7日至9月8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八、比賽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九、比賽組別:

(一)男子青年組:不分年齡均可參加。

(二)男子壯年組:已35足歲(中華民國73年9月6日以前出生)者為限。

(三)女子組:不分年齡均可參加。

(四)混合組:不分年齡均可參加,上場比賽含自由球員必須維持二男四女。

(五)國小組:五、六年級男、女學童各校限報一隊。

十、參加資格:

(一)桃園市各界排球愛好人士均可以俱樂部型式自由組隊參加。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得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並得拒絕不符資格者參賽。

(二)身體健康由參加之隊伍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三)運動員登記:所有參加本次競賽之運動員,必須向主辦單位核備辦理運動員登記同一運動員於同年度不能更換所屬隊伍,否則禁賽乙次;未辦理登記之各隊運動員將無法參加本比賽。

(四)凡經核備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相關職隊員及隊伍,至該年度俱樂部排球比賽結束前均不得恢復其參賽權利,但得於該屬球隊比賽時出席觀賽。經判處停止參賽之運動員如又於該年度參賽,則該所屬出賽球隊之年度賽事均視為棄權,並不予退費。

(五)參賽選手資格注意事項:

 1、各隊可於賽前提出身分檢查要求,惟檢舉隊伍需負舉證責任。賽後異議將不予接受。

 2、主辦單位可要求檢查球員身分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及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

 3、如遇資格爭議時,由比賽裁判及主辦單位共同裁定之。

 4、身分之查驗:以身分證駕照等附有近期照片之證件正本為主。

十一、報名辦法:採用網路報名以供主辦單位核備及審查資格。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28日(星期三)中午13:00止,至活動官網填寫報名相關資料(球員姓名、性別及隊職員資料)。報名截止後非有正當事由不得修改球員名單。

(二)報名費:除國小組免除外,各組每隊新台幣3000元整

(三)報名流程:

 1、至活動官網填寫報名相關資料後並繳交報名費用。

 2、繳費方式:請匯款至中國信託(代號822),帳號:509540220443,戶名:鄭逸翔。於繳費後兩天內(包含繳費當天)於盃賽網上填寫匯款資訊(線上報名→我的隊伍→匯款資訊),資料須完整。若因逾時或資料不全影響隊伍參賽權益,請各隊自行負責。

(四)人數:

 1、各隊領隊、執行教練、教練及管理均得各報名1人;各隊球員(含隊長及自由球員)報名上限為15人(並以之為確認名單),每場包括自由球員均能15人上場各球隊隊長請於報名第一順位

 2、若最後確認名單中之球員,於比賽前受傷需更換者,請提出公立醫院證明,於比賽前一天通知大會進行替換,並附替換球員之相關報名資料,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確認名單。

(五)各參賽球隊得自行提供球隊專屬LOGO於本賽事使用

(六)活動資訊諮詢聯絡方式:

 1、桃園市運動推廣協會 副總幹事 曹晉誥先生

 2、桃園市運動推廣協會 執行秘書 謝佶櫳先生

十二、抽籤及賽程公布:一律由大會採用電腦抽籤後,於網路上公布賽程。

十三、報到手續

(一)球隊報到:請各隊派代表至大會服務台辦理,並領取大會秩序冊、瓶裝水。所有隊伍請於各隊比賽當日首場表定時間前30分鐘於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

(二)球員檢錄:請球員於各隊首場表定時間比賽前30分鐘至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

 1、報到時請派代表向大會出示各隊球員之證件(以身分證正本或相關文件證明),完成球員報到且符合資格之球員始得參賽。

 2、各參賽球員於各場比賽前進行檢錄時,須派員向大會服務台出示相關證件已示參賽資格。

 (1)各參賽球員除該隊首場比賽須親自向大會服務台出示相關證件外,其餘比賽僅須該隊派代表即可。

 (2)各參賽球員於該隊首場比賽未進行檢錄者,仍須親自向大會服務台出示相關證件已示參賽資格。

十四、比賽規則:

(一)除大會訂定之特殊規則外,其餘依據FIVB頒布並於國內現行實施之2017-2020最新排球規則。

(二)本賽事採用自由球員制度

(三)混合組特殊規則

 1、於比賽時至多2名男子隊員(含自由球員)同時上場

 2、比賽進行中,每邊三次觸球中,需有1名以上女子隊員觸球

 (1)球隊於一球中,如己隊中無女子隊員觸球(攔網之觸球不含在三次擊球次數內),並完成攻擊,判該隊失一分,對方得球權(但每邊觸球不及三次者不在此限)。

 (2)以上情況即視同擊球犯規。

 3、網高為224公分,前區以3公尺論。

 4、男子隊員於己方前區僅得以「低手」送球方式完成攻擊

 5、男子隊員於己方前區僅得對對隊男子球員進行攔網,不得對女性球員攔網。

十五、比賽制度:

(一)賽制由大會依各組參加隊數之多寡決定。若該組報名未滿4隊,則該組取消比賽。如因賽程緊湊,主辦單位保有要求提早進行比賽之權利

(二)各組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如因天候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將由主辦單位即時變更。

 1、男子青年組、女子組、國小組25分/25分/15分

 2、男子壯年組21分/21分/21分

 3、混合組21分/21分/11分

(三)依各組別參賽隊伍數決定賽制,惟原則上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複決賽採單淘汰制。

(四)循環賽計分方法:

 1、勝一場得二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如一隊之任何一場無故棄權時,除該隊取消資格外,所有與該隊比賽球隊之積分也不予計算,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2、如二隊以上(包括二隊)積分相等時,以各相關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3、如前項之商相等時,則以各相關隊在該賽程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4、如前項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勝隊為勝,三隊以上時則以彼此之勝負分、勝負局之商率多寡判定名次。

 5、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除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外,與該隊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並依大會規定予以懲處。

 6、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判處為沒收比賽之該場比賽,該場比賽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賽程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十六、獎勵:經大會擬訂後公告之。

十七、附則:

(一)凡參加各組之運動員在出場比賽期間應攜帶身分證、駕照等附有近期照片之證件正本查驗,非正本者均不予承認。

(二)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若同時報名二隊(含)以上,須於報名截止前確定歸屬球隊,若未確定則由大會刪除該員於任一報名球隊之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三)各隊須於表定比賽時間至少30分鐘前至大會服務台檢錄球員名單,逾時未辦理者不予出賽;若影響球隊權益,由球隊自行吸收負責。

(四)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盡可能有明顯號碼,隊長胸前號碼下應有明顯標誌(自由球員與一般隊員之比賽服裝、顏色、款式需有明顯不同),球褲必須為短褲(如球褲號碼與球衣號碼不同者,以球衣號碼為主),否則不予出賽。若服裝未符合規定,以致於球隊權益受損,由球隊或個人自行負責。

(五)大會保有調度比賽場地之權利,參賽球隊不得異議。

(六)貴重物品請各球隊自行看管,大會不負保管之責。

(七)相關規定及資訊請自行上網查詢,大會不另行通知。

十八、申訴:

(一)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於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該場比賽結束後不予受理。

(二)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之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

(三)比賽中對裁判之判決經請示裁判後仍有不服,須由提出抗議之比賽隊長於比賽爭議當下記錄於記錄表,並由球隊隊長以書面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5000元整,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審判委員會判定抗議有效,則退還保證金,並對該場相關人員進行懲處;如審判委員會認所提異議無理時,得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不得異議。惟抗議結果如何,均無法改變已賽結果。

(四)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該球員所屬球隊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並沒收所屬球隊保證金。失責之隊職員將呈報所屬上級有關單位議處。

(五)因故召開大會臨時獎懲委員會時,委員及出席人員之車馬費暨出席費由事故主支出,如屬二單位以上時則平均分擔。

 

十九、注意事項:

(一)運動員須知: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應遵照比賽規則,並注意下列各項:

 1、比賽時須在該場比賽開始前30分鐘到場,並於該場比賽開始前10分鐘提出球員名單。凡超過比賽時間,以棄權論。逾時進行檢錄之球員不得參與該場比賽。

 2、各隊離開比賽場地時,應派員與大會聯絡下一場比賽的時間,否則若遇提前比賽而無法出賽時,被裁定棄權,大會恕不負責。

(二)一般規定:

1、參賽隊伍請準時,逾比賽時間未出場比賽者,沒收該比賽不得異議。

 2、比賽隊伍於該場比賽開始前10分鐘,由裁判召集雙方球隊隊長進行挑邊事宜,逾10分鐘仍未出場比賽或陣容不完全者即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3、每隊報名人數含隊長一併登錄,未登錄於秩序冊者不能上場比賽。

 4、進入球場內必須穿著膠質球鞋,並請勿在場內吸菸、嚼食檳榔、口香糖。

 5、如有任何經大會判定屬於違規事宜,情節重大者大會得禁止該參賽球隊參賽權利。

(三)參賽選手安全宣達事項:

   參賽選手在賽事當天應視個人身體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參賽,並應遵守競賽規程、遵從裁判指示與排球規則。一旦報名參賽,參賽人員等同同意若在賽事過程因個人疾病、身體因素、不遵守排球規則或不遵守裁判指示而導致猝死或意外發生,將不要求賽會負任何責任。賽會亦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參賽人員若不同意,請勿報名。

二十、報名系統之個人資料僅供大會於本次賽會使用。

(一)報名前請詳閱活動聲明,了解並同意大會為執行報名作業及其他參賽的權益等事宜,並使用報名時所提供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例如: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照片、電話等資訊。

(二)在前開報名作業及取得相關競賽活動過程或結果的資訊及照片的事項前提下,會將這些「資料」分享給大會合作之廠商俾利其執行相關服務作業。

(三)各隊均於同意大會及贊助單位為了行銷本活動及可能需求的參賽權益目的範圍內,在賽中或賽後蒐集、使用,並透過網頁、合作服務廠商渠道平台及各種媒體工具,公開、播放、展示比賽活動過程中取得照片、參賽者的賽事動態追蹤紀錄與影片、及賽後的競賽成績(包括參賽人員姓名、參賽組別) (合稱為「賽事資訊」)的條件下進行報名。最終比賽結果及部分賽事資訊將匯入主辦單位及大會合作服務廠商平台渠道公布提供大眾公開查詢。若參賽人員不同意分享前開資訊及資料,請勿報名。

二十一、賽事如遇有颱風或是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相關權宜措施由大會決定,參賽選手不得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將退回全額報名費

二十二、大會保留更改章程與是否接受或保留特定隊伍報名之權力。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公佈之,並有解釋規程之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