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關懷盃慢速壘球邀請賽比賽辦法
- 主 旨:推展全民運動精神,提升慢速壘球技術水準,倡導市民正當休閒活動並提振 社會善良風氣,強健人民體魄。
- 主辦單位:高雄市原住民溫馨關懷協會
- 承辦單位:東甯慢速壘球聯盟
- 比賽地點:高雄市鳳山區一成街55號
- 比賽日期:115年6月27-28日(六、日)
- 報名日期:115年5月1日起迄於6月7日,可更改名單至6月14日12:00,屆時重複報名球員一律刪除
- 報名方式:第一屆【關懷盃】慢速壘球錦標賽
- 領隊抽籤會議:115年6月12日(星期五) 19時假王義雄議員服務處
(高雄市前鎮區同安路73號)舉行,未到者大會代抽並扣保證金1000元,不得異議(每人只可代表1隊)
邀請組:由主辦單位邀請球隊參加(16隊為上限)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6慢速壘球規則
比賽用球: 使用中華慢壘認證用球或同等級用球
比賽球棒: 使用有完整廠商標示合格竹、木棒
- 比賽方式:預賽採分組循環積分制,決賽採單淘汰賽制
- 費 用:報名費2000元,保證金1000元。(匯款請註明球隊名稱)凡未出賽、未參加開幕典禮
者及未參加領隊會議者均沒收保證金,1000元(無違規者賽後無息退還保證金)
聯絡人:余葆祈 電話:0967158800
報名費及保證金匯款方式
銀行別: 聯邦銀行 五甲分行(803)
戶名: 余葆祈
帳號:076500020931
- 獎勵:設冠軍、亞軍、季軍、殿軍頒發獎金及獎盃乙座,個人獎項頒發獎盃乙座
- 保險:為確保參賽隊職員安全,本次活動將有投保意外險,請參賽之隊職員
填寫姓名、身份證字號、生日,以免個人權利受損
- 開幕典禮:民國 115年6月27日上午10時10分假迷馬力壘球場舉行,每隊至少10人,另賽程排定14:00後之球隊,每隊至少3人,未參加者扣保證金1,000元。
- 循環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
- 對戰優質率(TQB)高者排序在前<公式為對戰得分率(對戰總得分/對戰 總進攻局數)-對戰失分率(對戰總失分/對戰總防守局數)>
- 兩隊抽籤決定
- 得失分以全部比賽計算
- 被判奪權或自動棄權隊伍不得比序
- 淘汰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次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突破僵局若賽完完整兩局仍未分出勝負, 則兩隊抽籤決定決定勝負)。
- 突破僵局時,上一局最後三個出局球員直接站上一、二、三壘,成為一人出局,滿壘有跑壘員的狀況。
- 比賽採七局(兩SET)限制,五局比數差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 比賽之時間限制:比賽時間每場五十分鐘限制【自裁判員就定位宣告二隊集合時起算】40分鐘鈴響後不開新局;冠亞軍賽每場六十分鐘限制50分鐘鈴響後不開新局【自裁判員就定位宣告二隊集合時起算】該局落後球隊完成三出局即宣告比賽結束。
- 全部比賽採2好球3壞球制(打擊者球數由1 好球1 壞球計算)。
- 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10分鐘前提交大會。比賽時間已到比賽隊伍未到且逾時10分鐘後沒收該場比賽,並判未到隊伍為該場比賽之輸隊。比數為10:0。
- 如遇天候或特殊情況不能繼續比賽時,由大會裁定比賽勝負。
- 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 填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
- 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未填寫之球員及僅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或)替補其它球員。違者以違規球員判決
- 球員不得跨隊比賽,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教練或經理兼球員,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冒名頂替及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經查證屬實,則判該單位代表隊為『奪權比賽』,並判該隊為該場比賽之輸隊。比數為10:0,預賽被判奪權隊伍不得參與小組比序
- 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供擊球員及跑壘員配戴出賽,否則擊球員(跑壘員)判出局;比賽進行中時打擊或跑壘皆不得脫掉落,違者可由裁判員判定出局。
- 抗議:比賽中對於裁判之判決有疑問時,由該隊教練佩戴教練證出場詢問,其餘人等不接受。
- 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
- 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份證、駕照、健保卡)正本備查。
- 比賽中違反運動員精神者,不服大會工作人員、罷賽、冒名頂替、變造球棒或其他違反運動員精神遭奪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不得比賽。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
- 若未賽完全部賽程,則保證金沒收。
- 好球帶高度:最低1.82公尺,最高3.65公尺,本次比賽採用好球板(含本壘板)共用。
- 本次比賽採用4.5 米封殺線,守備和跑壘者均可使用本壘板或好球板。唯跑壘員不得故意衝撞守備員,也不可以故意朝守備員方向滑壘,違者裁定出局並驅逐出場
- 女性球員可以持任何合乎規格球棒打擊
- 擔任守備的球員和擔任“ EP ”者可以相互更換,但是打擊順序是不可以變動,除非投手更換,否則不用向裁判報備
- 攻守雙方之暫停面授機宜時間至多60秒,逾時第一次警告,再犯則攻(守)方給予一個出局數,教練驅逐出場處分,守方並強制換投手.
- 攻守雙方之更換替補球員時間至多60秒,逾時不予接受更換,再犯則各給予一個出局數處分並且教練驅逐出場
- 第1.2.3.4局(2個半局才換場),第5局起正常每局交換攻守
- 第1.2.3.4.5上半局都打完後攻球隊領先7分(含)以上則比賽提前結束
- 所有暫停時間至多60秒,第4局(含)前暫停大會計時碼表照走,第5局(含)後大會 碼表也暫停.
25.投手需於10秒內將手中之球投出,違者判壞球一個
26.投手投出之球未落地前,捕手不可以出聲或以其他行為擾亂打者攻擊節奏,違規
球隊第一次警告,再犯則捕手及教練驅逐出場(規則書p62-第六章-第6條)
27.各球隊隊職、員、眷屬、加油團進入紅土區禁止吸煙、嚼食檳榔、口香糖、啃
瓜子(違者第一人次警告,第二人次則驅逐出場)。換場時休息區的垃圾飲料需
一併帶出場,違者扣保證金1000元
28.若因天候因素(如日落時間將至)或是有提前結束比賽,大會得隨時修訂比賽時間,各隊請提前30分鐘準備出賽,不同意者以褫奪比賽論處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