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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長庚大學第八屆夢想盃
競賽章程

一、主辦單位:長庚大學排球社

二、比賽日期:民國109年2月8(六)日至2月10日(一)

三、比賽地點:長庚大學體育館及薄膜排球場(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59號)

四、比賽組別:
 -大專男子組(上限24隊,報名數未達下限8隊以上,取消賽事)
 -大專女子組(上限16隊,報名數未達下限8隊以上,取消賽事)

五、參加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即有108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或註冊組核發之在學證明者。
 -體保生/體資生不得報名,公開組球員(含公開一、公開二)不得報名,
高中曾為排球甲組球員亦不得報名,非排球體資生可報名。
 -曾註冊報名99-108學年度大專排球聯賽者,場內人數不得多於兩名。
 -可跨校組隊,惟一人限報一隊,不可跨隊。

六、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2019/12/9(一) 12:00 至 2019/12/15(日) 23:59

 -匯款日期:2019/12/15(一) 至 2019/12/22(日) -報名費用:3500(報名費)+500(保證金)+73*隊員人數之保險費用(如不需要保險,請在報名時保險欄填否)
 -郵局代號:700 -匯款戶名:長庚大學排球社 -匯款帳號:012136 1 001678 1

※注意:無褶匯款需使用附姓名的匯款單。
※匯款完畢請至盃賽網回覆匯款帳號後五碼。
※如未在時間內完成匯款將會由候補隊伍補上 -報名人數:隊員(含隊長)至多18人,比賽檢錄人數上限為12人。 -若需更改名單,請於召開領隊會議(1/4)前一日更改完畢。

七、<選手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日期:
期限為12/29(日)18:00以前,如未於期限內繳交,將沒收保證金300元。
球員名單修改期限為1/3(五),即領隊會議1/4(六)的前一天。
 
格式規定:
如附件範本。填好後,請一個隊伍繳交「一份統整好」的選手資料,寄到:cguvolleyclub108@gmail.com,並於主旨打上「選手資料繳交 "隊伍名稱"」,如需修改,則在主旨上打上「選手資料修改 "隊伍名稱"」。
 

八、裁判:聘請持有各級裁判證之裁判人員 。

 

九、規則:比賽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規則。

十、比賽賽制及細部說明
 -雙敗淘汰賽制。
 -三戰兩勝制,(25.25.15)每局勝兩分以上才能結束該局比賽,第三局任一方到達八分時交換場地。若分組有互咬的情況發生,該組所有隊伍對戰總得分除以總失分,勝率高的晉級複賽或決賽。
 -參與比賽請隨時攜帶身分證件,學生則須攜帶學生證件與身分證件,賽前30分鐘須至 檢錄台檢錄。(
一定要蓋有       註冊章的學生證,若學生證無註冊章,得隨學生證附上在學證明紙本正本,否則不予檢錄。)

        -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內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賽論。

         -服裝限制: 各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以上不包含自由球員),球衣「正面及背面」皆應有明顯號碼 。
 -賽前無練球時間,且比賽結束後請立即退場,由隊長管理率同進退。
 -若隊上有選手因證件不齊或不符規定,導致隊上檢錄無法達到參賽規定之六人,則以棄賽論之。

十一、領隊會議: 暫定為109年1月4日(六),於十二月中以前將公布確切日期和時間。

十二、獎勵辦法: 冠軍獎金三千、亞軍獎金兩千、季軍獎金一千

十三、本競賽章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後公布實施之。

 

<比賽規則補充>

根據競賽章程「曾註冊報名99-108學年度大專排球聯賽者,場內人數不得多於兩名」。
有鑑於去年的情況,今年有下列幾點補充:
1. 本大會不主動檢舉。
2. 如未於1/3 確定的選手資料上誠實填寫大專排球資格者,一旦經選手檢舉成功(所有報名之選手皆可檢舉),即欺騙大會與參賽人員,將沒收所有保證金。
3. 若比賽當天,根據出賽單,場上有超過兩人具有大專盃排球資格者,不論比賽結果,一旦經對手檢舉且證實,則沒收比賽,由對手2:0(25:0、25:0)獲勝,並且沒收所有保證金。但此規定不溯及既往,於下一場與雙方相關的比賽開始前才具有效力。
4. 所有賽程中的第一場比賽前一個小時,需所有選手攜帶學生證至檢錄台檢錄,如學生證上無註冊章或註冊貼紙,需另攜帶「在學證明」。之後的比賽,僅需於賽前30分鐘派一位代表攜帶所有選手證至檢錄台檢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大專組】:(體育保送生)
  1. 曾就讀大專院校競技運動相關系所者,且屬於排球專長者。
  2. 曾經「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
  3. 曾經大專院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招生管道錄取者。
  4. 曾具社會甲組(企業聯賽及全國運動會會內賽)或職業球員資格者。
  5. 曾入選各運動種類之各級國家代表隊,參加國際運動總會舉辦之正式錦標賽者(含世界盃、世界錦標賽、世青、世青少、亞青、亞青少),惟身心障礙比賽之國家代表隊,不涉上述1至4項者,得參加大專組。
  6. 前述「曾經大專院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招生管道錄取」係指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
  7. 隊伍中若有高中職(含)以下參賽選手,凡登錄過高中排球甲級聯賽者以報名社會組為限,其餘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