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新竹市109年度市長盃排球錦標賽實施計畫
為推展全民體育,提倡排球運動及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新竹市東區高峰國民小學、新竹市載熙國民小學
項次 | 組別 | 比賽日期 | 地點 |
一 | 社會女子組 | 3月21~22日 | 清華大學體育館 |
二 | 社會男子組 | 3月21~22日 | 清華大學體育館 |
三 | 學生組(國小組) | 3月23~25日 | 新竹市載熙國民小學 |
四 | 教職員組 | 3月28日 | 新竹市東區高峰國民小學 |
五 | 學生組(國中組) | 3月30日 | 新竹縣新豐國民小學 |
六 | 學生組(高中組) | 3月31日~4月1日 | 新竹市東區高峰國民小學 |
組別 | 報名資格 | 場地規格 | 網高 | 比賽用球 |
小五男童組 | 本市及新竹縣各小學五年級在學學生 | 16*8公尺 | 1.90M | conti 3號膠球 |
小五女童組 | 1.90M | |||
小六男童組 | 本市及新竹縣各小學六年級在學學生 | 2.00M | conti 4號膠球 | |
小六女童組 | 2.00M | |||
國中男生組 | 本市及新竹縣各中學國中在學學生 | 18*9公尺 | 2.35M | MIKASA V300W |
國中女生組 | 2.20M | |||
高中男子組 | 本市及新竹縣各中學高中在學學生 | 2.43M | ||
高中女子組 | 2.24M | |||
教職員組 | 本市各級學校教職員,可跨校組隊(組成及規則另訂) | 2.35M | ||
社會男子組 | 本市市民、學校、大專院校或機關團體均可組隊報名參加(詳細報名規定請詳閱報名手續),報名費3500元(含保證金500元)。 | 2.43M | ||
社會女子組 | 2.24M | |||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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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3月13日(星期五)前連結至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vhtDdugHGi5NiX7o8
填妥報名表。聯絡電話:5626909-203或0920891169。
1.於109年2月17日(星期一)上午12:00~2月21日(星期五)晚上24:00至「盃賽 網」
http://www.bsaila.com.tw/ 進行網路登錄,填妥相關資訊。因考慮新竹市政府
規定及場地限制,本次賽事分兩階段報名,並限定社會男子組至多16隊,社會
女子組至多16隊。(大會保留新竹市男女排代表各一隊位置)
2.第一階段登錄:
(1)時間:2月17日上午12:00~2月21日中午12:00。
(2)對象:全隊隊員皆為本市學校、大專院校或機關團體均可登錄,由本委員
會審查。第一階段完成登錄隊伍請於2月25日上午11:00前將參加隊員之證
件(身分證、市民卡、公司識別證、學生證…等任何證明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
(gpx29581@gmail.com或電話0987903408)告知主辦單位。若未能提供相關
證明者將視為登錄未成功。
(3)各校、機關限制各組至多可登錄二隊,各校校隊、系隊將視為同一校所屬,受
報名兩隊限制。但至第二階段登錄時則不受此限制。
(4)若第一階段未登錄成功之球隊仍可於第二階段登錄。
3.第二階段登錄:
(1)時間:3月2日中午12:00~3月6日24:00
(2)對象:均可登錄。
(3)報名時登錄選手至少要有六位不同選手,否則視為無效報名。
4.完成網路登錄手續後(後補隊伍暫時免匯款,待主辦單位通知後再行匯款)請於
3月14日(星期日)24:00前將報名費3500元(含保證金500)匯款或轉帳至本會指
定帳戶”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130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01200100005608),並於完成匯款或轉帳後將匯款帳號末五碼於盃賽網網站繳款資料上登錄告知主辦單位方式告知主辦單位,恕不接受現金或現場繳交。
5.於匯款時間截止前尚未完成匯款動作者將視為未完成報名,由候補隊伍遞補。
6.確定參賽隊伍名單將隨時更新於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網頁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61243397370771及「盃賽網」
並請加入LINE@ https://lin.ee/o16QnRf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8:00假吳青山地政士事務所(地址: 新竹市北區光華街99號)舉行,未出席抽籤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
*國小組五、六年級排球規則請參閱最新版排球規則附件(國小組比賽無自由球員之設置)
*教職員組特殊規定:
1.可跨校組隊,但每人僅限一隊。
2.每一隊場上球員至少有2名女性隊員。
(一)名次判定: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或沒收比賽0分。如遇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一)名次判定: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或沒收比賽0分。如遇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以勝分總數除以負分總數其商數高者為勝,如再相等,則以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其商高者為勝,如再相等,只二隊時以勝隊為勝,二隊以上則由審判委員會判定之。
(二)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並依籌委會規定予以懲處。
(三)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以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國小五年級採用Conti3號彩色膠球
國小六年級採用Cont4號彩色膠球。
國、高中組、社會組、教職員組採用MIKASA MVA200
每一球員於各組只得參加一隊,不得報名二隊以上(含二隊),如不屬同一隊,則該球員屬於第一次出場比之球隊。
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有明顯號碼(1~20號),否則不予參加比賽。
凡於比賽開始時間內不出場比賽者,裁判得依法沒收該場比賽。
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派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抗議以書面提出,由領隊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審判委員會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依照新竹市109年全民體育活動實施辦法辦理。
(一)社會男、女子組承下表所列報名隊數取優勝隊數頒發獎盃:
報名隊數 | 2隊(含)以下 | 3隊 | 4隊 | 5隊 | 6隊以上 |
優勝隊數 | 不獎勵 | 1隊 | 2隊 | 3隊 | 4隊 |
獎盃:依各組總隊數及比賽總成績排名頒發
獎狀:新竹縣市排名成績分開計算,依各縣市報名隊數計算分別頒發
報名隊數 | 2隊(含)以下 | 3隊 | 4隊 | 5隊 | 6隊以上 |
優勝隊數 | 不獎勵 | 1隊 | 2隊 | 3隊 | 4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