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aiLa
購物車
本網站不支援IE8以下瀏覽器,為得到最好瀏覽效果,請使用FireFoxChromeSafari
競賽章程

2020年夏季史學盃排球賽

競賽章程

 

主辦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 歷史學系排球隊

國立東華大學 民發社排球隊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民族社會工作學系)

負責人:東華大學 民族社工系 偕主勝(聯絡窗口統一為臉書粉專)

E-mail:2020ndhuhvc@gmail.com

賽事專頁:Facebook「2020史學盃排球賽在東華

 

  • 活動宗旨

為提倡大專院校歷史相關科系排球運動風氣,促進大學生積極進取的精神及身心的健全發展,藉此提供適當校際聯誼活動達到各校同學感情交流、球技切磋、以球會友目的,特舉辦本比賽。

 

  • 主辦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 歷史學系排球隊

國立東華大學 民發社排球隊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民族社會工作學系)

 

  • 比賽日期

109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 比賽地點

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體育館(全程冷氣開放)

 

  • 比賽項目
  1. 女子組
  2. 男子組

 

  • 參賽資格
  1. 全國大專院校歷史相關系所,或有歷屆史學盃參賽記錄之科系,皆可報名參賽。若無資格,可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提出表決資格(同意參賽票數需大於等於總投票人數之三分之二)。
  2.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在學之學生,包含雙主修、教職員、夜間部,得報名參賽。108-2學期畢業生視為在學生。無參賽資格者不得參賽,否則以「槍手事件」處理。
  3. 體保球員得報名參賽,報名人數以3人為限,比賽檢錄名單不得超過1名甲組球員。需於報名時於「資格」欄位選取「體保」,否則以「槍手事件」處理。

體保球員定義:下列任一項符合即判定為體保球員

  1. 現(曾)列入企業甲級排球聯賽隊伍名單之球員。
  2. 現(曾)列入大專排球聯賽公開組第一、二級隊伍名單之球員。
  3. 曾列入高中排球甲級聯賽隊伍名單之球員。
  4. 現(曾)入選為排球亞青國家隊(培訓隊)、排球國家代表隊(培訓隊)之球員。
  5. 1990年7月11日(含)前出生者不在此限。
  1. 開放以聯隊方式參賽,隊伍需為同校、擁有參賽資格之系所。非歷史系球員報名人數不限,比賽檢錄名單不得超過3名非歷史系球員。
  2. 除一般大學部學籍球員外,其餘雙主修、體保、教職員等,都需要在報名時的「學籍狀態」欄位特別註記,否則以「槍手事件」處理。
  3. 同一校系得報名兩隊,以A、B隊劃分。
  4. 女性可報男子組,男性不得報女子組,同一球員不得同時報名兩組。
  • 報名辦法
  1. 費用:報名費$5500+保證金$1000
  2. 報名時間:6月10日12:30起至6月21日23:59止。
  3. 資料異動截止:6月21日23:59止,資料凍結後,不允許修改。
  4. 報名需提供證明文件
  1. 球員之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PDF、影像檔)
  2. 雙主修、教職員球員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 以上文件請以附檔e-mail至2020ndhuhvc@gmail.com
  4. Mail主旨名:「校名-隊名-證明文件」
  1. 報名程序:
  1. 進入盃賽網:「2020史學盃排球賽在東華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3212

  1. 「線上報名」->「我要報名」->詳閱注意事項
  2. 填寫球隊資料
  3. 填寫球員資料:隊長置於第一位並於「備註」標明
  4. 符合「體保球員」定義之球員,請於「資格」欄位選取「體保」
  5. 「學籍狀態」在學生請填年級(ex. 大一、大四、大五、碩二、博一…等)
  6. 雙主修球員,「學籍狀態」填雙主修
  7. 教職員球員,「學籍狀態」填教職員
  8. 上傳球員照片,不得超過4MB,清晰可辨認身分
  9. 儲存後,右上角「匯款資訊」欄位可填寫匯款(轉帳)之轉帳帳號全碼、轉出日期、轉出金額、轉帳帳戶姓名,完成匯款務必填寫
  10. 以Email寄送在學證明與相關證明文件
  1. 每隊報名上限20人,最少6人。

 

 

 

  • 報名費繳交方式
  1. 費用:報名費$5500+保證金$1000
  2. 匯款戶名:偕主勝
  3. 匯款帳號:中華郵政(700) 花蓮下美崙郵局 0091096-0208776
  4. 完成繳費後務必至盃賽網輸入「匯款資訊」
  5. 留存收據,以便有狀況時供大會核查

 

  • 保險

本次因賽事籌備期緊湊,主辦方不提供代辦保險,需保險之隊伍請自行投保。各參賽隊伍於參賽途中、期間發生意外受傷本大會無需負擔賠償責任,各參賽隊伍於報名後即代表同意此項條款。

 

  • 賽程抽籤
  1. 訂於6月23日,第二次領隊會議中抽籤,採線上會議。
  2. 預賽分組種子將採納2019文化大學史學盃、2019嘉大史學盃之成績做為依據。
  3. 兩場賽事皆獲名次之隊伍,採較優成績,多餘名額由不採計成績賽事後續名次遞補。
  4. 種子名額依報名隊伍數而有更動,總名額由主辦全權裁定。

 

  • 競賽辦法
  1. 積分計分方法:

預賽、複賽都會計算積分,做為複賽種子、排名賽分區之依據

  1. 勝隊局數以 2:0  獲勝時,勝隊積分得3分,敗隊得0分;勝隊局數以 2:1 獲勝時,勝隊積分得2分,敗隊得1分。
  2. 以勝場多寡判定名次,若勝場相同時,則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3. 如兩隊以上(包括兩隊)積分相等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一)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二)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三)若僅兩隊,則以勝隊為勝;兩隊以上則由大會主持抽籤決定之。

 

  1. 預賽:
  1. 循環賽,三戰兩勝制,第三局15分制,一、二局deuce最高上限30分,第三局deuce上限20分。
  2. 預賽不淘汰任何隊伍,所有隊伍皆進入複賽。依照預賽成績決定複賽種子和賽程位置。

 

  1. 複賽:
  1. 單淘汰賽,三戰兩勝制,第三局15分制,第一局、第二局deuce最高上限30分,第三局deuce上限20分。
  2. 季殿賽、冠亞賽無deuce上限。
  3. 由晉級複賽隊伍中,依預賽名次排列,依序取得種子資格。
  4. 其餘賽程位置,於7/11預賽賽程結束後,由大會代抽,各隊可到場查視,大會將排開預賽已對戰過之隊伍避免重複對戰。

 

  1. 排名賽:
  1. 本屆史學盃新增排名賽賽制,以期增加賽事觀賞性,增加各隊與實力相近隊伍對戰切磋的機會。
  2. 單淘汰賽,三戰兩勝制,第三局15分制,第一局、第二局deuce最高上限30分,第三局deuce上限20分。

 

  • 競賽規則
  1. 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核之2017-2020年最新排球規則。
  2. 比賽進行中,若有爭議由該賽事主審裁示,若主審無法處理,則由裁判長進行最終裁示,不得異議。
  3. 各隊於賽前各自擁有3分鐘使用場地熱身之時間。若賽程緊湊,主辦方有更改熱身時間之權力。
  4. 特殊說明:
  1. 上屆嘉大史學盃於雙自由球員規定釋義與本屆賽事不同,本屆史學盃採正式規則之雙自由制,各隊於檢錄時最多可檢錄兩名自由球員,且在賽事中可不限次數互相更換。
  2. 每場賽事檢錄時可指定不同球員檢錄為自由球員。

 

  • 報到、檢錄辦法
  1. 報名大名單可報20人,每場比賽前皆可任意從20人大名單中挑選12位檢錄參賽。
  2. 報到:
  1. 最遲於7月11日各隊第一場比賽開始前1小時前完成報到。需所有球員持在學證明(有註冊章的學生證或是有蓋學校章的在學證明,需有照片),至服務台供工作人員查驗,並領取選手證、秩序冊。
  2. 7月11日第一場賽事之隊伍,最遲開賽30分鐘前報到加檢錄即可。
  3. 超過時間未報到者可於任何時間補報到,但需扣除保證金$500元,可參與後續賽事。
  4. 7月12日不需報到,於賽前檢錄即可。
  1. 檢錄:
  1. 最遲於每場賽事30分鐘前,派代表持選手證至服務台填寫大表檢錄,並留下選手證以便對方查驗,於開場賽事結束後歸還。
  2. 超過時間未檢錄者,開賽前10分鐘前可補檢錄,需扣除保證金$500元。
  3. 每場賽事「體保球員」限檢錄1名。
  4. 每場賽事「非歷史系球員」限檢錄3名。

 

  • 申訴

合法之抗議申訴,應由各隊之代表(領隊>教練>隊長,依序遞補)以書面簽名蓋章並繳交保證金$2000元,於該場賽事結束一小時內向大會提出,如裁判長判定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若申訴判定有效,則退還保證金,申訴對象之懲處由裁判長裁示。

  • 比賽用球

Mikasa V300W皮球,每場地配置兩顆。

 

  • 裁判
  1. 每場賽事皆由專業裁判擔任主審、副審(以A、B裁為主)。
  2. 季殿賽、冠亞賽均配有兩名線審,由專業裁判擔任。
  3. 記錄員由受過訓練之工作人員擔任,無裁判證。

 

  • 獎勵辦法
  1. 男子組、女子組各取前四名,頒贈獎盃。
  2. 男子組、女子組各取前三名,頒贈V300W皮球1顆(比賽用球)。
  3. 男子組、女子組分別從四強隊伍中選出最佳舉球員、最佳攻擊手、最佳防守球員各一名,頒贈獎牌。
  4. 男子組、女子組分別從冠軍隊伍中選出一名FMVP,頒贈獎牌。

 

  • 附則
  1. 同一球員不得報名二隊以上(含跨組),違者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
  2. 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球員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 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均應有明顯號碼。
  4. 「槍手事件」:該隊所有比賽成績不予計算,取消該隊未完賽之賽程,沒收所有保證金,不予退費,並建議取消其一年史學盃之參賽資格。
  5. 「沒收比賽」:於比賽中經裁判處予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6. 「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之下自動棄權,與該隊相關球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扣除所有保證金,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