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臺中市109年度外埔區「活力盃」國民小學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ㄧ、宗旨:推展全民體育,提倡少年運動風氣,增進桌球技術水準,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外埔區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吳敏濟市議員服務處、臺中市外埔區公所、外埔區中山里辦公處
臺中市外埔區各國民小學
五、承辦單位:臺中市外埔區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比賽組別:A.團體賽:1.國小組(男女混合)
B.單打賽:1.幼童組2.低年級組3.中年級組4.高年級組(男女混合)
七、比賽地點:外埔區中山里活動中心
八、比賽方式 :各分組所有賽程皆採三局兩勝制(每局11分);另國小團體賽採3人
3分制(單、單、單)每校限報1隊。
九、比賽時間:109年09月06日(星期日),各隊報到時間7:30~8:00。
十、參加資格:團體賽、單打賽限就讀於外埔區內各國民小學及其附設幼兒園之在學學生報
名參加(以學籍為主)及大會邀請對象。
十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線上報名方式辦理,如有問題請洽副總幹事詹先生
0925-889902,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index.aspx。
十二、報名日期:08月26日起至09月03日中午12:00截止。
十三、抽籤日期:統一由主辦單位代理抽籤。
十四、開幕時間:09月06日早上8:00。
十五、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六、比賽用球:採用DHS三星白色比賽用球(40+)。
十七、獎勵:1.團體賽: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乙座。
2.單打賽: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或獎牌乙座。
3.年度總錦標:由3位大會委員遴選(獲獎數、團隊精神、整潔度等)。
十八、附則:
1.參賽球員應攜帶足以證明之文件,以備查驗。
2.球員冒名(或被冒名)頂替者、取消該隊該項比賽資格。
3.對於球員資格之抗議,應由領隊、教練、管理或隊長之ㄧ人,於比賽前以
書面向大會提出,並以大會之裁決為終決。
4.報名截止後,恕不受理更改球員名單。
5.大會因經費考量,僅提供參賽隊職員中午便當,敬請見諒。
十九、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由主辦單位修訂後公佈實施,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