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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纖碧爾排球大獎賽(暫時取消舉辦)
競賽章程

一、活動宗旨:為響應全民運動,提昇排球運動風氣,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球會友,情感交流為首要目的。

二、主辦單位:台灣纖碧爾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纖碧爾盃活動籌備小組。

四、贊助單位:台灣纖碧爾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賽日期:

1.  社會男子甲組:

1.1.    2020年9月5日至6日。

1.2.    2020年10月3日至4日。

1.3.    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

1.4.    2020年11月28日至29日。

2.  社會男子乙組:

2.1.    2020年9月12日至13日。

2.2.    2020年10月10日至11日。

2.3.    2020年11月7日至8日。

2.4.    2020年12月5日至6日。

3.  社會女子組:

3.1.    2020年9月19日至20日。

3.2.    2020年10月17日至18日。

3.3.    2020年11月14日至15日。

3.4.    2020年12月12日至13日。

4.  社會混合組:

4.1.    2020年9月26日至27日。

4.2.    2020年10月24日至25日。

4.3.    2020年11月21日至22日。

4.4.    2020年12月19日至20日。

六、比賽地點:纖碧爾排球館(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五段298之13,竹北夜市旁)。

七、報名辦法: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20年8月16日晚上12點前報名截止。

2.  聯絡方式:

2.1.    活動總召-曾百功,聯絡電話:0917-607867

2.2.    Email:xianbier.cup@gmail.com

3.  報名處:

3.1.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至BSaiLa盃賽網進行線上報名,並於報名完成後一周內完成繳費,逾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參賽,並由候補隊伍遞補,不得異議。

3.2.    報名費用:每隊16000元,含1000元保證金,保證金於該隊完成所有賽事後退還。

3.3.    報名費轉帳資訊:

戶名:曾百功

郵局代號:700

郵局帳號:0001756-0452979

繳費完成後請將匯款人姓名或匯款帳號後五碼於報名網站填妥,以利大會核對款項。

3.4.    正取隊伍以報名順序為準,報名費則須在填寫完報名表後報名截止前盡速繳交。繳費及報名表皆完成才算報名成功否則將於報名截止後取消資格,名額往後遞補;除大會無故取消賽程外,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4.  競賽分組:各組報名上限各為12隊,大會將依照最終報名隊伍數,進行調整。

八、參賽資格:

1.  社會男子甲組:凡對排球有興趣者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2.  社會男子乙組:

2.1.    凡對排球有興趣者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2.2.    謝絕現役以及退役三年內之國手參賽。

2.3.    場上選手包含自由球員只能同時擁有兩名甲組球員。

3.  社會女子組:凡對排球有興趣者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4.  社會混合組:

4.1.    凡對排球有興趣者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4.2.    謝絕現役以及退役三年內之國手參賽。

4.3.    場上選手包含自由球員只能同時擁有兩名甲組球員。

5.  相關定義(曾具以下資格之一者):

5.1.    國手:

5.1.1.曾受國家隊、青年隊徵召之球員。

5.1.2.曾參加企業聯賽之球員。

5.2.    甲組球員:

5.2.1.大專聯賽當學年度最高層級(如98-109學年度「公開一級」、94-97學年度「特優級」、91-93學年度「第一級」)。

5.2.2.現役或曾為高中甲級聯賽1~8名之球員。

5.2.3.以排球項目升學之體保生。

5.3.    男性年滿35歲以上、女性年滿30歲以上則不在以上限制。

6.  任一選手同組限報一隊,但可跨組參賽;不得冒名參與比賽。如大會發現重複名單,經通知後仍不更正者,該名選手將不得參與本次賽事。

7.  隊伍組成:

7.1.    每隊最終至多報名20名球員。

7.2.    當次賽事結束後至下次賽事開始前由主辦單位公告可更動球員名單之時限與方式。

7.3.    僅可做增加球員之動作,不可做替換、刪減或換隊伍之行為。

九、競賽方法:

1.  比賽賽制:

1.1.    預賽採十二隊大循環積分賽制,積分排名前八名晉級複決賽,複決賽則採單淘汰賽制

1.2.    預賽採『三局兩勝時間制』:

1.2.1.每場賽事固定進行一小時。

1.2.2.從雙方挑邊完進行共同練球三分鐘開始計時。

1.2.3.前兩局結束為2:0時若有剩餘時間雙方可進行無關勝負之第三局直至時間結束。

1.2.4.前兩局結束為1:1時須進行決勝之第三局,其勝負判定如下:

1.2.4.1.  於時間結束前先得15分並高於對方兩分者獲勝。

1.2.4.2.  於時間結束時先得13分者獲勝。

1.2.4.3.  於時間結束後雙方皆未超過13分,則以該場賽事得失分之商數多寡判定勝負,若得失分比相同則判為平手。

1.2.5.獲勝一場得3分,敗一場得1分,平手得2分。

1.3.    複決賽採一般三局兩勝賽制,並保留各別練球三分鐘。

2.  本次活動採用2017-2020國際排球規則,並聘請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認證之專業裁判進行比賽。

3.  賽事前兩局為二十五分,第三局十五分,採取落地得分制。

4.  不實施技術暫停,維持每隊每局兩次暫停,每次三十秒的暫停時間及六次換人之權力。

5.  比賽抽籤:報名截止後由大會統一進行抽籤後盡速公告賽程,不得異議。

6.  本次比賽採用Mikasa MVA300螺旋皮球

7.  混合組特殊規則:

7.1.    同時至多兩男在場上(包含自由球員)。

7.2.    比賽網高為224 cm。

7.3.    男子選手在前排僅能使用低手送球,非自願性上手擊球過網以及其餘部位以裁判判定為原則。

7.4.    男子選手僅能對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對女子選手進行攔網與試圖攔網皆視為犯規行為。

7.5.    男子選手僅能於三米線後進行起跳攻擊。

十、競賽規定:

1.  各隊應於賽前二十分鐘到場完成登錄,逾比賽開始時間仍未到齊足以出賽人數者,以棄權論。以0:2負於比賽對手。

2.  參加比賽隊員必須穿著有1~20號碼之相同球衣(此規定不包含自由球員),並攜帶正式文件以備查驗。

3.  未經報名者不得出場比賽,經查屬實以棄權論。(並扣除所有保證金)。

4.  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沒收比賽之權。

5.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開會決議定之,其議決即為終決。

6.  檢錄方式清楚標示,檢錄者須備正式文件。

7.  罰則:未經登錄、不符合參賽資格之選手或槍手,如於比賽現場發現或經檢舉其參賽事實,將沒收該場賽事,判決對方隊伍獲勝。

十一、    一般規定:

1.  賽後優勝單位於現場頒獎,名次將於大會網站公佈。

2.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3.  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十二、    獎勵:

1.  所有組別將頒發以下獎項:

1.1.    冠軍:各球員獲獎牌乙面,隊伍獲新台幣獎金八千元整。

1.2.    亞軍:各球員獲獎牌乙面,隊伍獲新台幣獎金四千元整。

1.3.    季軍:各球員獲獎牌乙面,隊伍獲新台幣獎金兩千元整。

1.4.    個人獎項:

1.4.1.最佳外側攻擊球員兩名,各獲獎牌乙面。

1.4.2.最佳中間攔網球員兩名,各獲獎牌乙面。

1.4.3.最佳對角球員乙名,獲獎牌乙面。

1.4.4.最佳舉球員乙名,獲獎牌乙面。

1.4.5.最佳發球乙名,獲獎牌乙面。

1.4.6.最佳自由球員乙名,獲獎牌乙面。

1.4.7.MVP乙名,獲獎牌乙面。

十三、    申訴:

1.  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各場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以書面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整;如經審查申訴成立,該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2.  申訴以大會、裁判組聯席會議之議決為終決。

十四、    附則:

1.  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比賽之權利。

2.  被取消資格或中途棄權退出比賽之球隊,其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3.  比賽期間如遇有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球員出賽,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4.  凡經審查資格不符,則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

十五、    活動備案:

大會保留所有更動賽程的權利,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賽程進行,將視情況隨時公告調整。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