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20桃園盃全國沙灘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一、活動宗旨:
(一)大園竹圍漁港假日觀光人潮眾多,當地特產三瓜一麥,辦理沙灘運動結合觀光休閒吸引觀光客到大園旅遊。
(二)大園沙灘排球場去年興建完成,鄰近大園竹圍漁港,觀光資源豐富,配合國民休閒運動參與的潮流,更有效能與效率推動動態或參與的運動觀光,將觀光旅遊導入多重資源,使行程不再是傳統旅遊型式,嘗試開展旅遊新契機,其未來走向值得期待。
(三)推廣當地運動觀光風氣,提振所有愛好沙灘運動的熱度,以及民眾對大園沙灘運動的認同感與向心力,藉由媒體宣傳下,吸引外來觀光人潮觀賞及參與賽事,配合當地各種方式行銷,並印製活動海報、DM、網頁等宣傳工具,加強行銷大園之美。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家長會長協會。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家長會長協會、桃園市沙灘運動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立法委員黃世杰大園服務處、桃園市議員游吾和服務處、桃園市議員徐其萬服務處、桃園市大園區漁會、桃園市大園區農會、桃園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大園區公所、大園區教育會、大園區海口里辦公室、大園區大園國中、大園區菓林國小、大園區陳康國小、大園區后厝國小。
六、比賽日期:109年8月7日至9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桃園市大園區沙灘排球場(座標位置:25°06'45.5"N 121°15'04.7"E)
八、比賽組別:※不得跨組參賽
(一)公開男子組(二人制):網高243公分,預計取24隊。年齡不限,歡迎國內外有興趣及優秀社會選手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公開女子組(二人制):網高224公分,預計取24隊。年齡不限,歡迎國內外有興趣及優秀社會選手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三)推廣休閒組(四人制):網高235公分,預計取24隊,(至少1女生在場上)。年齡不限,歡迎國內外有興趣及優秀大專高中社會選手自由組隊報名參加。甲組之選手不得報該組別,甲組選手包含:國家各級代表隊、大專第一級、高中甲級室內沙排等球隊選手。
(四)國中男子組(二人制):網高224公分,隊伍上限24隊。(限在校生含應屆畢業生)
(五)國中女子組 (二人制):網高224公分,隊伍上限24隊。(限在校生含應屆畢業生)
※推廣休閒組可報名5人,每場出賽限4名(至少1女生在場上) 。
九、比賽服裝規定:
(一)公開組及國中組:依規定正式比賽之服裝,男選手為背心及短褲、女選手為兩截式泳裝(泳褲為三角形)比賽,樣式顏色需統一,號碼須容易識別(號碼1-2號)。
(二)推廣休閒組:服裝短袖(褲)為主須一致,球衣號碼須容易識別(號碼1-5號)。
十、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沙灘排球規則實施。
十一、比賽制度:
(一)依實際報名隊數多寡於抽籤前決定,每隊至少有2場出賽機會。
(二)公開組及國中組採三局二勝制(第一、二局為21分,分數和達七的倍數則交換場地繼續比賽,第三局為15分,每局須領先2分為勝,無得分上限)。
(三)推廣休閒組採三局二勝制每局15分,每局須領先2分為勝,無得分上限)。
十二、比賽用球:大會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認證之沙灘排球比賽用球。
十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22日(星期三)17時止(或額滿為止)。
(二)報名人數:
1、每人限報1隊(不得跨組)
2、可列領隊、教練一人。
3、推廣休閒組可報名4~5人。
(三)報名費:
1、公開男、女子組:每隊3,000元整(含行政、紀念衣/品費用等)。
2、推廣休閒組:每隊2,000元整(含行政、紀念衣/品費用等)。
3、國中男、女子組:每隊2,000元整(含行政、紀念衣/品費用等)。
※公開男女生組、國中男女生組、推廣休閒組未參加比賽之隊伍;報名費用無法退還,請見諒。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參賽,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告知主辦單位,不予扣除費用,報名截止日後告知將扣除必要支出1000元整(行政費、紀念衣/品等費用),餘款退還。
(四)報名流程:
1、至活動官網填寫報名相關資料後並繳交報名費用。
2、繳費方式:請匯款至郵局 (代號700),帳號:0121331-0063040,戶名:王建興。於繳費後至盃賽網上填寫匯款資訊(填寫路徑:線上報名→我的隊伍→匯款資訊),匯款資料須完整,若因逾時或資料不全影響隊伍參賽權益,請各隊自行負責。
3、報名錄取順序以填寫報名資料並完成繳費者優先,惟資料須於報名截止前詳細填寫完成,否則將扣繳1000元行政作業費用後退還其餘所繳金額,並取消該隊報名資格。
(五)活動資訊諮詢:
「桃園沙灘排球」臉書粉絲專業:https://www.facebook.com/%E6%A1%83%E5%9C%92%E6%B2%99%E7%81%98%E6%8E%92%E7%90%83-101567121613086
十四、抽籤會議:109年7月24日(五)12時,假大園區陳康國小禮堂進行抽籤,未出席抽籤之球隊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領隊會議:暫定109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8點00分於大園沙排場召開。
十六、開幕儀式:暫定109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9點30分。
(請參賽隊伍準時參加開幕典禮,未參加開幕典禮將不贈送紀念品)
十七、比賽計分及名次判定:(預賽採用分組循環或雙敗淘汰賽,決賽俟進決賽隊伍決定)
(一) 預賽使用分組循環時每場勝隊得2分,負隊得1分,棄權或沒收比賽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如二隊或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將採用以下方法決定名次:
1、X(勝分總數) / Y(負分總數) = Z Z值高者名次列前
2、如Z值仍相等時,採用下列辦法:A(勝局總數) /B(負局總數) = CC值高者名次列前
(二) 棄權比賽:球隊無故逾時未出賽,視為自動棄權,且取消往後繼續出賽資格,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皆取消不予計算。
(三) 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以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該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十八、獎 勵:
(一)公開男(女)子組:前3名頒發每位選手獎牌及全隊獎金,其餘名次頒發獎牌。
第一名16,000元、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6,000元,(報名隊數未滿(含)16
隊,獎金減半;未滿(含)9隊獎金取消)
(二)推廣休閒組:錄取前3名頒發每位選手獎牌及全隊獎金,其餘名次頒發獎牌。
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報名隊數未滿(含)16
隊,獎金減半;未滿(含)9隊獎金取消)
(三)國中男(女)子甲組:錄取前3名頒發每位選手獎牌及全隊獎金,其餘名次頒發獎牌。
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報名隊數未滿(含)16隊,獎金減半;未滿(含)9隊獎金取消)
※各組錄取名額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三隊取一名、四至六隊取二名、七至十二隊取三名、十三至十八隊取四名、十九至二十四隊取五名。
十九、申訴:
(一)所有爭議規則未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有關資格問題之申訴應於賽前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三)合法之抗議應由各隊領隊用書面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整,於該場比賽賽完30分鐘內提出,如審判委員會認為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
二十、附則:
(一)參加選手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以備查驗,國中男女生組準備學生證,以備查驗。
(二)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不得跨組報名。
(三)運動員身份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發現時當場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四)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該球員所屬球隊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將呈報所屬上級有關單位議處。
(五)任一球隊若在比賽中有嚴重違反大會規章及運動精神者,除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議處外,並取消該隊在該次比賽之所有積分。
二十一、各參賽隊伍如需要保險,請事先自行辦理。
二十二、本競賽章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公布修正之。
紀念服圓T尺寸表 | |||||||||||
尺寸(cm) | 3XS | 2XS | XS | S | M | L | XL | 2XL | 3XL | 4XL | 5XL |
肩寬 | 36.2 | 37.5 | 38.1 | 41.9 | 43.8 | 46.3 | 48.3 | 52.1 | 55.9 | 58.4 | 61 |
胸圍 | 82.6 | 86.4 | 90.2 | 92.7 | 96.5 | 100.3 | 106.7 | 111.8 | 116.8 | 121.9 | 127 |
衣長 | 54.6 | 57.2 | 58.4 | 59.7 | 61 | 64.8 | 67.3 | 71.1 | 74.9 | 78.1 | 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