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國立東華大學排球社2020年
「東皇盃排球賽」活動簡章
壹、活動名稱:2020年東皇盃排球賽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參、主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
肆、承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排球社
伍、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陸、比賽規則:採用2017-2020國際排球規則。
柒、比賽用球:採用MIKASA MVA300 旋風皮球
捌、裁判出處: 聘請專業裁判人員擔任
玖、活動宗旨:
為推廣運動強身與促進校際交流,結合運動與旅遊,力求身心平衡發展,培養運動家之精神,除了讓學生走出校園服務在地之外,更要讓大家走進來,提升東華大學的能見度。藉由比賽的進行促進排球運動的盛行,提高整體的排球風氣與技巧交流,期望能增加比賽經驗與技術提升。
壹拾、活動時間:
109年8月29日至8月30日,共兩天。兩日賽程皆為8:00開始。
壹拾壹、競賽地點: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體育館。
壹拾貳、隊伍組成:
一、 每隊於場內不得超過兩位甲組選手(甲組選手定義:曾參與大專聯賽最高層級,高中甲級聯賽1~8名)。
二、場上如有一名國手或企業聯賽選手,則其餘選手必須為乙組選手(國手定義:曾獲選為青少年、青年、成年國家代表隊;身心障礙特殊比賽除外)。
三、1990年8月29日(含)前出生者不在此限。
四、每隊至多報名18人。
壹拾參、比賽制度:
一、比賽分組:
1. 男子組六人制,網高243公分。限收18隊。
2. 女子組六人制,網高224公分。限收15隊。
二、若組內報名隊數少於七隊,採用單循環賽制。若七隊以上,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複賽採單淘汰制,且預賽結果不列入計算。
三、本次賽事均採用三戰兩勝制,第一、二局皆25分,第三局15分,採落地得分制,第一、二局最高DEUCE至30分,第三局則最高DEUCE至20分。
四、循環賽計分方法:
1. 局數2:0,勝方得三分,負方得0分; 局數2:1,勝方得二分,負方得一分; 棄賽該場次以局數2:0計算,以積分多寡決定進入複賽資格。
2. 積分相等時,其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
A. (總勝場數)/(總負場數)之商大者為勝
B. (總勝局數)/(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為勝
C. (總勝分)/(總負分)之商大者為勝
D. 如剩下兩隊則由對戰結果勝者晉級,如有三隊以上則由大會抽籤決定勝負
l 凡中途退出比賽者,則遞補該循環組中之下一名次進入複賽
l 複賽賽程將於初賽結束後由各隊負責人抽籤決定。
壹拾肆、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 7月11日00:00起至8月9日23:59,報滿為止。
二、報名程序:本次活動採用活動網站網路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之報名。步驟如下:
1. 至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3259活動網站登錄成為會員並
進行報名,每隊至多報名18人。
2. 若為甲組選手或國手請在備註填寫
3. 繳交報名費用,然後至活動網站登錄匯款資料(末五碼即可)。
4. 大會確認繳費成功(繳費隊伍請保留轉帳單據以便查詢)。
5. 大會審查各隊伍報名與繳費時間之先後以及隊伍資格,據以決定核准參賽之隊伍。
※註:各隊透過網路自行修改隊員名單的最後期限為 8 月 9日23:59 以前。若有要事不克參賽可於8月15日前聯絡負責人以球員一人更換一人方式更改名單,該隊總人數不得增加。球員名單8月15日公布於網站後,除提出受傷無法參賽證明,恕不接受其他事由更改名單,且傷者將從名單中移除。
三、報名費用:每隊3800元,請以匯款或轉帳方式繳交。不需繳交保證金。(本次盃賽將會開放空調,以利各隊伍在舒適的環境下進行比賽,報名費有所更動,敬請見諒)
四、匯款帳號:郵局戶名 東華排球社張稚靈 帳號 0091390 0000764
五、如過報名期限後已報名隊伍欲取消報名者,本大會將對報名費扣
500元後退還。
六、賽期前一週內欲取消報名者,本大會將不退還報名費。
壹拾伍、保險:
一、保險公司:富邦人壽
二、保險名稱:富邦產物特定活動綜合保險
三、投保時間:109年8月29日至109年8月30日
四、投保內容:100萬意外身故及失能 + 10萬意外醫療
五、費用:每人60元
六、投保方法:
1. 欲投保者請最晚於8月10日23:59依以下連結下載填寫資料後E-mail至qqq250ppp@gmail.com
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uEo_jeCIxEg6ASWOQzX2-Yum6ARe6TYl/view?usp=sharing
2. 保險費用請匯款至郵局 戶名 東華排球社張稚靈 帳號 0091390 0000764
3. 匯款完成後請E-mail匯款資料(末五碼即可)至qqq250ppp@gmail.com,確認匯款後將回信通知。
※本投保不須全隊共同投保,請有需要投保的參賽者再提供資料即可。
壹拾陸、檢錄規則與方式:
一、賽事第一日:各隊伍最遲於首場比賽前20分鐘至總紀錄台進行檢錄、領取秩序冊及兌換選手證。
※選手證需由本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限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至總紀錄台兌換,且選手證照片會使用球員名單網站上的照片,請務必提供大會6個月內可清楚辨識的照片以利大會查驗身分。
二、賽事第二日: 各隊伍最遲於首場比賽前20分鐘攜帶選手證至總紀錄台進行檢錄。
三、請各隊伍隊長最遲於每場比賽之10鐘前至總紀錄台填寫12名正式球員名單並留下選手證以便對方查驗,選手證將於該場賽事結束後歸還。
壹拾柒、注意事項:
一、選手名單將公布於官網和秩序冊上面,方便參賽隊伍查看其他隊伍之姓名,如查核到不符合報名資格,經其他隊伍提出、經大會查證之屬實,將取消該名球員之比賽資格。
二、運動員資格問題若需查驗請各隊伍於
1. 每場比賽前雙方隊長可於比賽場地查證對方整支隊伍球員名單及身分資格,並於該場比賽前向該場裁判提出任何對方球員身分資格之疑慮。如查證其不符合報名資格,將取消該名球員整場賽事參賽資格。比賽開始後,不得再要求查證對方整支隊伍球員名單及身分資格。
2. 比賽開始後若對方「場上」球員有未檢錄出賽或不符合隊伍組成之規則等「場上」球員問題,請於當下至賽後30分鐘內由隊長向裁判或主辦單位提出,經查證之屬實,視被檢舉隊伍該場次為棄賽。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將不予受理。
三、各隊球員參與比賽時,各場次均需穿著統一並有單一格式、球衣前後須清楚標記號碼的運動上衣,否則不得參與該場賽事(以上規定不包含自由球員)。若該隊伍有兩位自由球員,則兩位自由球員服飾需一致。大會備有號碼衣租借,不合服裝規定之隊伍需全隊共同穿著大會準備之號碼衣方可參賽。
四、若隊伍遲到10分鐘,或於比賽開始場上球員不足六人,局數以二比零或棄賽計算。
五、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情況嚴重者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離出場。
六、若前場比賽提早結束,後面比賽隊伍已經到達比賽該場地,裁判可視情況提早開賽。
壹拾捌、其它: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之事項,大會得以隨時修訂之。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賽程進行,大會保有更動賽程的權利,將視情況隨時公告調整。本大會保有解釋一切規則的權利。
壹拾玖、工作團隊:
總召:鄧暐橋 手機:0916 237 010 E-mail:qqq250ppp@gmail.com
副召:張博俊 手機:0966 221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