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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2020年振宇五金盃慢速壘球邀請賽宜蘭站報名簡章

一、目的:為慶祝振宇五金創立30週年、配合政府鼓勵國人體育樂活,促進全國慢壘運動風氣,

                    並回饋國人對振宇五金的支持,特別舉辦本次活動。

二、主辦單位: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三、指導單位:宜蘭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壘球社

五、協辦單位:宜蘭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宜蘭縣運動發展協會、振宇五金羅東門市

六、比賽日期:109年12月12日~12月13日

       開幕典禮:109年12月12日上午11:00假宜蘭市河濱公園壘球場

       閉幕典禮:109年12月13日下午 15:30 (冠軍賽畢) 假宜蘭市河濱公園壘球場

七、比賽方式:邀請16隊,預賽採分組循環制,晉級球隊再進行複賽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9~2020年慢速壘球規則。

      比賽用球:INFINITY牛皮比賽專用壘球

      比賽球棒:木棒。(女子選手不限球棒)

八、比賽地點:宜蘭市河濱公園壘球場

九、參加資格:

      (一)參賽隊員國籍不限,不限戶籍,並不得跨組跨隊,若發現,取消該球員資格。

      (二)報名表:

          1.最多以25位球員為準。

          2.領隊、經理、教練為球員時,須登錄至球員名單,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

          3.個人資料保護法:依個資法規定所填報名表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十、報名地點、方式: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http://www.bsaila.com.tw/cup/other/rule.aspx?bsid=163344

        領隊會議及抽籤:109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另外通知)

十一、獎勵:

本次比賽之冠、亞、季及殿軍將獲紀念球棒一組。另設有全壘打王(預複決賽全計入)、打擊獎1、2、3名、最佳美技、最有價值球員(八強複賽起計入),將各獲得獎牌一面及紀念品一份。

十二、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二)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奪權』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

         (三)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四)比賽之時間限制:採二好三壞球制(一好球一壞球開始),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算,以主審為準。預、複賽:50分鐘不開新局、冠軍戰時間不限。

(五)預賽若採循環賽則有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

     1.兩隊勝負關係

               2.淨得分(總得分-總失分)較多者

               3.總得分較多者

               4.總失分較少者  

               5.兩隊抽籤決定 

           ※若有一隊被沒收比賽,該隊成績均不列入計算。

       ※複決賽若採單敗淘汰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第一局突破僵局攻擊棒次由教練指定,該棒次往前三棒分佔三、二、一壘,接續棒次上場打擊,若和局以此類推。

(六)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落地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亦同。

(七)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一場上場比賽(以大會記錄)為所有權,另所跨隊之隊伍以冒名頂替,判為『奪權比賽』。

(八)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前十分鐘前提交大會。

          (九)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1.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2.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3.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  不得上場(或)替補其他 球員,一旦提交攻守名單至大會後,已視為該場正式比賽出場人員。

      4.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十)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之證件僅以身份證、駕照、護照、健保卡【以3C產品出示及其他證件概不承認】。

(十一)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成立,則被判為 『奪權比賽』。

(十二)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 ,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預備球員一樣要列隊,未列隊之替補球員不得替補上場比賽。開賽後,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本次比賽不採九人開賽制。

            (十三)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失格』、『奪權比賽』。

            (十四)球員服裝之規定:

1.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及球帽,球衣上應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公分高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

     2.經理、教練、跑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十五)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

             (十六)女子條款:本屆盃賽接受女子球員報名。

     1.女子球員可使用鋁棒。

     2.一壘無人時,女子球員擊出內野滾地球,守備方需先將球傳往二壘,再轉傳一壘,始得完成封殺。

     3.一壘有人時,女子球員擊出內野滾地球,守備方需先將球傳往三壘,再轉傳一壘,始得完成封殺。

十三、書面抗議:

         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針對裁判規則引用錯誤,應於比賽結束後半時內提出『書面抗議』。其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一萬元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四、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

十五、除正常暫停外,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在恢復比賽時立即通知記錄組及雙方球隊。

十六、距離本壘板前15英呎或4.5公尺,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英呎或4.5公尺劃一垂直白線,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必須強迫進佔本壘(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此時守備方,持球(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 (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成安全上之危險),其狀況(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死球進壘、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本條文屬於立即裁決)。本壘禁止有滑壘動作〔即判出局〕。封殺線的認定及判決,屬於裁判的自由心證不得抗議。

十七、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

1.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判出局。

2.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但需該球員在場上),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

3.擊跑員或跑壘員,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將判其出局。

十八、全壘打不限。

十九、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罷賽,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一場,領隊、經理、管理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若是勸告不聽判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並通報教育部體育署、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奧會、中華體總、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體育會、各縣市慢壘委員會(協會)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

二十、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

二十一、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9 - 2020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二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