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一、主辦單位:長庚大學排球社
二、比賽日期:民國110年1月29(五)日至1月31日(日)
三、比賽地點:長庚大學體育館及薄膜排球場(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59號)
四、比賽組別:
-大專男子組(上限24隊,報名數未達下限8隊以上,取消賽事)
-大專女子組(上限16隊,報名數未達下限8隊以上,取消賽事)
五、參加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即有109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或註冊組核發之在學證明者。
-體保生/體資生不得報名(含沙排),公開組球員(含公開一、公開二)不得報名(含沙排),高中曾為排球甲組球員亦不得報名(含沙排),非排球體資生可報名。
-曾註冊報名100-109學年度大專排球、沙排聯賽者,場內人數不得多於兩名。
-可跨校組隊,惟一人限報一隊,不可跨隊。
六、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2020/11/23(一) 00:00 至 2020/11/29(日) 23:59
-匯款日期:2020/11/30(一) 至 2020/12/06(日) -報名費用:3500(報名費)+500(保證金)+73*隊員人數之保險費用(如不需要保險,請在報名時保險欄填否)
-郵局代號:700 -匯款戶名:長庚大學排球社 -匯款帳號:012136 1 001678 1
※注意:無褶匯款需使用附姓名的匯款單。
※匯款完畢請至盃賽網回覆匯款帳號後五碼。
※如未在時間內完成匯款將會由候補隊伍補上 -報名人數:隊員(含隊長)至多18人,比賽檢錄人數上限為12人。-若需更改名單,請於召開領隊會議(12/26)前一日更改完畢。
七、裁判:聘請持有各級裁判證之裁判人員 。
八、規則:比賽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規則。
九、比賽賽制及細部說明
-雙敗淘汰賽制。
-三戰兩勝制,(25.25.15)每局勝兩分以上才能結束該局比賽,第三局任一方到達八分時交換場地。若分組有互咬的情況發生,該組所有隊伍對戰總得分除以總失分,勝率高的晉級複賽或決賽。
-參與比賽請隨時攜帶身分證件,學生則須攜帶學生證件與身分證件,賽前30分鐘須至 檢錄台檢錄。(一定要蓋有就讀該校註冊章的學生證,若學生證無註冊章,得隨學生證附上在學證明紙本正本,否則不予檢錄。)
-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內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賽論。
-服裝限制: 各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以上不包含自由球員),球衣「正面及背面」皆應有明顯號碼 。
-賽前無練球時間,且比賽結束後請立即退場,由隊長管理率同進退。
-若隊上有選手因證件不齊或不符規定,導致隊上檢錄無法達到參賽規定之六人,則以棄賽論之。
十一、領隊會議: 暫定為109年12月26日(六),於十一月底以前將公布確切日期和時間。
十二、獎勵辦法: 冠軍獎金三千、亞軍獎金兩千、季軍獎金一千。
十三、本競賽章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後公布實施之。
<比賽規則補充>
根據競賽章程「曾註冊報名100-109學年度大專排球或沙排聯賽者,場內人數不得多於兩名」。
有鑑於去年的情況,今年有下列幾點補充:
1. 本大會不主動檢舉。
2. 如未於12/25確定的選手資料上誠實填寫大專排球資格者,一旦經選手檢舉成功(所有報名之選手皆可檢舉),即欺騙大會與參賽人員,將沒收所有保證金。
3. 若比賽當天,根據出賽單,場上有超過兩人具有大專盃排球資格者,不論比賽結果,一旦經對手檢舉且證實,則沒收比賽,由對手2:0(25:0、25:0)獲勝,並且沒收所有保證金。但此規定不溯及既往,於下一場與雙方相關的比賽開始前才具有效力。
4. 所有賽程中的第一場比賽前一個小時,需所有選手攜帶學生證至檢錄台檢錄,如學生證上無註冊章或註冊貼紙,需另攜帶「在學證明」。之後的比賽,僅需於賽前30分鐘派一位代表攜帶所有選手證至檢錄台檢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大專組】:(體育保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