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規則
- 比賽分做四節,每節十分鐘不停錶,節與節之間休息 1分鐘。
- 前三節不停錶,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停錶進球也停錶。
- 每隊一二節各有兩次暫停機會,最後三四節三次,每次一分鐘,中場休息 3 分鐘,不可延用。
- 每隊每場可登錄十二名球員,若有球員受傷,下一場比賽可由報名表上所列名單遞補。
- 終場結束時若平手,則加賽五分鐘(有停錶)已決定勝負兩隊各有停錶暫停一次,每次一分鐘。
- 比賽進攻時間為 24 秒,八秒過半場,球觸擊籃框則重新計時(14 秒)。
- 比賽戰績若勝負相同,由積分決定最後排名(積分=總得分-總失分), 取冠亞軍賽隊伍。
- 決賽賽制為全停表制。
- 其他未盡事宜,比照最新籃球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