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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南臺科大系際盃慢壘賽
競賽章程

南臺科技大學109學年度第三屆南臺科大系際盃慢壘賽競賽章程

一、活動名稱:109學年度第三屆南臺科大系際盃慢壘賽。

二、活動主旨:為了推動運動人口規律運動,積極開發新的運動人口,以提高全民運動參與,提倡運動風氣,共同迎接健康。並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特研定本計畫。

三、主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壘球社。

四、承辦單位: 課外活動組、體育組。

五、協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體育組、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邁司棒壘體育用品店、威勝運動用品專賣店。

六、指導/帶隊老師:林坤宏老師、蘇裕榮主任。

七、比賽時間:110 年 3 月 20 日(六)。

八、比賽地點:台南文中66壘球場。

九、參賽方式及資格:

      (一)總上限 12 隊,額滿為止(優先順序以線上完成報名紀錄時間為準)。

      (二)每隊球員上限可報 30 人(含隊長) 。

      (三)以系為單位,各隊伍至多可混 4 系,但需為同校。

      (四)每校上限 3 隊,如未滿 12 隊會再視報名隊伍數量調整比賽方式,一人限代表一隊。

      (五)資格規定:該校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教職員、校友OB,男女皆可參加。

1、在學生:凡該校日夜間部、碩博士生均可報名,需攜帶且提供該學年度註冊之在學證明查核,非正規學制的學分班、在職進修班不予報名。

2、教職員:凡該校教職員工,不限系所均可報名,需提供且攜帶教職員證查核。

3、校友OB:凡該校畢業生,不限系所最多報名 5 位,需提供攜帶畢業證書或證明查核。

十、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自 110 年 01 月 15 日 00 時起至 110 年 03月 01 日 00 時止,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程序:

(1) 採用盃賽網報名,填妥球員資料(球員照片應繳交五官清晰照),其餘不予受理。

(2)報名資料填妥後,至 FB 粉專私訊所屬「隊伍名稱」,待確認「報名資料」與「匯款金額」無誤,並收到 FB 粉專回覆後再行匯款。

(3) FB 粉專: 109 學年度第三屆南臺科大系際盃慢壘賽。https://reurl.cc/avozb4

(4)領隊會議:110 年 03 月 05 日 15 時於南臺科技大學F棟306視聽教室進行,未參加或遲到者,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5)報名費:新台幣 3000元整(含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如按時間比賽保證金退回,反之則沒收)。

(6)匯款資料:

匯款郵局700

戶名:南臺科技大學壘球社 蘇榮裕

帳號:0031113-0077463

十一、變更名單:各隊若需更換球員名單,請於領隊會議前向粉絲專頁私訊或會議時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十二、競賽規則 :

 (一)比賽規則:採用 2019-2021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

 (二)比賽用球:WTR(SB 5000)。

 (三)比賽球棒:比賽採不限棒,鋁棒需符合最新規則ASA(本社不提供球棒)。

 (四)比賽場地:文中66壘球場,採用石灰畫線(範圍均比賽規則之規範)。

 (五)賽制規定:

1、賽制得由大會依各組參加隊數之多寡進行調整。

2、若隊伍達 12 隊,預賽採「三取一」之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3、若不足 12 隊,視報名隊數而定,再以 FB 公告。

4、預賽決賽比賽時間以七局 50 分鐘截止制(不開新局),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時。

5、比賽途中不停表,暫停次數 2 次為限。

6、完成比賽 4 局相差 10 分或 5 局相差 7 分,比賽提前結束。

7、女球員特殊規定:

(1)安打判定:

  1. 女生採落地安打制。球落地後以一和三壘壘包為界線,未出界之擊球為認定基準。
  2. 但壘上跑者為強迫進壘時,PASS一個壘包,此時仍可負險進壘。
  3. 若不是擠壘狀態時壘上跑者,不向前擠壘,但仍可負險進壘。

(2) 替補規定:

  1. 女生先發後,可以換男生或女生替補上場。
  2. 但先發女生換男生上場後,不可再上場。
  3. 若先發女生換女生上場可以再次上場比賽一次。
  4. 男生先發或替補上場出賽後,均不能更換女生上場。

8、校友OB 同時上場守備最多 2 人,打擊 3 人,但其中一人應為EP。

9、參賽隊伍必須於比賽開打前 30 分鐘至紀錄組登錄,交出攻守名單,以該場裁判時間為準,遲到10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10、比賽積分及名次判定:

(1)勝一場得兩分,敗一場得零分,和局一分,以全部比賽總積分之多寡判定名次。

(2)如兩隊總積分相等時:

  1. 由兩隊比賽的勝隊為優勝。
  2. 如兩隊總積分相同,且兩隊比賽為和局時,則比較比較「總失分」較少的隊伍為優勝。
  3. 若再相等,則比較「總得分」較多的隊伍為優勝。

(3)三隊以上(含)總積分相同時:

  1. 比較「總失分」較少的隊伍為優勝。
  2. 若三隊的失分相同時,則比較「總得分」較多的隊伍為優勝。
  3. 若再相等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11、參賽隊伍之教練與球員,應穿著統一之比賽服裝及同色球褲,配戴皮帶及球帽後,方可出賽,違者不予出賽(未參賽的帶隊老師除外)。

12、選手務必攜帶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已備查核,若經查獲選手身分不符,取消該隊參賽資格(學生證須有註冊章,如無請申請在校證明)。

13、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

14、比賽中所發生之問題,由隊長或帶隊教練當場提出並服從裁判之判決,若因審視為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退場,賽後則不予接受,並依照校規處置。

十三、比賽獎勵:

(1)冠軍:新台幣2000元+獎盃一座。

(2)亞軍:新台幣1000元+獎盃一座。

(3)季軍:獎盃一座+精美小禮物。

(4)殿軍:精美小禮物。

十四、保險資訊請各隊自行投保,大會不幫忙擔保。

十五、檢錄規則與方式:

(一) 報到:各隊伍最遲於該隊首場比賽前30分鐘進行報到,各隊隊長需持學生證(需有註冊章)至檢錄台進行報到、領取秩序冊、攻守名單(比賽前20分交至檢錄台)及瓶裝水一箱(一隊一箱)。未於比賽前10分鐘進行報到者將視情況取消該隊第一場比賽資格。

(二) 檢錄:各隊伍所有參賽球員於每場比賽前20分鐘攜帶學生證(需有註冊章)至檢錄台檢錄及繳交攻守名單,並留下學生證以便查驗,學生證將於該場賽事結束後歸還。若於表定比賽時間10分鐘後仍未檢錄者將視情況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十六、裁判人員:台南市慢壘協會C級以上裁判。

十七、申訴

(一)所有比賽爭議,規則未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 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另對球員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 若有違反各組報名資格規定、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該球員及所屬球隊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但申訴以前完成之比賽不予重賽。

(四) 比賽進行中除比賽隊長或帶隊教練外,其它職、隊員不得對判決提出質詢。

十八、附則 :

(一) 凡參加之運動員在出場比賽期間應攜帶學生證備查。

(二) 球隊比賽服裝應整齊劃一,球衣應有明顯號碼。

(三) 球衣號碼不得以臨時黏貼方式識別,服裝未依大會規定不得參賽,造成球隊權益受損,由參賽球隊自負後果。

(四) 大會保有調度比賽場地權利,參賽球隊不得有異議。

(五) 大會提供代訂便當之服務,如有需要之隊伍,請於上午10:30之前至檢錄台登記並繳錢。

十九、活動負責人聯絡資料:

    總召:羅翊文

    手機:0983380575(LINE)

    Mail:4A760006@stust.edu.tw

    副召:王威翔

    手機:0963109188

    LINE:ajimmy0800

    Mail:4A8L0092@s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