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南臺科技大學109學年度第三屆南臺科大系際盃慢壘賽競賽章程
一、活動名稱:109學年度第三屆南臺科大系際盃慢壘賽。
二、活動主旨:為了推動運動人口規律運動,積極開發新的運動人口,以提高全民運動參與,提倡運動風氣,共同迎接健康。並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特研定本計畫。
三、主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壘球社。
四、承辦單位: 課外活動組、體育組。
五、協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體育組、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邁司棒壘體育用品店、威勝運動用品專賣店。
六、指導/帶隊老師:林坤宏老師、蘇裕榮主任。
七、比賽時間:110 年 3 月 20 日(六)。
八、比賽地點:台南文中66壘球場。
九、參賽方式及資格:
(一)總上限 12 隊,額滿為止(優先順序以線上完成報名紀錄時間為準)。
(二)每隊球員上限可報 30 人(含隊長) 。
(三)以系為單位,各隊伍至多可混 4 系,但需為同校。
(四)每校上限 3 隊,如未滿 12 隊會再視報名隊伍數量調整比賽方式,一人限代表一隊。
(五)資格規定:該校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教職員、校友OB,男女皆可參加。
1、在學生:凡該校日夜間部、碩博士生均可報名,需攜帶且提供該學年度註冊之在學證明查核,非正規學制的學分班、在職進修班不予報名。
2、教職員:凡該校教職員工,不限系所均可報名,需提供且攜帶教職員證查核。
3、校友OB:凡該校畢業生,不限系所最多報名 5 位,需提供攜帶畢業證書或證明查核。
十、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自 110 年 01 月 15 日 00 時起至 110 年 03月 01 日 00 時止,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程序:
(1) 採用盃賽網報名,填妥球員資料(球員照片應繳交五官清晰照),其餘不予受理。
(2)報名資料填妥後,至 FB 粉專私訊所屬「隊伍名稱」,待確認「報名資料」與「匯款金額」無誤,並收到 FB 粉專回覆後再行匯款。
(3) FB 粉專: 109 學年度第三屆南臺科大系際盃慢壘賽。https://reurl.cc/avozb4
(4)領隊會議:110 年 03 月 05 日 15 時於南臺科技大學F棟306視聽教室進行,未參加或遲到者,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5)報名費:新台幣 3000元整(含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如按時間比賽保證金退回,反之則沒收)。
(6)匯款資料:
匯款郵局700
戶名:南臺科技大學壘球社 蘇榮裕
帳號:0031113-0077463
十一、變更名單:各隊若需更換球員名單,請於領隊會議前向粉絲專頁私訊或會議時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十二、競賽規則 :
(一)比賽規則:採用 2019-2021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
(二)比賽用球:WTR(SB 5000)。
(三)比賽球棒:比賽採不限棒,鋁棒需符合最新規則ASA(本社不提供球棒)。
(四)比賽場地:文中66壘球場,採用石灰畫線(範圍均比賽規則之規範)。
(五)賽制規定:
1、賽制得由大會依各組參加隊數之多寡進行調整。
2、若隊伍達 12 隊,預賽採「三取一」之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3、若不足 12 隊,視報名隊數而定,再以 FB 公告。
4、預賽決賽比賽時間以七局 50 分鐘截止制(不開新局),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時。
5、比賽途中不停表,暫停次數 2 次為限。
6、完成比賽 4 局相差 10 分或 5 局相差 7 分,比賽提前結束。
7、女球員特殊規定:
(1)安打判定:
(2) 替補規定:
8、校友OB 同時上場守備最多 2 人,打擊 3 人,但其中一人應為EP。
9、參賽隊伍必須於比賽開打前 30 分鐘至紀錄組登錄,交出攻守名單,以該場裁判時間為準,遲到10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10、比賽積分及名次判定:
(1)勝一場得兩分,敗一場得零分,和局一分,以全部比賽總積分之多寡判定名次。
(2)如兩隊總積分相等時:
(3)三隊以上(含)總積分相同時:
11、參賽隊伍之教練與球員,應穿著統一之比賽服裝及同色球褲,配戴皮帶及球帽後,方可出賽,違者不予出賽(未參賽的帶隊老師除外)。
12、選手務必攜帶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已備查核,若經查獲選手身分不符,取消該隊參賽資格(學生證須有註冊章,如無請申請在校證明)。
13、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
14、比賽中所發生之問題,由隊長或帶隊教練當場提出並服從裁判之判決,若因審視為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退場,賽後則不予接受,並依照校規處置。
十三、比賽獎勵:
(1)冠軍:新台幣2000元+獎盃一座。
(2)亞軍:新台幣1000元+獎盃一座。
(3)季軍:獎盃一座+精美小禮物。
(4)殿軍:精美小禮物。
十四、保險資訊:請各隊自行投保,大會不幫忙擔保。
十五、檢錄規則與方式:
(一) 報到:各隊伍最遲於該隊首場比賽前30分鐘進行報到,各隊隊長需持學生證(需有註冊章)至檢錄台進行報到、領取秩序冊、攻守名單(比賽前20分交至檢錄台)及瓶裝水一箱(一隊一箱)。未於比賽前10分鐘進行報到者將視情況取消該隊第一場比賽資格。
(二) 檢錄:各隊伍所有參賽球員於每場比賽前20分鐘攜帶學生證(需有註冊章)至檢錄台檢錄及繳交攻守名單,並留下學生證以便查驗,學生證將於該場賽事結束後歸還。若於表定比賽時間10分鐘後仍未檢錄者將視情況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十六、裁判人員:台南市慢壘協會C級以上裁判。
十七、申訴
(一)所有比賽爭議,規則未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 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另對球員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 若有違反各組報名資格規定、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該球員及所屬球隊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但申訴以前完成之比賽不予重賽。
(四) 比賽進行中除比賽隊長或帶隊教練外,其它職、隊員不得對判決提出質詢。
十八、附則 :
(一) 凡參加之運動員在出場比賽期間應攜帶學生證備查。
(二) 球隊比賽服裝應整齊劃一,球衣應有明顯號碼。
(三) 球衣號碼不得以臨時黏貼方式識別,服裝未依大會規定不得參賽,造成球隊權益受損,由參賽球隊自負後果。
(四) 大會保有調度比賽場地權利,參賽球隊不得有異議。
(五) 大會提供代訂便當之服務,如有需要之隊伍,請於上午10:30之前至檢錄台登記並繳錢。
十九、活動負責人聯絡資料:
總召:羅翊文
手機:0983380575(LINE)
Mail:4A760006@stust.edu.tw
副召:王威翔
手機:0963109188
LINE:ajimmy0800
Mail:4A8L0092@s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