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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慈濟大學系際盃
競賽章程
109 學年慈濟大學系際盃
壹、活動名稱:
慈濟大學系際盃暨師生聯誼排球賽
貳、主辦單位:
慈濟大學排球代表隊
參、協辦單位:
慈濟大學排球社
肆、活動宗旨:
為提升校內師生排球技術水準,刺激排球運動人的增加及基層排球運動 的普及與推展,再次推廣排球風氣。
伍、活動時間:
2021 年 3 月 26 日(五)~5 月22 日(六)
陸、活動地點:
慈濟大學校本部室外排球場、大喜館綜合球場
柒、活動對象:
慈濟大學在校學生及教職員
捌、報名日期:
2021 年 3 月 1 日(一)~3 月 14 日(日)
報名規則:
 報名組隊依男子女子組各分為三類:
(一) 以系為單位報名
1. 單一科系組隊。(醫學系隊、生科系隊、⋯)
(二) 以兩個單位混隊報名
1. 兩科系組隊。(A系隊+B系隊)
合併報名比賽的系所只允許一隊
2. 系隊(此系隊不得混其他系)+研究生(僅限任一科所) (分遺系+微免所、分遺系+分遺所、⋯ )
場上至多允許兩位研究生
3. 系隊(此系隊不得混其他系)+教職員
4. 教職員+研究生(可多科所聯合)。
(三) 聯隊:
1. 教職員聯隊。
2. 研究生聯隊。(可多科所聯合)
同一位選手“不能”同時在同一個組別報名兩隊。
(EX:公衛女生不允許同時報名公衛系女排以及護理系女排)
男生不能報女子組,女生“可以”報男子組,惟 該選手將被視為 男生成員,比照男排規定進行比賽;若女生選擇報名男子組 視同放棄參加女子組比賽資格,不得報名女子組比賽。
 其餘上場球員的限制依競賽規則為準!
報名人數:
1.報名人數無上限,惟每場比賽至多檢錄 20 人,含隊長、自由球員(至多報兩位)。
2.擁有自由球員(須遵循自由球員規則)之球隊須將自由球員資料填於該隊報名球員最末欄位並於備註欄標示 L 以上如有問題,以主辦單位為主
   玖、協調會議:
協調會議:2021年 3 月 17(三) 中午 12:10 於 進行 
拾、領隊會議:
領隊會議:2021 年 3 月 15 (一) 中午 12:10 於 進行 (領隊與協調會議未到隊伍,扣該隊保證金$100)
拾壹、檢討會議:
1. 地點、日期會在社團網站中公告,此外系際盃賽後如未到指定會議地
點領取保證金的隊伍,主辦單位將沒收其保證金 400 元。
拾貳、活動流程:
初賽採積分賽賽制、複賽採單淘汰賽制
拾參、競賽規則:
1. 上場球員的限制:
a. 一支隊伍,校隊及體保生在場上人數無限制。
※校隊球員:
1. 現役球員,包括選秀進入的培訓和儲備球員。
2. 每一場比賽開賽前(檢錄時)仍為校隊球員為標準。
b. 系隊(此系隊不得混其他系)+研究生(僅任一科所)/系隊(此系 隊不得混其他系)+教職員之混隊報名隊伍,場上可以不超過兩名研 究生或教職員(教研聯不此受限)。
2. 本次比賽規則以最新國際排球規則為準,若比賽進行中遇到爭議問題, 以 該場裁判之判決為準。
3. 本次每場比賽皆採三局兩勝制,採落地得分制,球隊贏得一球即得一分, 當接發球方贏得一球則該隊贏得一分並取得發球權。每局每隊各有兩次暫 停機會,一次三十秒。
4. 先獲得 25 分並至少領先 2 分則勝一局(第三局除外)。若比數為 24:24 時 則必須領先對手 2 分始為勝,或先取得 30 分之隊伍則贏得該局。 (第三局 除外)。
5. 局數 1:1 時,第三局以 15 分制,8 分時換場。若比數 14:14 時則必須 須領先對手 2 分始為勝。
6. 預賽隊伍分組:以去年前三名次之隊伍先分散後其餘各隊以抽籤決定。
7. 請各參賽球隊於賽前三十分鐘到達比賽場地並完成登錄選手續(每場登錄人
數上限為 12 人下限 6 人),若對方隊伍未到現場或未達規定之人數,仍須 完成登錄選手續;若開賽五分鐘之後未到現場或未達規定之人數仍須完成發球,該場比賽視為對方棄權,該場次以 2:0 計,每局以 25:0 計。
8. 三局二勝制:勝隊局數以2:0獲勝時,勝隊積分得三分,敗隊得零分;勝隊局數以 2:1獲勝時,勝隊積分得二分,敗隊得一分。 名次判定:以勝場多寡判定名次,若勝場相同時,則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如兩隊以 上(包括兩隊)積分相等時,依下列順序判定名次: (一)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二)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三)若僅兩隊,則以勝隊為勝;兩隊以上則由大會主持抽籤決定之。
9. 預賽依照報名隊伍數分組,採分組循環制,各組取積分前2名的隊伍,進入準決賽,進入準決 賽之隊伍依照預賽積分,分成兩組(積分第一和第三一組、積分第二與第四一組),準決賽 勝利之隊伍進入冠亞軍決賽,失敗隊伍進入季殿軍決賽
9.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非登錄球員,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 內提出,否則主辦單位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例如: 學生證、身分證等)與選手單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判該隊【奪權比 賽】,其已賽完之場次皆以 2:0 計,每局以 25:0 計,並沒收該隊保 證金,後續比賽場次亦禁止該球員出賽。
10. 比賽中若球員或球隊有違反運動精神,打架、滋事經查屬實,嚴重者全隊 禁賽,所有場次以 2:0 計,每局以 25:0 計。
11. 球員服裝之規定:應穿著整齊上衣有背號之服裝、自由球員則穿著有別於其 他球員之球衣。
12. 補充自由球球員規則:
(1) 自由球員只能替換任一後排球員,且只能扮演後排球員的角色;若高
於球網上緣均不得有進攻性擊球,且自由球員不得發球、攔網或試圖攔 網。
(2) 自由球員在前區內使用手指作高手傳球,當球完全高於球網上沿時隊 友不得完成進攻性擊球。
(3) 自由球員的替換不計為正規替補次數,但兩次替換之間必須隔著完整 回合且只能被其替換退場的球員替換;自由球員的替換時間必須在裁判鳴 笛前的死球其進行。
(4) 預備自由球員替換時機必須在自由球員不在場上時進行;每場比賽只 能進行一次且本場比賽原自由球員不得在上場比賽。
11. 若於賽程進行中開始下雨,賽程場地安排由主辦單位決定,不得有異議。 12. 若遇重大天然災害,主辦單位為安全之考量,保有取消或延賽之權利。 13. 隊伍非天氣不佳等原因調賽、比賽時間到場人數未達可出賽人數,會請裁 判拍照存證、由裁判界定該隊伍嚴重影響比賽進行。此三種原因皆會扣除保證 金 300 元。
拾肆、獎勵辦法:
第一名: 獎金 1200 元、獎盃一座
第二名: 獎金 1000 元、獎盃一座
第三名: 獎金 800 元、獎盃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