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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六屆纖碧爾盃排球錦標賽(學男、社混組)
競賽章程

第六屆「纖碧爾盃」排球錦標賽競賽章程

  • 宗旨:為響應全民運動,提昇排球運動風氣,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球會友,情感交流為首要目的。
  • 主辦單位:台灣纖碧爾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比賽日期:
  1. 學生男子組:2021年5月22日至5月23日。
  2. 社會混合組:2021年5月29日至5月30日。
  • 比賽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五段298之13號-纖碧爾排球館。
  • 報名辦法: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晚上12點前報名截止。
  2. 報名處:
    1. 活動總召:曾百功。
    2. 聯絡電話:0917-607867
    3. Email:xianbier.cup@gmail.com
    4.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至BSaiLa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3572)進行線上報名並於報名後三天內完成繳費,逾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參賽,並由候補隊伍遞補,不得異議;正取隊伍以盃賽網顯示之順序為依據,後補隊伍請勿先行繳費,若先行繳費而未備取上則於退款時扣除轉帳手續費
  3. 報名費用:

學生男子組每隊4000元,含500元保證金

社會混合組每隊4500元,含500元保證金

保證金於該隊完成所有賽事後退還。

報名費請轉帳至

戶名:曾百功

郵局代號:700

郵局帳號:0001756-0452979

繳費後請將匯款人姓名或匯款帳號後五碼於報名網站填妥,以利大會核對款項。

  1. 正取隊伍以報名順序為準,報名費則須在填寫完報名表後三天內盡速繳交。繳費及報名表皆完成才算報名成功,逾期後取消資格,名額往後遞補;除大會無故取消賽程外,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2. 競賽分組:

學生男子組、社會混合組報名上限各為15隊

大會將依照最終報名隊伍數,進行比賽隊伍數調整。

  • 參賽資格:
  1. 全國大專院校凡有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章之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學生男子組,現役或曾為國手、曾為甲組球員及以曾以排球項目升學之體資體保生謝絕參賽
  2. 凡對排球有興趣者皆可自由組隊報名社會混合組,每隊於報名表中只能擁有兩名甲組球員
  3. 本次賽事謝絕現役以及退役三年內之國手參賽。
    1. 國手定義如下:
      1. 曾受國家隊各層級、青年隊徵召之球員。
      2. 曾參加企業聯賽之球員。
  4. 球員曾具以下資格之一者,視為甲組球員,定義如下:
    1. 大專聯賽當學年度最高層級(如98-109學年度「公開一級」、94-97學年度「特優級」、91-93學年度「第一級」)登錄之球員。
    2. 現役或曾為高中甲級聯賽1~8名之球員。
    3. 以排球項目升學之體資體保生。
    4. 男性年滿35歲以上(須於民國75年5月29日以前出生)、女性年滿30歲以上(須於民國80年5月29日以前出生)則不在以上限制
  5. 任一選手限報一隊但可跨組參賽,不得冒名參與比賽。如大會發現重複名單,經通知後仍不更正者,該名選手將不得參與本次賽事。
  6. 隊伍組成:每隊至多報名登錄12名球員
  • 競賽方法:
  1. 若達隊報名上限,則賽制如下:
    1. 預賽採三隊循環賽制,取兩名晉級複決賽。
    2. 複決賽則採單淘汰賽制,皆取消賽前練球三分鐘。(勝一場得積分兩分,負一場得積分一分。如有隊伍棄權時,判定該隊伍負一場,對手隊伍勝一場。棄權之隊伍仍能參加下一場賽事。判定循環賽各分組之名次時,以積分較高者名次在前;各隊如遇積分相同之情況,以該分組所有比賽得失分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經沒收或棄權之場次不列入得失分之計算);如仍相同,兩隊則以對戰之勝方順序在前,三隊以上則以抽籤判定順序。)※未達報名上限,則大會另制定賽程,於賽前公佈在活動官網。
  2. 本次活動採用2017-2020國際排球規則,並聘請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認證之專業裁判進行比賽。
  3. 比賽制度採三局兩勝,前局二十五分,第三局十五分,Duece無上限,採取落地得分制;不實施技術暫停,維持每隊每局兩次暫停,每次各隊三十秒的暫停時間。
  4. 比賽抽籤:5月11日由大會進行抽籤,不得異議;抽籤後將盡速公告抽籤之賽程圖與賽程時間表。
  5. 本次比賽採用Mikasa MVA300螺旋皮球。
  6. 混合組特殊規則:
    1. 同時至多兩男在場上(包含自由球員)。
    2. 比賽網高為224 cm。
    3. 男子選手在前排僅能使用低手送球,非自願性上手擊球過網以及其餘部位以裁判判定為原則。
    4. 男子選手僅能對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對女子選手進行攔網與試圖攔網皆視為犯規行為。
    5. 男子選手僅能於三米線後進行起跳攻擊。
    6. 三球中女子選手須碰一球,未滿三球則不在此限制。
  • 競賽規定:
  1. 各隊應於賽前二十分鐘到場完成登錄,逾比賽開始時間仍未到齊足以出賽人數者,以棄權論。以0:二負於比賽對手。
  2. 參加比賽隊員必須穿著有1~20號碼之相同球衣(此規定不包含自由球員),並攜帶正式文件以備查驗。
  3. 未經報名者不得出場比賽,經查屬實以棄權論。(並扣除所有保證金)
  4. 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沒收比賽之權。
  5.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開會決議
    定之,其議決即為終決。
  6. 檢錄方式清楚標示檢錄者須備正式文件。
  7. 罰則:未經登錄、不符合參賽資格之選手或槍手,如於比賽現場發現或經檢舉其參賽事實,將沒收該場賽事,判決對方隊伍獲勝。
  • 一般規定:
  1. 賽後優勝單位於現場頒獎。
  2.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3. 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 獎勵:

學生男子組:

冠軍:頒發獎盃乙座、獎金3000元

亞軍:頒發獎盃乙座、獎金1500元

季軍:頒發獎盃乙座、獎金500元

殿軍:頒發獎盃乙座

 

社會混合組:

冠軍:頒發獎盃乙座、獎金3500元

亞軍:頒發獎盃乙座、獎金2000元

季軍:頒發獎盃乙座、獎金1500元

殿軍:頒發獎盃乙座、獎金500元

 

若報名隊數未達15隊上限,則獎勵辦法另行訂定。

  • 申訴:
  1. 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各場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以書面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整,如經審查申訴成立,該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2. 申訴以大會、裁判組聯席會議之議決為終決。
  • 附則:
  1. 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比賽之權利。
  2. 被取消資格或中途棄權退出比賽之球隊,其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3. 比賽期間如遇有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球員出賽,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4. 凡經審查資格不符,則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
  • 活動備案:

大會保留所有更動賽程的權利,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賽程進行,將視情況隨時公告調整。

  •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