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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臺南市慢速壘球社區聯誼賽(市決賽)
競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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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臺南市慢速壘球社區聯誼賽(市決賽)簡章

一、目的:為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且有別於傳統競技項目,活動以趣味化分組、樂趣化、創意活動內容,並結合地方特色、觀光產業、地方企業等,以鼓勵國民參與運動,提昇國民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五、活動日期:110年9月12、18、19日

六、活動地點:中山、聖南、忠孝球場

七、開幕時間:110年9月12日(星期日)下午17時30分(中山球場)

八、社區聯誼賽活動組別:公開組【限24隊】、樂齡組【限12隊】

【壘球競技─公開組】:區層級前2名,每隊至少25名以上。(木棒限高)

【壘球競技─樂齡A組】:區層級前2名,每隊至少25名以上,至少需有4名50歲以上或2位女生或是女生+50歲有4位為先發球員。(不限棒限高)

【壘球競技─樂齡B組】:區層級前2名,每隊至少25名以上(60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不限棒限高)

九、比賽制度:

(1)報名低於3(隊)則取消該組比賽,公開組【限24隊】、樂齡組【限12隊】,賽制依報名隊伍數修正。

(2)選手逾比賽時間10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如連場則給予10分鐘休息。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球員不得異議。

(3)比賽規則:依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最新規則(樂齡A、 B組採長青規則)。

比賽用球: 公開組---WTR-SB 5000;樂齡組---- Kenko Joyful橘色安全軟球

比賽球棒:公開組---有完整廠商標示合格木棒

         樂齡組---不限棒

十、報名方式:

  1. 報名網址:杯賽網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3701
  2. 報名費:保證金3000元,保證金若無違規賽後無息退還

匯款帳號: 018220037548   京城銀行東台南分行  呂建德    代號0540180

 

(3)報名日期:110年8月10日起(星期二)起至110年8月29日(星期日)晚上12時止,可修改至110 年8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4)領隊會議暨抽籤:110年8月30日(星期一)19時線上抽籤後截圖公佈於群組

(5) 領隊會議線上抽籤後截圖公佈於群組

6)  各隊賽畢離開休息室需將垃圾帶出,違者扣保證金500充當清潔費

十一、趣味體驗活動:

活動內容:TEEBALL擊球活動、投球擲準、跑壘接力。

十二、獎勵:

(1)公開組取前三名隊伍頒發團體獎盃。

樂齡組取前二名隊伍頒發團體獎盃。

(2)趣味體驗活動:a.TEEBALL擊球活動參加者頒發紀念品。

b投球擲準、跑壘接力,各取前二名頒發獎盃、獎品。

十三、注意事項:

(1)每人至多可參加2組,同組不得跨隊。

(2)參賽人員請攜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照(其中一項即可)備查。

(3)報名人數每隊為25人,球員不可跨隊報名。

十四、保險:

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於活動期間投保場地險,各隊領隊、教練可依各隊需求自行辦理保險。

十五、防疫期間報名時球員聯絡電話務必詳實填寫,若有亂寫衍生之一切法律責任請各隊自行負責

十六、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 的“ 前十分鐘 ”體溫量測表一併前提交大會,未繳交球隊不得出賽,並以奪權比賽處分(體溫量測表請在盃賽網下載) (每天繳交一次即可)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告,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

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 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 前十分鐘 ”與體溫量測表一併前提交大會,未繳交球隊不得出賽,並以奪權比賽處分
  3. 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奪權』 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

(四)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五)比賽之時間限制:預、決賽每場五十五分鐘鈴響不開新局,二好三壞球制,以裁判宣佈兩隊集合開始計算,以主審為準。屆時若仍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

 (六)循環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1.兩隊勝負關係  2.淨得分(總得分減總失分)較多者 3.總得分較多者    4.總失分較少者  5.兩隊抽籤決定

   ※延長賽分數不採計,若有一隊沒收比賽,該隊成績不列入計算,另二隊比勝負關係。

      ※淘汰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 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

     (突破僵局經賽完完整的兩局結束若仍平手則抽籤決定勝負)

(七)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3.62公尺以下(使用好球板) 。

※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亦同

(八)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成立,則 被判為『奪權比賽』。

(九)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 ,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替補球員上場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開賽後,不接受查核全隊先發選手資格,單一球員可以。

(十)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   『失格』、『奪權比賽』。

(十一)球員特殊規則及服裝之規定:(背號不得有0號)

1.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球褲及球帽,球衣胸前應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公分高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

2.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不得於指導區抽菸喝酒嚼檳榔及謾罵球員三字經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違者驅逐出場

3.所球員不得於紅土區抽菸、啃瓜子及嚼檳榔,違者警告並扣保證金500,同隊球員再犯則驅逐出場

4.休息區內抽菸嚼檳榔時菸頭請勿亂丟,檳榔汁亦不可亂吐,違者教練驅逐出場

(十二)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賽結束後 半小時 內提出『書面抗議』。

               其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 伍仟元 向大會仲 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三)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 制,可直接宣告出場。

(十四)教練須配戴教練證方得執行教練權益,若無配戴證照只能執行錯位擊球申訴,球員資格異議及  更換球員,其餘皆不接受(違者抗議人驅逐出場)

(十五)本次比賽採用4.5米封殺線。守備方,持球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其狀況如果跑壘者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守備和跑壘者均可使用本壘板或好球板,唯跑者於本壘的滑壘不得故意衝撞守備員,違規者視同出局,由裁判員裁定。 

(十六) 樂齡組:在三壘與得分板中央,劃一條不回歸線(封殺線)。

      1.跑壘員回本壘得分時,請沿著得分專用引導線(內外側皆可)跑回來踩
  得分本壘板,跨越不回歸線(封殺線)的跑壘員不得返回三壘。

      2.跑壘員越過不回歸線後,觸及得分本壘板前,守方球員先於本壘板
  (含好球板)上確捕球時被判出局,守方對越過不回歸線的跑壘員作直
  接觸球行為時不構成出局。

      3.一旦越過不回歸線的跑壘員,往三壘返回時再度越過不回歸線時,被
  判出局。踏錯擊球區之本壘板時,同樣被判出局。

   4.比賽附則另有訂定項目除外,全部不採用JOYFUL、KENKO、長青慢壘規則

(十七)夾殺的定義即是一傳一接後就是夾殺的開始,例如野手傳球給捕手,捕手接住後傳給三壘手,三壘手再回傳給捕手(捕手接住球開始算夾殺):或是野手傳球給三壘手, 三壘手接住後傳給捕手,捕手再回傳給三壘手(三壘手接住球開始算夾殺)

(十八) 一度通過或踏觸封殺線再度返回三壘時,守備方一定要持球碰觸本壘板

      方得完成封殺出局,宣判跑壘員出局,若因守備方漏球或傳 出死球線,造 
  成的得分是成立的.

(十九)捕手於投手投出之球未落地之前不得出聲干擾擊球員思緒,違者第一次警告,再犯則捕手驅逐出場

(二十)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樂齡組除外)

      1.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

      2.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 判出局。

      3.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但需該球員在場上),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

      4.擊跑員或跑壘員,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將判其出局。

(廿一)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一場,領隊、經理、管理判出場並 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若是勸告不聽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並通報教育部體育署、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各縣市體育會、各縣市慢壘委員會(協會)及111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

(廿二)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

(廿三)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9 - 2021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廿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告,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

 

 

 

 

 

 

 

 

 

 

 

110年臺南市慢速壘球社區聯誼賽<市決賽>跑壘接力競賽規則

一、本項跑壘競速採取趣味競賽模式進行。

二、每隊皆派4名隊員參賽,每名隊員均負責跑1個壘包,共跑球場壘包1圈。

三、競賽採計時比賽,由時間較短者獲勝。取前2名獎勵。

四、開幕結束後,隨即進行比賽。

五、競賽辦法:

(1)由本壘起跑,持接力棒依序轉傳1壘2壘3壘人員回到本壘結束比賽。

(2)起跑者必須踩在壘包上,鳴笛後起跑並開始計時。

(3)跑壘者要交棒給下一棒次,接棒者需踩在壘包上接棒(交棒者可以不必踩接棒者的壘包),接棒後方能起跑(未接到接力棒就離開壘包者視同淘汰),各隊在第4位跑者到達壘包時計時結束(未持接力棒到達亦視同沒有完成跑壘)。

(4)最後一位跑壘者可以滑壘,其他三位跑壘者不可滑壘(滑壘視  同淘汰)。

(5)冠軍隊伍如有二隊競跑時間相同,則該二隊再重新PK一次, 獲勝隊伍即是冠軍隊。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110年臺南市慢速壘球社區聯誼賽<市決賽>壘球擲準競賽規則

一、本項壘球擲準採取趣味競賽模式進行。

二、每隊皆派2名隊員參賽。

三、競賽採計分比賽,由擲中本壘板次數多者獲勝。取前2名獎勵。

四、開幕結束後,隨即進行比賽。

五、競賽辦法:

(1)每隊派2名。

(2)每人投擲5球

(3)擲中本壘板次數多者獲勝。

(4)如有次數相同者,則猜拳決定排序,猜拳勝者排序在前。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