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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三十九屆排球大中盃
競賽章程
第三十九屆大中盃排球賽事競賽章程
 
一、主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系學會
 
二、指導單位: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
 
三、比賽日期: 2022 年 4 月 9 日至 4 月 10 日
 
四、比賽場地: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向晴球場與體育館
 
五、比賽制度:
1. 預賽依參加隊伍數取三角或四角賽制,若為三角賽制,採分組循環賽制,各組三隊採一隊晉級複賽;若為四角賽制,各組四隊採兩隊晉級複賽。複賽採單淘汰制。
2. 比賽規則為落地得分制,三局兩勝制。
3. 預賽循環賽,勝一場得兩分,負一場得一分,以積分多寡決定晉級隊伍。如果一隊之任何一場無故棄權時,該隊將取消資格。
4. 循環賽計分方法:
(1) 局數 2:0,勝方得三分,負方得 0 分; 局數 2:1,勝方得二分,負方得一分; 棄賽該場次以局數 2:0 計算,以積分多寡決定進入複賽資格。
(2) 積分相等時,其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
A. (總勝場數)/(總負場數)之商大者為勝
B. (總勝局數)/(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為勝
C. (總勝分)/(總負分)之商大者為勝
D. 如剩下兩隊則由對戰結果勝者晉級,如有三隊以上則由大會抽籤決定勝負
(3) 如剩下兩隊則由對戰結果勝者晉級,如有三隊以上則由大會抽籤決定勝負
(4) 凡中途退出比賽者,則遞補該循環組中之下一名次進入複賽
(5) 複賽賽程將於初賽結束後由各隊負責人抽籤決定。
5. 每輪比賽第一、第二局,以先獲得 25 分並至少領先 2 分者為勝,第三局(決勝局)則採 15 分制,以先獲得 15 分並至少領先 2 分者為勝。
6. 局與局之間休息時間為 3 分鐘,若雙方皆同意直接比賽不休息,則裁判鳴笛後就正式開始。
7. 暫停由比賽隊長或教練提出,暫停時間為時 30 秒,一隊一局至多提出兩次。
 
六、參賽資格:
1. 每隊最多報名 20 人,每場比賽最多登錄 12 人為限。該項目現役公開二級球員、體保生、體資生、體優生合計至多 2 人登錄,且至多一人於場上比賽。(現役公開一級球員不開放報名)
2. 報名身分為全國大學院校中文相關學系和研究所在學之正式學生為限,大五實習生和專任教師不可參賽。教師(教程)實習,為求比賽公正和減少行政就檢核疑慮,不得參賽。
3. 若有輔系及雙主修的情形,則以提出之在學證明上的系所為標準。
4. 雙主修球員請準備雙主修在學證明文件(需能證明就讀中文相關科系),附於報名資料中,總檢錄當日一併供大會檢驗。
 
七、資格問題:
1. 雙方資格檢驗時,發現不符應於裁判宣告開賽前提出並完成,若賽後才提出則不受理。裁判宣告開始前,准予更正球員名單。
2. 假證明申訴:若賽後發現有假證明(槍手)事件,請該對戰隊伍於賽後 20 分鐘內、該組下一場比賽尚未開始之前,準備相關證據向裁判長申訴,經查證屬實,該隊將取消比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對戰隊伍若為戰敗方,經裁判長及賽程狀況決定是否晉級。違規隊伍會於賽後領隊會議進行懲處。
3. 女性球員除能夠參與女子排球項目之外,亦得以登錄、報名在男子排球名單中,非遭遇突發狀況(男性球員受傷或缺席以至於無法湊滿比賽人數),場上六人仍以男性球員為主。
 
八、比賽規則:
1. 採用 FIVB 最新國際排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
2. 若發現球員位置與轉位單不一,則須轉至正確位置。自輪轉錯誤發生起到發現錯誤為止,輪轉錯誤方得分均無效;而對方除得分有效外,額外再加一分且得到下一球的發球權。
3. 允許足部(單、雙足)觸及對方場地,但入侵的足部仍須有一部分與中線接觸或在中線的上方。
4. 准許足部以上身體部分觸及對方場地,惟不得妨礙對方進行比賽。球員可觸及標誌桿外側的其他物體,含球網本身,但不得妨礙比賽。
5. 觸球瞬間,若部分球體低於球網上緣,後排球員也可在前區完成攻擊。
6. 決勝局須於 8 分時交換場地。
7. 各隊須有統一之比賽球衣(除自由球員外),球員球衣前後均須有號碼可提供辨識,沒有號碼可以拒絕其出賽。自由球員列為先發球員,單場比賽中自由球員不能更換,其球衣顏色應與其他球員有明顯分別。
8. 為賽程之順利進行,非當場比賽之球員,不得進入比賽場內,比賽已結束之球員應迅速離開比賽場地回到休息區,不得藉故停留在場內,並將所有物品及廢棄物一併帶離。
 
九、特殊規則:依大會宣布時間為準,比賽時間於 10 分鐘後,出賽隊伍上場人數不足 6 人,或經查獲以非登錄球員進行比賽,則該場比賽無效,並以 0:2 落敗。
 
十、雨備:
1. 如遇下雨情況,由裁判長會同大會負責人與主辦單位共同決議是否暫停比賽。如雨勢不影響比賽,則比賽繼續,如雨勢影響比賽,即進入雨備。
2. 大會得視雨勢情況決定是否進入雨備,一旦進入雨備狀態,之後的所有賽程均以雨備賽制進行。
3. 如比賽進行中進入雨備賽制,裁判長得視情況會同大會負責人與主辦單位共同決議該場比賽是否重新進行。
4. 如比賽進行中進入雨備賽制,之前之所有比賽成績均予保留,並列入成績計算,各隊不得有議。
5. 雨備賽程時間僅供參考,因賽程緊湊,前場比賽結束後將立即進行下一場比賽,請各隊務必遵守大會服務人員指示。
6. 進入雨備賽程後,各組比賽採三局二勝制,前兩局為 15 分,決勝局為 9 分制。
7. 每局比賽結束時,雙方必須互換場地。第三局不交換場地。每局以先獲得 15 分者為勝,但第三局以先獲得 9 分者為勝。準決賽開始恢復正常三局制。
8. 其餘規定同正常賽制。
9. 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決議後公布,請各隊自行注意公告。
 
十一、注意事項:
1. 參賽選手請於賽前 30 分至紀錄台進行檢錄,出賽名單送出後即無法更改。
2. 請勿拿走比賽用球。
3. 參賽選手須自備號碼球衣,大會恕不開放借用。
4. 為了賽程進行順利,比賽場地、時間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有異議。
5. 各項目報名隊數少於 15 組則不舉辦,且不合併賽事。
6. 各組別之參賽資格以參加本會主辦的競賽規則為依據,於競賽規程中皆有明文規定,敬請各位球員自重,勿冒名參賽。若於比賽期間被抗議或檢舉並查證屬實後,除取消該球員資格,並按照規程相關規定處分外,且公告並拒絕參加本單位所辦理之比賽,敬請配合。
7. 競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天災、停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十二、比賽用球:Conti 700、MIKASA MVA300 旋風皮球
 
大會保有更改、解釋、新增、刪減一切規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