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輔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性別和諧盃運動競賽辦法
一、主 旨:透過性別合作參與運動競賽,讓學生認識性別的特徵與差異,在練習過程中發現性別特質,進行溝通協調、互補互助,以實踐性別互敬互重的教育精神,特舉辦混合性別二項運動趣味競賽。
二、主辦單位
輔英科技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輔英科技大學體育暨健康促進中心
三、競賽項目與規定
■每隊限制最多報名兩位排球校隊隊員
四、參賽資格
全校所有教職員、學生皆可參加(自由組隊),須以混合性別組隊參加。
競賽期間若須更換選手名單,請於比賽前向檢錄人員提出,但須符合參賽資格。
五、競賽資訊:
項目 | 報名人數 | 報名日期 | 比賽日期 | 比賽地點 |
排球 | 報名12人(6男6女) 出場6人(3男3女) | 111.04.25(一)至111.04.29(五)止 | 第14週5.23(一) 17:00開始 | 操場
體育館1樓 體育館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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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鏢擲準 | 報名出場6人 (3男3女) | 第13週5.18(三) 15:00 | ||
同心協力 | 報名出場6人 (3男3女) | 第13週5.18(三) 15:00 |
註一、比賽日期、賽程或競賽資訊異動,以體健中心網頁進行公告為準。
二、比賽前進行性別互動注意事項之宣導。
六、報名方式
(一)請參賽單位於報名期限前至校外公正單位「BeSaiLa盃賽網」報名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53132#
本比賽於決賽結束立即進行儀式性頒獎,得獎隊伍若名單有更變請於決賽日三個工作天內,將嘉獎名單送至請體健中心H203確認,獎狀(含選手名單)製作完成後將通知領取。未於期限內繳交嘉獎名單,將不進行申請嘉獎建議事宜。競賽相關問題可請至體健中心H203找林澤民老師詢問。
七、競賽辦法【各項比賽於賽前皆會進行示範說明】
八、獎勵:
九、申訴
十、比賽爭議之判定
十一、注意事項
十二、性別平等教育意涵
本競賽具性別平等教育意味,同學於競賽前選手形成、動作訓練、人員安排、比賽默契等各種互動機會中,從言語溝通、行為動作中學習尊重性別和平共處,並尊重性別少數的競賽權。
十三、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
附件
輔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性別和諧盃運動競賽 競賽申訴書
申訴單位 (隊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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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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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事實 |
(請詳述比賽場次、欲申訴對象、申訴事項及發生時間) | ||
佐證資料 |
(請以影片、照片、規則辦法為主要佐證資料) | ||
系科師長 或 隊長簽章 | (簽章) | 申訴收案 | 月 日 時 分 |
繳保證金 貳佰元 | (收款人簽章) | □申訴成立,退回保證金。 (申訴收款人簽章: )
□申訴不成立,沒收保證金。 | |
判決結果 |
| 審判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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