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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B、C級裁判教練專業進修課程
競賽章程

111年度台南市B、C級裁判教練專業進修課程報名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與「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
    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詳如說明)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運動健康與休閒系

六、辦理日期: 111年4月23日(星期六)至4月24日(星期日),共二天。

七、辦理地點: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體育二館(臺南市仁德區文華一街89號 )

八、報名資格:107年5月30日之前具B級或C級裁判(教練)證者

九、報 名 表:如附件請填妥各項資料

1.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3月31日止(星期三)

2.報名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參加人數:100名(額滿為止)

3.報名手續:填寫報名單上應填資料及黏貼證件影本、照片、報名費1,000元匯款影印單據。(報名
              費內含教材費、講師鐘點費、膳食費、行政費、器材費等)。請填寫報名表後,E-mail

              至tnasa2004@yahoo.com.tw,紙本於報到當日自行攜至會場。請註明參加B或C

              級慢速壘球裁判、教練專業進修課程

報名費一律匯款方式:

                   銀行別: 京城銀行 東台南分行

              金融機構代碼:0540180

                 帳號: 018220037548(請註明匯款人姓名)

                 戶名:呂建德

    (四) 活動聯絡人 呂建德 0933670776。

十一、完成專業進修課程者,將依實際參加時數報請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頒發進修時數證明

 

辦理依據說明:

(一)第1項:教練(裁判)證有效期間為4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48小時,並每年至少6小
時者,於效期屆滿3個月前至6個月內之期間,得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

(二)第3項:發生天災、疫情等不可抗力事故者,教育部得視情形展延教練(裁判)證之有效期間;其範圍、內容及相關措施,由教育部公告之。

目前公告: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為維護持有特定體育團體發給之各級運動教練、運動裁判證者權益凡於107年5月30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教練(裁判)者,未及完成原定效期之展延所需4年累計48小時及每年至少6小時專業進修時數者,其教練裁判證效期統一展延至1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