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子排球
- 預賽採循環賽制,取各分組前兩名進入複賽,未晉級之隊伍進入排名賽。
- 勝隊局數以 2:0 獲勝時,勝隊積分得 3 分,敗隊得 0 分;勝隊局數以 2:1 獲勝時,勝隊積分得 2 分,敗隊得 1 分。
- 以勝場多寡判定名次,若勝場相同時,則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 如兩隊以上(包括兩隊)積分相等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若僅兩隊,則以勝隊為勝;兩隊以上則由大會主持抽籤決定之。
- 預賽
- 循環賽,三戰兩勝制,第三局 15 分制,deuce 最高上限 30 分,第三局 deuce 上限 20 分。
- 複賽
- 單淘汰賽,三戰兩勝制,第三局 15 分制,deuce無上限。
- 複賽種子,依預賽名次排列,依序取得種子排名。
- 排名賽
- 三戰兩勝制,第三局 15 分制,deuce 最高上限 30 分,第三局deuce 上限 20 分。
- 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核之 2017-2020 年最新排球規則。
- 比賽進行中,若有爭議由該賽事主審裁示,若主審無法處理,則由裁判長進行最終裁示,不得異議。
- 各隊於賽前各自擁有 3 分鐘使用場地熱身之時間。若賽程緊湊,主辦方有更改熱身時間之權力。
報名大名單可報20人,每場比賽皆可從20人大名單中挑選16人檢錄參賽。
合法之抗議申訴,應由各隊之代表(領隊>教練>隊長,依序遞補)以書面簽名蓋章並繳交保證金$2000 元,於該場賽事結束一小時內向大會提出,如裁判長判定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若申訴判定有效,則退還保證金,申訴對象之懲處由裁判長裁示。
Mikasa V300W 皮球,每場地配置三顆。
- 正式賽事與排名賽皆由專業裁判擔任主審、副審、記錄。
- 四強賽與季殿冠亞配有兩名線審,由專業裁判擔任。
- 交流賽由校內排球社 C 裁&實習 C 裁擔任,各隊可自行決定是否聘請裁判。
男、女子組:
- 第一名頒贈獎盃乙只、V300W 皮球乙顆(比賽用球)
- 第二名頒贈獎盃乙只、V300W 皮球乙顆(比賽用球)
- 第三名頒贈獎盃乙只
- 第四名頒贈獎盃乙只
特別獎:
- 男子組分別從四強隊伍中選出 1 名最佳舉球員、2 名最佳主攻手、1名最佳舉球對角、2 名最佳快攻手、1 名最佳自由球員,頒贈獎牌。
- 女子組分別從四強隊伍中選出 1 名最佳舉球員、5 名最佳攻擊手、1名最佳防守球員,頒贈獎牌。
- 男子組、女子組分別從冠軍隊伍中選出一名 FMVP,頒贈獎牌。
- 研究生資格
- 檢錄最多兩位,上場最多一位。
- 碩士以上研究生得報名參賽,以隸屬於該系直屬研究所為限。
- 體保生資格
- 畢業生資格
- 檢錄最多兩位,上場最多一位。
- 110級畢業生(109-2在籍),證明方法須有該年畢業證書即可。
- 其他規定
- 雙主修、夜間部(教育部頒布正式學制者)者得報名參賽。
- 除一般大學部學籍球員外,其餘雙主修、研究生、夜間部等,都需要在報名時的「學籍狀態」欄位特別註記,否則以「槍手事件」處理。
- 一人限報名一支隊伍,否則以「槍手事件」處理。
- 不得跨性別報名比賽,男生不得報名女子組比賽,女生亦然。
- 附則
- 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球員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 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自由球員除外),球衣前後均應有明顯號碼。
- 「槍手事件」:該隊所有比賽成績不予計算,取消該隊未完賽之賽程,沒收所有保證金,不予退費,並建議取消其兩年教社盃之參賽資格。
- 「沒收比賽」:於比賽中經裁判處予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不予保留(採局數2:0,分數25:0),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 「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之下自動棄權,與該隊相關球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扣除所有保證金,不予退費。
-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一切章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