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1. 主 旨:為推展全民體育,提倡排球運動及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2.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3. 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4. 協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新竹市東區高峰國民小學、新竹市竹光國中、可利排球小棧、青山地政士事務所。
5. 競賽規程:組別及參加資格:
6. 報名手續:
(i). 國小組、國、高中組、教職員組:
111年4月8日(星期五)前連結至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4nvTpwVksmpvsmuE8 填妥報名表。聯絡電話:0928-576-919。
(ii). 社會組:
a. 第一階段:
1. 於111年4月11日(星期一)上午12:00~4月13日(星期三)24:00至「盃賽網」https://reurl.cc/VjvZb6 進行網路登錄,填妥相關資訊。
2. 對象:新竹市市民或機關團體(球員戶籍屬新竹市或為新竹市內大專院校在校學生、機關、公司行號之員工,報名時需提出相關證明)以及協辦單位。
各校、機關限制各組至多可登錄一隊,各校校隊、系隊將視為同一校所屬,以校隊優先。但至第二階段登錄時則不受此限制。
3. 報名時登陸選手至少要有六位不同選手,否則視為無效報名。報名結束後,不開放更改選手名單。
4. 完成網路登錄手續後,請於4月15日前提供相關證明(在學證明、工作證或戶籍地等證明)至此mail jeason90261@gmail.com ,待審核通過後通知繳費,於4月19日(星期二)24:00前將報名費4500元(含保證金500)匯款或轉帳至本會指定帳戶(新竹市第一信用合作社 130 01200100005608),並於完成匯款或轉帳後至盃賽網繳款資料上登錄告知主辦單位匯款帳號末五碼。恕不接受現金或現場繳交。於匯款時間截止前尚未完成匯款動作者,將視為未完成報名。
確定參賽隊伍名單將隨時更新於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網頁https://reurl.cc/zMjj8a 以及「盃賽網」。
b. 第二階段:
於111年4月20日中午12:00~4月23日晚上24:00至「盃賽網」https://reurl.cc/VjvZb6 進行網路登錄,填妥相關資訊。
對象:均可報名。
報名時登陸選手至少要有六位不同選手,否則視為無效報名。欲修改名單請於繳費完成後至5月8日前將欲修改名單內容Mail至 jeason90261@gmail.com 進行修改。
於報名結束後,依公告錄取名單後於4月27日(星期三)晚上24:00前將報名費4500元(含保證金500)匯款或轉帳至本會指定帳戶(新竹市第一信用合作社 130 01200100005608),並於完成匯款或轉帳後至盃賽網繳款資料上登錄告知主辦單位匯款帳號末五碼。恕不接受現金或現場繳交。
於匯款時間截止前尚未完成匯款動作者,將視為未完成報名。
確定參賽隊伍名單將隨時更新於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網頁https://reurl.cc/zMjj8a 以及「盃賽網」。
c. 抽籤會議:
中華民國111年5月2日(星期一)22:00 利用線上抽籤程式
(https://www.toolskk.com/ballot)舉行,不得異議。
d. 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公佈之六人制、五年級六人制排球規則。
*國小組五、六年級排球規則請參閱最新版排球規則附件(國小組比賽無自由球員之設置)
*教職員組特殊規定:
1. 可跨校組隊,但每人僅限一隊。
2. 每一隊場上球員至少有2名女性隊員。
e. 比賽制度:
視報名隊伍數由大會決定採循環賽或預賽雙敗淘汰制。
社會組無賽前三分鐘熱身,直接開始進行比賽。
f. 循環賽計分法:
1. 名次判定: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或沒收比賽0分。如欲二隊以上積分相同
時,則以勝分總數除以負分總數其商數高者為勝,如再相等,則以勝局總數
除以副局總數其商數高者為勝,如再相等,只兩隊則以對戰成績勝隊為勝,
二隊以上則由審判委員會判定之。
2. 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
隊未完賽之賽程,並依籌委員會規定予以懲處。
3. 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以沒收該場比賽,該廠已賽完之局(分)數予以保留
並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g. 比賽用球:
國小五年級採用Conti3號彩色膠球。
國小六年級採用Conti4號彩色膠球。
國、高中組、社會組、教職員組採用MIKASA MVA200。
h. 注意事項:
1. 每一球員於各組只得參加一隊,不得報名二隊以上,如不屬同一隊,則該球員屬於第一
次出場比之球隊。
2. 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有明顯號碼(1~20號),否則不
予參加比賽。
3. 凡於比賽開始時間內不出場比賽者,裁判得依法沒收該場比賽。
4. 依照防疫規定,參賽選手需於檢錄時出示疫苗小黃卡影本或照片/健保快易通畫面(至少
需有兩劑疫苗),或是三日內的快篩/PCR檢測結果。未上場選手以及觀眾需全程配戴口
罩。
5. 比賽場地內除水外,禁止飲食,如需飲食請至休息區並請將垃圾帶走。
i. 申訴:
1. 有關市長盃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各競賽種類國際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規則無
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
,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2. 有關參賽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結束
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如附表二),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
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章,向該競賽種類之裁判長或競賽資訊組正式提出。
3. 任何申訴均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得沒收其保
證金。
j. 獎勵:依照新竹市體育會統一訂定獎勵辦法辦理。
社會男、女子組承下表所列依報名隊數取優勝隊數給予獎杯:
中小學各組及教職員組依報名隊數取優勝隊數由市府頒發獎狀及獎杯。
獎盃:依各組總隊數及比賽總成績排名頒發
獎狀:新竹縣市排名成績分開計算,依各縣市報名隊數計算分別頒發
中小學各組及男女教職員組指導老師依新竹市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予以敘獎。
辦理本次活動之工作人員依本市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予以敘獎。
k. 凡參加本次賽事之工作人員、裁判及各校參與本項賽事之領隊、教練、球員給予公假參加比
賽及相關會議。
l. 本計畫經新竹市政府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