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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樹德盃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 競賽辦法
  • 活動目的:
  1. 藉由體育競賽活動的辦理,培養同學喜愛運動,進而養成終身運動的習

     慣,強健身心。

  1. 提供體育競賽球季切磋的機會,提升技術層面,藉由經驗分享與情感交流的機會,增進校際間的情誼。
  • 指導單位:樹德科技大學課指組
  • 主辦單位:樹德科技大學排球社
  • 協辦單位 排球新世代工作室、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排球社
  •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1日(六)至111年6月12日(日)
  • 比賽地點:福誠高中風雨球場。
  • 比賽組別:
  • 社會男子組及社會女子組。
  • 男子組隊數以36組為限,女子組隊數以27組為限,男女子組將各保

留一隊名額給主辦方。

  • 參賽資格:
  • 參賽限制:
    1. 109-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排球聯賽公開一男女選手不得參加。
    2. 110學年度高中甲級排球聯賽之男女選手不得參加。
    3. 109-111年企業聯賽選手不得參加。
  • 比賽用球:大會指定之比賽用球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六人制最新排球規則(2021-2024)
  • 比賽制度:
  • 預賽:男、女組別於預賽小組取二晉級複賽
  • 複賽:單敗淘汰制。(視報名隊數,主辦有權進行調整)
  • 每場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
  • 報名辦法:
  • 報名日期:111年5月9日(星期一)至111年5月16日(星期一)23:59止。
  • 報名費用:報名費4000元,另收保證金500元。
  • 報名手續:於盃賽網搜尋「第十一屆樹德盃排球錦標賽」進行線上報名,正取隊伍以盃賽

        網顯示之順序為依據,並於兩天內匯款完畢,逾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參賽,並由候補

        隊伍遞補,不得異議;

        ※候補隊伍請勿先行繳費,若先行繳費而未備取上則於退款時扣除轉帳手續費30元

 

  • 報名手續不全、資料不齊或逾期者,概不受理。
  • 人數:每隊可報名12人(含隊長一人),每位選手限加入一個球隊。
  • 匯款方式:於盃賽網報名後,等待大會審核後即可匯款至(如下)

代號:彰化銀行七賢分行 銀行代號:009

帳號:8126-50-00517-6-00

戶名:吳泓毅

 

正取的隊伍請於48小時內匯款,於匯款(轉帳)後,請提供匯款收據、

匯款人帳戶後5碼、匯款日期、隊名、電話及匯款人姓名,主辦單位將

於確認後公告報名成功之隊伍;還未審核就匯款隊伍,退款時自行負擔手續費,若於繳費

時間內未繳納者,將取消報名資格並由備取隊伍補。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報名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樹德科技大學排球社 

 僅供彙編秩序冊,成績紀錄及報告使用書,不另做其他用途。

  • 聯絡人:

樹德盃排球錦標賽 總召 吳泓毅 0933637016

                         副召 陳湘綺 0978212129

 

  • 退費機制:

賽事如遇有疫情、氣候或是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相關權宜措施由大會決定,參賽選手不得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將退回全額報名費。

※抽籤結束後,如有隊伍想棄賽,則不予退費。

  • 比賽抽籤:
  • 訂於111年5月28日(星期六)時,於線上直播抽籤
  • 抽籤結果預計於111年5月30日(星期一)23:59前寄發email通知各隊負

          責人,並公告結果於Facebook粉絲專頁:『STU Volleyball Club樹德科技大學排球社』。

  • 其他競賽規定事項:
  • 參賽隊伍應遵守下列事項
  1. 報到:各隊參賽隊伍,應提前30分鐘到場檢錄 比賽時間開始後,不予檢未檢錄完畢之選手或隊伍以棄權論。
  2. 賽事檢錄:各組每場賽事賽前 15 分鐘內須至總檢錄台登錄至多12名球員(12名以上須登錄1至2名自由球員;務必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未攜帶者不得不下場比賽)。
  3. 服裝規定:
  1. 參賽隊伍比賽服裝之樣式、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上號碼不限但應有明顯號碼。
  2. 報名時只可填寫 1 個選手背號(須註明球衣顏色所搭配的號碼)
  3. 自由球員須穿著具背號且應與一般球員款式有明顯差異之服裝。
  1. 出賽前報到時請檢查紀錄單上之出賽球員名單與號碼是否正確,檢錄後不得再更改球員名單及號碼。
  2. 比賽開始後 20 分鐘內仍未達法定 6 人出賽,或開賽後未能有 6 名合法球員繼續比賽之狀況,得由該場裁判宣告沒收比賽。
  3. 各球隊出賽球員請攜帶健保卡或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意外就醫使用,無需繳交查驗。
  4. 為期比賽順利進行,大會保有調度比賽場地之權利,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 獎勵辦法:
  1. 男子組冠軍:10000元整、亞軍:8000元整、季軍:4000元整。
    報名未滿18隊獎金折半。
  2. 女子組冠軍:8000元整、亞軍:4000元整、季軍:2000元整。
    報名未滿14隊獎金折半。
  • 申訴:
  •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即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

提出異議。

  • 運動員服裝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十分鐘內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 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 其他申訴均應在比賽發生後一個小時內提出,並繳交保證金500元

整,並以大會判決為終結抗議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保證金。

 

  • 附 則:
  1. 凡排定之賽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形或重大事故,必須變更或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須事先徵得大會競賽組同意後,始得另行擇期比賽。
  2. 比賽賽程,所有與賽球隊不得異議。
  3. 若於賽前發生不克參加之因素,已繳之保證金不退還,已繳之報名費退還方式如下:

距離比賽天數:退還報名費比例。

  1. 30 天以上(包含):退70%(無息)。
  2. 29-15 天:退50%(無息)。
  3. 14 天以內(包含):不退款。

 

  • 注意事項:
  1. 參賽選手在賽事當天應視個人身體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參賽,並應遵守競賽規程、遵從裁判指示與排球規則。一旦報名參賽,參賽人員等同同意若在賽事過程因個人疾病、身體因素、不遵守排球規則或不遵守裁判指示而導致猝死或意外發生,將不要求賽會負任何責任。賽會亦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參賽人員若不同意,請勿報名。
  2. 賽事如遇有颱風或是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相關權宜措施由大會決定,參賽選手不得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將退回全額報名費。
  3. 大會保留更改規程與是否接受或保留特定隊伍報名之權力。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公佈之,並保有解釋章程之權力。
  4. 凡進入本活動之場館者,必須遵守場館之防疫相關規定。
  5.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
    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