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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十屆全國醫工盃
競賽章程
籃球項目競賽規則
1、活動時間:2022年11月19日(六)至2022年11月20日(日)。
2、活動地點:真理大學室內體育館。
3、報名人數:
A. 每隊報名人數上限為20人,最少5人。
B. 報名隊數上限:男籃12隊,女籃9隊。
C. 限報名兩名體保生,檢錄僅能登錄一人(體保生定義請參照大會章程)。
4、比賽用球:
男籃:Molten B7G4000。
女籃:Molten B6G4000。
5、獎勵辦法:
男籃: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女籃: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依報名隊數調整)。
6、裁判來源:
籃協A、B級裁判。
7、比賽制度:
A. 預賽採循環賽制,複賽及決賽採單淘汰賽制(若隊數小於4隊改為循環積分賽)。
A. 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比賽規則。
B. 每場比賽登錄球員人數上限為12人,每場比賽須重新填寫登錄單。
C. 比賽採四節制,每節10分鐘,延長賽每節5分鐘(預賽無延長賽制)。
D. 各節間休息1分鐘,中場休息3分鐘。
E. 暫停次數:1、2節合計可暫停兩次(可分節挪用);3、4節共有三次暫停(可分節挪用);延長賽每隊可暫停1次。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
F. 暫停及換人均須向紀錄台申請而非裁判,死球才可以進行換人及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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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進攻方8秒內需過半場,進攻時間24秒,發球5秒違例。
H. 停錶時間:前三節最後一分鐘停錶,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停錶。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停錶。
I. 延長賽為5分鐘(最後2 分鐘停錶),若延長賽後尚未分出勝負,進行五人罰球PK。
J. 五人罰球PK:雙方隊長猜拳決定罰球先後順序,由兩隊各派登錄球員其中五名球員輪流罰球一輪(五犯畢業球員及喪失比賽資格球員不得罰球),進球數多者勝,若仍然為平手,雙方各派出乙名登錄球員,派出後不可再更換,輪流罰球,當一方進,一方沒進時,由進方球隊獲勝。
K. 團隊犯規累計第五次開始由對方罰球,延長賽累計第四節的團隊犯規。
L. 個人犯規達第五次或技術犯規達第二次需離場。
M. 死亡之組條款:預賽時上一屆冠亞軍分配於不同組別。
N. 循環賽積分計算:勝隊積分得三分,平手隊伍兩分,敗隊一分,棄權零分。
O. 循環賽如遇2隊以上勝場相同時,依序以下列方法決定名次:
I. 積分多者勝。
II. 對戰成績,勝者晉級。
III. 計算總得失分差,大者晉級。
IV. 總得分數,大者晉級。
V. 總失分數,小者晉級。
VI. PK大賽(規則同第L項)。
P. 如遇任何爭議已裁判長為最高判決,裁判長有權更改前次爭議判決。
8、比賽細則:
A. 參加球員一律穿著合格服裝或顏色相同的球衣且背號不得重複,或者必要時且背號不得重複,穿著大會提供之號碼衣。
B. 棄賽或棄權分數以20:0計算,積分以0分計算。
C. 如遇任何爭議以主審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主審有權更改爭議之判決。
D. 若前場比賽提早結束,後面比賽隊伍已經到達比賽該場地,經雙方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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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同意後得以提早開賽。
E. 大會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各隊有義務提前熱身及了解比賽進度。
F. 若比賽時間有延誤,下一場比賽人員應在場邊隨時等候。
G. 請尊重裁判之判決,若有不尊重裁判的行為,該隊將取消比賽資格。
H. 各隊伍應記得出賽時間和檢錄時間,大會將不另行通知。
I. 比賽中僅有隊長及教練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J.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大會若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K. 其餘規則請參照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若大會規定與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相悖,以大會公布之規定為準則。
 
排球項目競賽規則
1、活動時間:2022年11月19日(六)至2022年11月20日(日)。
2、活動地點:真理大學室內體育館。
3、報名人數:
A. 每隊報名人數上限為20人,最少6人。
B. 報名隊數上限:男排12隊,女排12隊。
C. 限報名兩名體保生,檢錄僅能登錄一人(體保生定義請參照大會章程)。
4、比賽用球:Mikasa V300W。
5、獎勵辦法:
第一名:冠軍獎盃乙座。
第二名:亞軍獎盃乙座。
第三名:季軍獎盃乙座。
6、裁判來源: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B、C級裁判。
7、比賽制度:
A. 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比賽規則。
B. 預賽採循環賽制進行,複賽及決賽採單淘汰制(若隊數小於4隊改為循環積分賽)。
C. 每場比賽登錄球員人數上限為12人,每場比賽須重新填寫登錄單及輪轉單。
D. 採三局兩勝制,以先得 25 分並至少領先兩分或先取得30分者為該局勝隊。決勝局採15 分制,一方先得8 分時,雙方交換場地。
E. 賽前各隊可練3分鐘,每局間休息時間為3 分鐘,每局各有1 次暫停,每次暫停為30 秒。
F. 循環賽積分計算:勝隊局數為2:0獲勝時,勝隊積分得三分,敗隊零分;勝隊局數為2:1獲勝時,勝隊積分得兩分,敗隊一分。
G. 循環賽如遇 2 隊以上勝場相同時,依序以下列方法決定名次:
I. 積分多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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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III. 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IV. 對戰成績,勝者晉級。
V. 抽籤。
8、比賽細則:
A. 參加球員一律穿著合格服裝或顏色相同的球衣且背號不得重複,或者必要時穿著大會提供之號碼衣。
B. 棄賽或棄權者分數及積分皆以0分計算。
C. 如遇任何爭議以主審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主審有權更改爭議之判決。
D. 若前場比賽提早結束,後面比賽隊伍已經到達比賽該場地,經雙方隊長同意後得以提早開賽。
E. 大會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各隊有義務提前熱身及了解比賽進度。
F. 若比賽時間有延誤,下一場比賽人員應在場邊隨時等候。
G. 請尊重裁判之判決,若有不尊重裁判的行為,該隊將取消比賽資格。
H. 各隊伍應記得出賽時間和檢錄時間,大會將不另行通知。
I. 比賽中僅有隊長及教練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J.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大會若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K. 其餘規則請參照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若大會規定與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相悖,以大會公布之規定為準則。
 
羽球項目競賽規則
1、活動時間:2022年11月19日(六)至2022年11月20日(日)。
2、活動地點:真理大學室內體育館。
3、團體賽名單限制:
A. 每隊報名人數上限為20人,最少8人。
B. 報名隊數上限:12隊。
C. 由於去年沒有羽球項目,這屆開放110學年度畢業生可參賽。
D. 限報名兩名體保生,檢錄僅能登錄一人(體保生定義請參照大會章程)。
4、比賽用球:RSL NO.4。
5、獎勵辦法:(視報名隊數調整)
團體賽:前三名之球隊,頒予獎盃乙座。
雙打賽:前三名之組合,頒予獎牌乙座。
單打賽:前三名之球員,頒予獎牌乙座。
6、裁判來源:
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7、比賽制度:
A. 團體賽
I.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複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若隊數小於4隊改為循環積分賽)。
II. 每場比賽均採五點制(五點順序為:一男單、二女單、三男雙、四女雙、五混雙),一位女球員可兼一點,若雙方同意則可調點。
III. 預賽各點比賽採一局制,先拿31分者為勝(於16分時換場),無Deuce制度。
IV. 複決賽各點比賽採一局制,先拿21分且至少領先2分為勝(於11分時換場),當29:29時,由先拿到30分的一方為勝。
V. 每場比賽取得三點為勝。
VI. 預賽每場比賽必須五點全賽完,且全列入勝負點數。複賽每場比賽先勝三點之球隊,由裁判判定獲勝後,如時間許可,其餘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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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繼續比賽,但不列入勝負點數。
VII. 檢錄時,請隊長於檢錄台領取排點單,在賽前5分鐘將排點單繳回檢錄台,繳交後不得再更改球員名單,比賽時間開始後尚未繳交之隊伍視為棄權。
VIII.出賽單位各點若有選手缺席時,視同空點(雙打時僅一名選手出賽亦屬空點),空點視為該點棄權,該點分數以0分計算。
B. 雙打賽
I.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複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若組數小於4組改為循環積分賽)。
II. 若男雙、女雙、混雙各組別數量足夠則分組辦理,若數量不足則統一進行比賽,並依女生人數進行讓分。
III. 讓分規定:一女讓6分,二女讓9分,兩邊女生人數相同時則不讓分,女體保生不適用此讓分規定。
IV. 三局兩勝,先拿21分且至少領先2分為勝,已先拿到30分為勝。
V. 前兩局之間換邊,決勝局一方先得到11分換邊。
C. 單打賽
I.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複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若人數小於4人改為循環積分賽)。
II. 三局兩勝,先拿21分且至少領先2分為勝,已先拿到30分為勝。
III. 前兩局之間換邊,決勝局一方先得到11分換邊。
D. 如遇2隊以上戰績相同時,依序以下列方法決定名次:
I. 對戰成績,勝者晉級。
II. 循環賽獲勝點數,高者晉級。
III. 循環賽總得分,高者晉級。
IV. 循環賽總失分,低者晉級。
V. 抽籤。
8、比賽細則:
A. 參加球員一律穿著合格服裝或顏色相同的球衣。
3
B. 球拍須符合BWF規定。
C. 棄賽或棄權,分數及點數皆以0分計算。
D. 如遇任何爭議以主審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主審有權更改爭議之判決。
E. 若前場比賽提早結束,後面比賽隊伍已經到達比賽該場地,經雙方隊長(單雙打賽則為球員)同意後得以提早開賽。
F. 大會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各隊有義務提前熱身及了解比賽進度。
G. 若比賽時間有延誤,下一場比賽人員應在場邊隨時等候。
H. 請尊重裁判之判決,若有不尊重裁判的行為,該隊將取消比賽資格。
I. 其餘規則請參照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若大會規定與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相悖,以大會公布之規定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