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22年 第一屆「臺灣產物保險盃」全國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一、宗 旨:結合旅遊與運動,推廣桃園地區觀光發展,倡導全民參與正當休閒活動,提升國內排球技術水平,並培養運動家之精神,藉以促進全體國民身心健康,增進感情交誼。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四、承辦單位:鉅雲集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五、協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中原大學體育室、伊斯特動力排球俱樂部。
六、贊助單位:ASICS台灣亞瑟士股份有限公司、伊斯特動力排球俱樂部。
七、比賽日期:
(一) 學生男子組、學生女子組:2022年09月07日至09月08日(星期三至星期四)。
(二)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2022年09月17日至09月18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八、比賽地點:
中原大學體育館 (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200號)。
九、比賽組別:
(一) 社會男子組,參賽隊伍上限為36隊。
(二) 社會女子組,參賽隊伍上限為24隊。
(三) 學生男子組,參賽隊伍上限為36隊。
(四) 學生女子組,參賽隊伍上限為24隊。
十、參加資格:
(一)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1、歡迎全國各界愛好排球運動人士自由組隊參加,海外人士亦同。
(二) 學生男子組、學生女子組:
1、各校參加比賽之選手以111學年度第1學期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包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等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高級中學與高級職業學校者,然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報名參賽。
2、參加本組比賽之選手,須符合下列規定:
(1) 以大專校院系所代表隊報名者,須以同校並且為同系所人員為單位組隊報名,並憑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以示資格。
(2) 若以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代表隊名義出賽者,須以同校選手為單位報名,並憑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以示資格。
3、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於提供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佐證後始得參賽。
4、凡曾以任何體育項目進入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就讀之體保生、體資生,不得報名學生組賽事,請報名社會組。
(三) 同一球員得跨組參賽,但限報一隊,不得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並得拒絕不符資格者參賽。
(四) 身體狀況:
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之隊伍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五) 參賽選手資格注意事項:
1、各隊可於賽前提出身分檢查要求,惟檢舉隊伍需負舉證責任。賽後異議將不予接受。
2、主辦單位可要求檢查球員身分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及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
3、如遇資格爭議時,由比賽裁判、裁判長和主辦單位共同裁定之。
4、身分之查驗:
社會組以身分證正本或健保卡之附有相片之證明文件出示。
學生組以學生證(須附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應屆畢業生以畢業證書)出示。
十一、報名辦法: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以供主辦單位核備及審查資格。
(一) 日期:
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至活動官網填寫報名相關資料,報名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後不得變更。(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index.aspx)
1、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隊名以企業或俱樂部名稱為主,無中英文限制。
2、學生男子組、學生女子組須符合下列規定:
(1) 大專校院及高中(職)隊伍,報名隊名得以中文校(系)或英文縮寫為名稱。
(2) 大專校院同校系之隊伍最多以報名兩隊為上限,並且使用A、B 作區別。
(二) 報名費:
1、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每隊新台幣 5,000元。
2、學生男子組、學生女子組:每隊新台幣 5,000元。
(三) 報名流程:
1、請至盃賽網活動官網填寫報名相關資料後並匯款繳交報名費用。
2、繳費方式:
匯款銀行:上海銀行 (代號011)
帳 號:31102000030772
戶 名:鉅雲集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於繳費後兩天內(包含繳費當天)於盃賽網上填寫匯款資訊(線上報名→我的隊伍→匯款資訊),資料須完整。若因逾時或資料不全影響隊伍參賽權益,請各隊自行負責。
3、連絡人:
謝粵珍 (02)2596-2177 / 0903-532-606
E-mail:winneyhsieh66@gmail.com
魏雲龍 (02)2596-2177/09866-43434
E-mail:yunlung.w@gmail.com/Line id:jason1771
(四) 人數:
1、各隊領隊、教練、助理教練及管理各報名1人。
2、各隊球員(含隊長及自由球員)報名上限為12人(並以之為確認名單)。
3、若最後確認名單中之球員,於比賽前受傷需更換者,請提出公立醫院診斷書證明,於比賽前一天通知大會進行替換,並附替換球員之相關報名資料,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確認名單。
(五) 活動資訊諮詢:
「East Power伊斯特動力排球俱樂部」Facebook粉絲專頁:
https://facebook.com/EastPowerVolleyballClub/
十二、抽籤:
報名作業完成後,於8月29日假East Power伊斯特動力排球俱樂部FB粉專採用視訊直播抽籤,待抽籤完成後排定賽程,並於盃賽網及其他相關網站公佈。
十三、比賽規則:
依據FIVB頒布並於國內現行實施之最新排球規則。
十四、比賽制度:
(一) 賽制由大會依各組參加隊數之多寡決定。若該組報名未滿12隊,則該組取消比賽。如因賽程緊湊,主辦單位保有要求提早進行比賽之權利。
(二) 各組比賽均採3局2勝制,第1、2局為25分制,Deuce以領先兩分者為勝方,最多至30分;決勝局採15分制,Deuce以領先兩分者為勝方,分數無上限。
(三) 預賽採循環賽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四) 循環賽計分方法:
1、勝一場得二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2、如二隊以上(包括二隊)積分相等時,以各相關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3、如前項之商相等時,則以各相關隊在該賽程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4、如前項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勝隊為勝,三隊以上時則抽籤決定之。
5、自動棄權:自動棄權之球隊,除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外,與該隊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
6、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判決為沒收比賽之該場比賽,該場比賽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賽程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十五、比賽用球:
本賽事以 MIKASA 為大會指定用球品牌。
十六、比賽網高:
(一) 社會及學生男子組:2.43公尺。
(二) 社會及學生女子組:2.24公尺。
十七、獎勵:
各組取前三名分別頒發獎金或獎品及獎盃乙座以資獎勵。
(一)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1、冠軍:獎金 15,000元 + 獎盃乙座
2、亞軍:獎金 8,000元 + 獎盃乙座
3、季軍:獎金 5,000元 + 獎盃乙座
(二) 學生男子組&學生女子組:
1、冠軍:ASICS排球服12套 + 獎盃乙座
2、亞軍:ASICS紀念T恤12件 + 獎盃乙座
3、季軍:ASICS鞋袋12個 + 獎盃乙座
(三) MVP最佳球員獎:
1、獲評為MVP之選手,贈送 ASICS 排球鞋一雙。
(1) 社會男子組:NETBURNER BALLISTIC FF MT 3
(2) 社會女子組:NETBURNER BALLISTIC FF 3
(3) 學生男子組:NETBURNER BALLISTIC FF MT 3
(4) 學生女子組:NETBURNER BALLISTIC FF 3
2、頒發MVP選手獎牌一面。
3、於決賽階段進行評選。
(四) 第一階段早鳥獎:
1、凡於報名開始後前20名完成報名繳費之隊伍,即贈送早鳥報名禮ASICS運動襪一雙(不挑款)。
2、贈品數量依各隊報名選手人數為準,不含隊職員。
3、完成報名順序,依完成線上報名與繳費之順序判定。
(五) 第二階段早鳥獎:
1、凡完成報名第21~50順位之隊伍,贈ASICS商品抵用券。
2、贈品數量依各隊報名選手人數為準,不含隊職員。
十八、附則:
(一) 社會組參賽選手於出場比賽期間應帶身分證,學生組並應另攜學生證(遺失者應附在學證明)正本查驗,非正本者均不予承認。
(二) 每一選手各組限報名一隊,若同時報名同組二隊(含)以上,須於報名截止前確定歸屬球隊,若未確定則由大會刪除該員於該組任一報名球隊之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三) 各隊須於表定比賽時間至少30分鐘前至比賽現場檢錄球員名單,逾時未辦理者不予出賽;若影響球隊權益,由球隊自行吸收負責。
(四) 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及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1~20號),隊長胸前號碼下應有明顯標誌(自由球員與一般隊員之比賽服裝、顏色、款式需有明顯不同),球褲必須為短褲,襪子需為相同底色,否則不予出賽。若服裝未符合規定(如球衣號碼脫落或不明顯)造成裁判執法不易,以致於球隊權益受損,由球隊或個人自行負責。
(五) 大會保有調度比賽場地之權利,參賽球隊不得異議。
(六) 貴重物品請各球隊自行看管,大會不負保管之責。
(七) 凡報名後因故未出賽者,不退還報名費用,並二年內不接受該隊報名。
(八) 賽事相關規定及資訊請自行上網查詢,大會不另行通知。
十九、申訴:
(一) 比賽中對裁判之判決經請示裁判後仍有不服,須由提出抗議之比賽隊長於比賽爭議當下記錄於記錄表,並由球隊隊長以書面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3000元整,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審判委員會提出。經委員判定抗議有效,則退還保證金,並對該場相關人員進行懲處;如審判委員會認為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惟抗議結果如何,均無法改變已賽結果。
(二) 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球員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 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該球員所屬球隊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並沒收所屬球隊保證金。失責之隊職員將呈報所屬學校議處。
二十、注意事項:
(一) 一般規定:
1、參賽隊伍球員之球衣號碼必須與報名時相同,不符規定者,不得參賽。
2、參賽隊伍請準時,逾時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並不得異議。
(1) 參賽隊伍請於當天第一場比賽前30分鐘,先至大會辦理報到手續。
(2) 比賽隊伍遲到10分鐘(以臨場執法裁判之時間為準)即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3、各隊報名人數含隊長一併登錄,未登錄於秩序冊之選手不得上場比賽。
4、如有選手因故未能準時檢錄者,至多遲至該場比賽列隊前,須為最終確認名單。
5、進入球場內必須穿著膠質球鞋,並請勿在場內吸菸、嚼食檳榔或口香糖。
(二) 參賽選手安全宣達事項:
參賽選手在賽事當天應視個人身體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參賽,並應遵守競賽規程、遵從裁判指示與排球規則。一旦報名參賽,參賽人員等同同意若在賽事過程因個人疾病、身體因素、不遵守排球規則或不遵守裁判指示而導致猝死或意外發生,將不要求賽會負任何責任。賽會亦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參賽人員若不同意,請勿報名。
(三) 針對疫情應變措施:
1、參加本賽事須於比賽期間遵行政府及校方之各項防疫規範。
2、於9/1 (星期四) 前若因疫情擴大,致政府或學校停止舉辦體育賽事,則取消賽事並酌收每隊300元行政作業費。
二十一、報名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會於本次賽事使用。
二十二、賽事如遇有颱風或傳染疫病等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因素,大會將以選手安全為最優先考量,相關權宜措施依大會最終決定為準據,各參賽隊伍不得異議;若賽事因故取消,除行政作業費300元外,其餘款項將退還予各隊。
二十三、大會保留更改章程與是否接受或保留特定隊伍報名之權力。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公佈之,並保有解釋章程之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