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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111年臺南市札哈木盃全國原住民慢速壘球錦標賽

實施計畫

  • 目的:因應政府提倡全民健康活動,並帶動提倡原住民族人之運動風氣,響應全民運動,以達到「多運動」、「多健康」、「多快樂」之休閒競賽活動目的,凝聚原住民族人向心力及認同感。
  • 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臺南市政府
  •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 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 比賽時間:111年10月15日、16日(星期六、日)舉行。
  • 比賽地點:臺南市立新營體育園區壘球場(東、西側壘球場)。
  • 比賽方式:邀請全國原住民族人組隊報名參加;預賽採分組循環,各組取前2名進行複賽;複賽採單淘汰賽。
  •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編定最新慢速壘球規則及大會附則。
  • 參賽資格:
  1. 社會組:凡年滿18歲之原住民自由組隊參加。
  2. 休閒組(男女混合組):16歲以上,原住民籍族人或就讀本市各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社團,自由組隊參加,優先保留本市3支隊伍參賽,如本市報名隊數不足再開放外縣市隊伍報名參加。
  3. 為鼓勵原住民族人踴躍參與活動,休閒組比賽每隊只能有5名男性選手下場守備、打擊。
  4. 三級棒球選手、甲組成棒、職棒或退役未滿3年之職棒選手,不得參與休閒組。
  5. 為鼓勵更多選手參與,球員不得跨隊(組)報名。
  6. 選手應備一份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學生證,以便大會隨時查驗身分。
  • 報名方式及期限: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4055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後不接受更改名單,除了賽前經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自主健康管理者,在未解除管理前),自111年9月5日(星期一)10時至111年9月12日(星期一)17時止,逾期或額滿概不予受理。
  • 報名程序:

  • 賽事防疫規範:
  • 1.線上報名

    2.檢附參賽切結書 、COVID-19疫苗接種卡影本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資料(於111920日(星期二)上傳至ata099143@gmail.com) 以供查驗原住民身分,如非原住民身分報名者,即取消該球員報名資格,並不得更換隊員才算報名完

    • 3.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手續視為審核不通過

  • 健康證明:
  •  
  • COVID-19疫苗施打劑量:
  1. 18歲以上參賽者:需完成3劑之疫苗接種證明。
  2. 16歲以上-17歲以下參賽者:需完成2劑之疫苗接種證明。
  3. 未施打疫苗者或無法達成指定劑量者,應出具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
  4. 賽前經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自主健康管理者,在未解除管理前,請勿參賽。
  5. 球員完成報名後,如因上述情形無法參賽,該名球員請提供相關證明,始得更換球員名單,並於10月7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寄送更換球員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及健康證明,經大會檢核無誤後始得參賽。為利後續賽程安排,10月8日(星期二)起即不予受理球員更換。
  6. 賽事防疫規範視疫情滾動式檢討調整。
  • 參加組別:
  1. 報名隊數:
    1. 社會組至多12隊、休閒組至多6隊,額滿即止。
    2. 報名時需郵寄球員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資料,以供查驗原住民身分,如非原住民身分報名者,即取消該球員報名資格,並不得更換隊員。

 

  1. 每隊除領隊、教練、管理外,隊員(含隊長)以不超過18人為限,領隊、經理、教練、管理為球員時,須登錄至球員名單,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
  2. 領隊會議及出賽順序抽籤:

1.111年9月27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本府永華市政中心6樓北側D會議室舉行。

2.未參加領隊會議或遲到致無法抽籤之隊伍,由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

3.領隊會議現場抽籤決定出賽順序,會後公佈於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

  • 獎勵辦法:

社會組獎項:

1.冠軍—20,000元奬金及獎盃乙座。

2.亞軍—15,000元奬金及獎盃乙座。

3.季軍—12,000元奬金及獎盃乙座。

4.殿軍-10,000元奬金及奬盃乙座。

休閒組獎項:

1.冠軍—8,000元奬金及獎盃乙座。

2.亞軍—5,000元奬金及獎盃乙座。

3.季軍—3,000元奬金及獎盃乙座。

個人組(限社會組):

1.最佳打擊獎1位:獎金1,000元及獎盃乙座。

2.最佳投手奬1位,獎金1,000元及獎盃乙座。

3.冠軍賽MVP 1位:獎金1,000元及獎盃乙座。

  • 保險:為確保參賽隊職員安全,本次活動有投保意外險,請參賽之人員填寫身分證字號,以免個人權利受損。
  • 開幕典禮:臺南市立新營體育園區壘球場(10月15日上午10點)
  • 閉幕典禮:臺南市立新營體育園區壘球場(10月16日下午17點)
  1. 各參賽隊伍應於報到時間準時到達會場並向大會報到否則以棄權論。
  2. 各參賽隊伍應由領隊帶領10名隊員出席參加開幕典禮,著統一服裝。
  3. 服裝:請著各隊服裝,顏色統一。
  4. 典禮內容:開幕典禮以響應政府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原住民身心健康為主題,設計由官方及民間代表共同主持開球儀式,並宣示提升原住民運動家精神,揭開本次比賽。

 

  • 比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1. 1.社會組:比賽採用木棒,並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比賽指定用球。

         2.休閒組:比賽採用合格之鋁、木材質壘球棒,並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比賽指定用球。

    1.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 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布為準。
    3. 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奪權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該場並以10比0計分。
    4. 比賽採7局限制,滿4局相差10分(含)以上,滿5局7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5. 比賽之時間限制:比賽之時間限制(主審宣告兩隊集合開始計算,以主審為準):預賽每場五十分鐘<45分鈴響>、決賽每場六十分鐘<55分鈴響>,一好一壞球制。屆時若仍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時間屆滿鈴響不開新局,唯三出局之後鈴聲才響則續開新局,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鈴響時場上之擊球員完成該打席則比賽結束。
    6. 循環賽採,勝一場得2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

    1.兩隊勝負關係 2.總失分較少者 3.總得分較多者 4.相關球隊商率決定 5.商率相同時兩隊抽籤決定。延長賽分數不採計,若有一隊沒收比賽,該隊成績不列入計算,其餘隊伍比勝負關係。

    ※決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

    ※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

    1. 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使用好球板)。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

    1.社會組(限木棒):好球帶的高度是1.82M以上高度不限(使用好球板)。

    2.休閒組(不限棒):好球帶的高度是1.82M以上~3.65M以下 (使用好球板)

    3.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

    1. 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1場上場比賽(以大會記錄)為所有權,後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判為棄權比賽。
    2. 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前10分鐘前提交大會。
    3. 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1. 請清楚填寫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2. 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喪失權利,則自行負責。
    3. 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 (或)替補其它球員。
    4. 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應於球員欄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5. 違反上列3、4項則以違規球員判決。
    1. 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認可之證件身分證、駕照、護照、學生證、健保卡(需有照片,其他證件概不承認)。未列於秩序冊球員欄中之球員不得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成立,則被判為棄權比賽。
    2. 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分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替補球員上場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分;社會組採10人守備制,10人打擊制,如上場比賽人數不足10人,可採9人開賽制第10棒強制出局;休閒組採11人守備制,11人打擊制(若有排EP只能有女生擔任),如上場比賽人數不足11人,可採10人開賽制,第11棒強制出局。(休閒組男生不可以有連續棒次。)
    3. 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球員(隊伍)為  比賽失格或棄權比賽。

    1. 球員服裝之規定:

        社會組:

    1. 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球褲及球帽,球衣胸前應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

    背號之每1數字至少15公分高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背號不得   

    為0號)。

          2.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服裝,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休閒組:由本府提供號碼背心,球棒及手套請參賽隊自備。

    1. 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
    2. 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 

    疑,應於比賽結束後半小時 內提出書面抗議。擊球員不可甩棒,如甩棒每場第2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

    1. 若球員經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

      接宣告出場。

    1. 除正常暫停外,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在恢復比賽時立即通知記錄組及雙方球隊。
    2. 社會組採4.5米封殺線:即距離本壘板前15英呎或4.5公尺,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英呎或4.5公尺劃一垂直白線,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必須強迫進佔本壘(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此時守備方,持球(用身體任一部分或手套)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成安全上之危險),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死球進壘、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其狀況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本壘攻防守備和跑壘者均可使用本壘板或好球板,唯跑者於本壘的滑壘不得故意衝撞守備員,違規者視同出局,由裁判員裁定。休閒組不採4.5米封殺:守備方完成封殺或觸殺,跑壘員即判出局。
    3. 一度通過或踏觸封殺線再度返回三壘時,守備方一定要持球碰觸本壘板方得完成封殺出局,宣判跑壘員出局,若因守備方漏球或傳出死球線,造成的得分是成立的。
    4. 擔任守備的球員和擔任“ EP ”者可以相互更換,但是打擊順序是不可以變動,除非投手更換,否則不用向裁判報備
    5. 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

           1.各隊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

           2.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判出局。

           3.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 (但需該球員在場上),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

           4.擊跑員或跑壘員,比賽進行中故意取下頭盔一律判出局。

    1. 休閒組男子上場特殊規定如下:
    1. 守備時,男子至多5人下場守備,其擔任位置為投、捕手、內野手1名,外野2名。
    2. 男子上場擊出界內安打,至多進二壘,壘上如有男生跑者,若是擊出外野高飛球穿越內野區在外野不論界內、界外,跑者最多亦只能推進2個壘包。壘上跑者如為女生者,不在此限。

            3.男子上場打擊棒次不得連續。換人時需男換男、女換女。

    1. 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罷賽,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後續所有比賽。領隊、經理、管理如判出場則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若經勸告不聽,判該球隊禁賽後續所有賽程。
    2. 遇有本規則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2024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3.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訂之。